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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達庵居士:心經廣義 開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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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廣義
達庵居士馮寶瑛演講
  

   開經

  一經開端之文,謂之開經,古作序分,蓋序述緣起之義也。本譯既略序分,特錄護譯如左:世之讀奘譯心經者,以缺開結,茫然不知頭緒所在。唐德宗得般師譯本而讀之,心始釋然;下敕略雲:“此經正義,玄奘翻譯已周。惟首尾缺略,未稱完璧。得此佚文,庶足彌補。”可知開結之重要矣。護師所譯最為晚出,文義尤精,故特錄之。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在王捨城鹫峰山中,與大苾刍眾千二百五十人俱;並諸菩薩摩诃薩而共圍繞。爾時世尊即入甚深光明宣說正法三摩地。
  如是我聞者,結集經藏之人,自述當時親從佛處得聞如是法音也。此等法音,即下文正宗分全文(凡四章十二節);先以如是二字綜攝之。
  佛說經時,原屬聲塵經體。及結集為文字,始有色塵經體也。“我聞”,謂從耳根接佛之言音也。“如是”,即攝全經所說之法。佛如是說,我如是聽,是謂如是我聞。(此約淺義)   無論聲塵色塵,學者若能會之以心,則經中所攝法理,皆從如如中而顯示妙義;此如是二字之勝義釋也。此時之我,即常樂我淨之我。非人法二執中之我。若親從佛聞,則會聲塵歸耳根,而以妙觀察智契其妙趣;即觀音耳根圓通之道也。若由文字研究,則於離文字時,亦得以妙觀察智審谛其理而發為言音;無異親從佛聞也。(此約深義)
  一時,表聞法之時,連上如是我聞共六字,為經首通例。(見智度論一及二)
  自開經至結經一段時間,謂之一時;此約聲音教體言之。若定中能見法性經體,則不受時間限制;亦得假名一時。(實則無時間可言)。
  開首六字,諸經必同(古譯或取大意)。第七字以下,則非一定。大智度論引涅槃經後分雲:“長老阿泥盧豆勸阿難問佛雲:“佛般涅槃後,一切經初,作何等語?”佛言:應作“如是我聞一時”此乃三世佛經通例,示與外道經書異相也。
  世尊,即佛之異名;義為世間最尊貴者。
  佛在人間成道,只立十號(大日如來在天上成道,則立百號)。
  (1)如來
  (2)應供
  (3)正遍知
  (4)明行足(持明之行具足)
  (5)善逝(行八正道而入涅槃)
  (6)世間解
  (7)無上士
  (8)調御丈夫(現丈夫身調御當機)
  (9)天人師
  (10)佛
  十號具足之總德,謂之薄伽梵;義為世尊。
  王捨城,在中印度摩竭陀國。頻毗娑羅王先捨於此,故名。(見西域記九)
  摩竭陀,中印度大國也;義為善勝;本人名。往昔是人於此國修功德,得生天上;遂以名其國。釋尊成道,即在此國尼連禅河之側也。王捨城,即摩竭陀之都會。西域記九雲:“初頻毗娑羅王都,在上茅宮城。編戶之家,頻遭火害。一家縱逸,四障罹災。防火不暇,資產廢棄。眾庶嗟怨,不安其居(智論三謂七燒七作)。王曰:我以不德,下民罹患。修何德可以穰之?群臣曰:大王德化邕穆。政教明察。今此細民不謹,致此火災。宜制嚴科,以清絕犯。若有火起,窮究先發。罰其首惡,遷之寒林。寒林者,棄屍之處。僧謂不祥之地;人絕游止之跡。今遷於彼,同夫棄屍。既恥陋居,當自謹護。王曰:善!宜宣告居人。頃之,王宮中先失火;謂諸臣曰:我其遷矣!乃命太子監攝留事。欲清國憲,故遷居焉。時吠捨厘王(亦譯毗捨離,在中印。維摩大士即住此國)。聞頻毗娑羅王野處寒林;整修戎旅,欲襲不虞。邊候以聞,乃建城邑。”以王先捨於此,故稱王捨城也。
  頻毗娑羅(義為影勝。初生時如日光影,勝妙希奇)。亦作頻婆娑羅(義為顏色端正及身模充實)。是王為佛最初檀越故。(此譯不確,蓋梵語陀那缽底,乃施主義)。涅槃經二十九雲:我初出家,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頻婆娑羅王遣使言:悉達太子若為聖王,我當臣屬。若不樂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願先來至此王捨城說法度人,受我供養。我時默然,已受彼請……我時赴信,受彼王請,詣王捨城。未至中路,王與無量百千眾悉來奉迎。我為說法。聞法已,欲界諸天,發八萬六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頻婆娑羅王所將管從十二萬人得須陀洹果。”觀無量壽經雲:“王捨大城有一太子,名阿阇世,隨順調達惡友之教,收執父王頻婆娑羅,幽閉置於七重室內;制諸群臣,一不得往。……有五色光明,從佛口出;一一光照頻婆娑羅頂。爾時大王雖在幽閉,心眼無障;遙見世尊,頭面作禮;自然增進,成阿那含。”由是命終,不再來欲界矣。
  圍王捨城有五山。第一山梵名耆阇堀,譯曰靈鹫,新作鹫峰;以山形似鹫也。
  耆阇堀,具雲耆阇堀多,乃巴利語(南印局部之語,較梵語為簡便。近日所見小乘經典,多用此體)。若梵語當作姞栗陀羅矩吒;其義為鹫。鹫亦作雕,性較鷹尤凶猛;能攫取獐鹿等獸而食之(毛可作扇)。以之名山。本有二說:一則山形似鹫;一則山頂棲鹫也。智度論三雲:“一是山頂似鹫,王捨城人見其似鹫,故共傳言鹫頭山,復次,王捨城南屍陀林中多諸死人;諸鹫常來啖之,還住山頂;時人便名鹫頭山。”
  苾刍,舊譯比丘,乃佛門出家受具足戒之男眾也。大苾刍,則德高年長堪以表率群眾者。
  苾刍,梵語也。具含四義:
  (一)淨乞食
  (二)破煩惱
  (三)淨持戒(盡形壽持)
  (四)能怖魔(魔畏其能入涅槃)
  此方無相當名詞以赅攝之,故存原音。佛門,揀諸外道也。出家之義,約小乘須離家隱居,剃發染衣等等。約大乘則以能發大菩提心便是出家,不在形式(見維摩經方便品)。“戒”所以防身心過失。小乘出家,戒相盡量領受者,為受具足戒。男眾部二百五十戒也。大苾刍,為小乘德高年長堪以表率群眾者之尊稱。若論殊勝義,則兼能發大菩提心者乃克當之。
  一千二百五十人,乃常隨眾,如捨利弗等(詳金剛經大義開經)
  佛弟子堪稱大比丘者,其數甚多。然分散四方,非同住一處。其常隨座下不離者,惟有一千二百五十人。即三迦葉所屬千人,捨利弗目犍連所屬各百人,耶輸陀所屬五十人。
  世尊於伽耶(義為象頭)山成道後,先到波羅捺斯(義為河繞)國(中印度境),鹿野園(或作鹿苑),度憍陳那(舊作憍陳如,乃巴利語)等五人成阿羅漢。次到波羅捺城度耶輸陀,及四居士。繼度耶輸陀之友五十人。其後展轉至三迦葉處(波羅捺邊境,近摩竭陀國)。迦葉,姓也;具雲迦葉波(義為飲光)。兄弟三人,皆作螺髻梵志。長名優樓頻螺,次名伽耶,季名那提。一領眾五百,一領眾三百,一領眾二百:都一千人。後往王捨城踐王約,王施竹林園為道場;佛所說經多在此處。去王捨城不遠,有二村。一名那羅陀,捨利弗生於此;一名拘離迦,目犍連生於此。二人各為巨富大婆羅門之子,幼相善。一日共觀游藝大會;見彼會眾演種種技,奏種種樂;歌舞嬉戲,不一而足;以為極人生之大樂。捨利弗(時年十九)心念百年後,此輩盡成枯骨耳!有何意味。遂不願觀,避坐林下。目犍連同此感懷,尋蹤而至;相議出家。父母皆不敢違,任其剃發,從外道學。七日七夜,盡通其術,皆擢為教授師,領眾五百。但二人終覺心未寧靜,難言解脫。因馬星比丘入城行乞因緣,得入竹林皈依世尊;尋各證極果。捨利弗智慧第一;目犍連神通第一。(詳本行經三四至四八)

  菩薩,具雲菩提薩埵,義為覺道有情;即求覺道之眾生也。摩诃薩,具雲摩诃薩埵,義為大有情;即真實發大菩提心之眾生也。
  求覺道之眾生,乃菩薩之一義,有以勇猛釋薩埵者,則又具勇猛求覺道之義。所謂求,包舉自覺覺他言之。泛言求覺道未必克稱菩薩;加以勇猛,庶足當之。摩诃薩,乃能見法身者之尊稱。真實發大菩提心者,普賢性充遍十方,了了常知。非徒研究大乘義理者所能比;亦非徒從事六度淺行者所堪擬;蓋一乘境界也。三乘行人功夫到此,亦稱一乘矣。
  爾時,謂當是時也。
  即在道場諸眷屬圍繞,將欲說法之時。
  直達法界本源,曰甚深。
  凡夫據腦用事,堅執身境俱有;而不知緣起何從?(或以為天造)。二乘雖悟身空,尚溺於境有。觀察境之緣起,由於業力感召而來;遂認定業感緣起為至理。大乘淺者,雖知身境皆空,而卻認心有。觀察諸法緣起,由阿賴耶識之開展;遂以賴耶緣起為至理。大乘深者,能知此心亦空。諸法緣起,由於真如之妙用,不過借諸識顯其相狀而已。此真如緣起之道,盡美矣;然尚為因緣法所限制。大乘極深者,能於法界任意顯其大用,超出因緣法之外。此謂直達法界本源,乃諸佛境界。甚深者,極深之義也。以從法界六大相互演出,名曰六大緣起(或渾稱法界緣起)。
  性光發越曰光明。
  已達法界源底,諸法自性皆得自在顯現,不被遮障。發現於心者,為極其靈活之性光。發揚於腦者,為極其輝耀之性光。統名光明,非局於眼根所接之光色也。按般譯別行本(取意作智慧輪譯)。光明二字翻為照見,意較顯豁。
  以妙觀察智默契法性之活用,開為言說以宣正義,曰宣說正法。
  一切眾生,本具妙觀察智功能。接受外境,始以智會性(孩提本能及病畜覓藥之類)。加以詳細認識,而後諸識漸熾;本智反為所掩,不克顯其大用。其能運用自在者,隨機欲示何等法性,則於自身以智引起相當活動,經過喉間聲帶而成音;是名轉*輪。此等音相,原屬渾涵,他身亦顯妙觀察智者,乃能辨之。為順機宜,復加以唇齒舌颚等之輔助,演成種種分別聲相;使聞者依傍所習而解其意;是謂開為言說。正義者,揀異外道不正之義也。此等宣說,無非求轉正法之輪,故名宣說正法。
  此甚深光明宣說正法八字,簡言之即正法明。正法明者,觀自在菩薩成佛之名也。(見大悲心陀羅尼經)
  甚深光明宣說正法八字大意,乃“以甚深智慧照見正法而宣說之。”如是照見,則正法極為明顯,故得以正法明三字概括之。依正法明妙境而起用,是名觀自在菩薩。即用顯體,則名正法明如來。(一切本尊准此)
  大悲心陀羅尼經,佛告阿難雲:“此觀世音菩薩不可思議威神之力,已於過去無量劫中已作佛竟;號正法明如來。大悲願力,為欲發起一切菩薩安樂成熟諸眾生故,現作菩薩”。此明體用互不相離,同時亦佛亦菩薩。勿誤認已成佛時不復作菩薩;行菩薩道者不得名佛也。
  三摩地,或略稱三昧,義為等持,或正定。
  三摩,義為平等;地,義為持;合名平等持,略稱等持。三昧,乃梵語三摩之變相。即平等性之定相也。譯曰正定,揀異外道凡夫等定也。基本三摩地,原名真如三昧。起信論雲:“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又謂眾生無此善根,雖勤修禅定,不免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定中所感之現象,約分十種:
  (1)現恐怖之形相。
  (2)現美麗男女相。
  (3)現天相,菩薩相,乃至如來相。
  (4)所見如來等相,或說陀羅尼;或說六波羅蜜;或說三解脫門;乃至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
  (5)令行者忽知過去未來之事。
  (6)令行者忽得他心通,辯才無礙。
  (7)使行者喜怒無恆,或多癡愛;或多睡多病。
  (8)能使行者心忽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乃至疑多慮,終於不信。
  (9)能使行者捨本勝行更修雜業。
  (10)或令行者若一日二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饑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
  此皆外道所得,非真三昧。其習凡夫定者,雖無種種魔事;充其量不過能生四禅天四空處而已。此等定境所以不能稱三摩地者,以我見未除,失平等性智;不脫世間名利恭敬故。

  【增注】奘公以獨存我國之漢文大乘起信論轉譯梵文反哺印度,正符文化展轉交流之道。論中列舉十種邪定之相,嚴防學子誤入歧途也。大乘正軌,首重般若波羅蜜多。必與此相應,學佛方能究竟耳。

  智度論雲:“善心一處住不動,是名三昧”此正定之義也。
  善者何?順正理而益眾生之道也。以契第一義谛者為至善(見菩薩璎珞經下)。若世間小善,殊非大乘意旨所在。唯識論五雲:“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人天樂果雖於此世能為順益,非於他世;故不名善。”智度論所舉善心,自然指第一義谛至善也。住心一處能不動,固是定境。而契第一義谛者,必契真如;故此境是真三昧。至所住之善心,則任何法性均得。
  大乘義章二十雲:“平等保持心。”此等持之義也。
  大乘義章,乃隋僧慧遠所撰,凡二十章,解釋大小乘法相頗詳。其以“平等保持心”釋三摩地,能契梵語本義矣。
  世尊入正法明三摩地,而引起當機菩薩名觀自在者之出現;宣說深般若波羅蜜多妙義,終以真言總持之;是為本經緣起。
  正法明三摩地,即於正定中流現觀自在法性也。菩薩素修此行者,得世尊此番特別加持力,於是從座而起,宣揚正法明妙用。此位當機菩薩,即以觀自在(或觀世音)為名。當機者,與本尊法性相契之人也。宣說之經文,無非於般若波羅蜜多顯示一切法皆歸第一義谛。但欲聞者速獲同等妙用,捨總持法門外,莫能當之!故以真言終焉。本經之緣起如是。
  護譯於菩薩眾中不預列觀自在之名。此約世尊未入三摩地前,此菩薩未承威神力加持,不見其殊異也。般若師之譯,用意相用。
  大乘諸經,對當機菩薩預列其名與否,原非一定。今於世尊未入三摩地前,諸菩薩孰為當機,尚未分曉,不必標出。護般二師所據梵本,同此旨也。
  月師所譯,序述較詳。於常隨眾外,並及余大比丘都十萬人。菩薩眾譯作七萬七千人,以觀世音菩薩為上首;並舉文殊彌勒之名。以座中原有此等菩薩,不妨據實直書。
  月師譯雲:“如是我聞,一時佛在王捨大城靈鹫山中,與大比丘眾滿百千人;菩薩摩诃薩七萬七千人俱。其名曰:觀世音菩薩,文殊師利菩薩,彌勒菩薩等,以為上首。皆得三昧總持,住不思議解脫(肉眼境界彌勒攝。天眼境界文殊攝。慧眼境界觀音攝。法眼境界普賢攝。佛眼境界毗盧攝)。爾時觀自在菩薩摩诃薩在彼敷坐,於其眾中即從座起,詣世尊所,面向合掌,曲躬恭敬,瞻仰尊顏而白佛言:世尊,我欲於此會中,說諸菩薩普遍智藏般若波羅蜜多心。唯願世尊聽我所說,為諸菩薩宣秘法要。爾時世尊以妙梵音告觀自在菩薩摩诃薩言:善哉!善哉!具大悲者。聽汝所說,與諸眾生作大光明。於是觀自在菩薩摩诃薩,蒙佛聽許,佛所護念,入於慧光三昧正受……”。此明觀自在菩薩得佛護念(即加持)自入慧光三昧(實即甚深光明宣說正法三摩地之略說)。然後由三昧安詳而起,宣說本經。所謂護念等語,隱寓佛亦入此三昧矣。此文詳細,足資參考。文殊彌勒,雖非本經說主,要皆能與此等三昧相應者;故並舉之。
  彼此序述,詳略不同;各隨意樂耳。
  諸譯序此三摩地,護般若二師偏述能加持者;月師獨詳被加持者;彼此可謂互相輝映。究實,所據梵本不同,非譯者故為變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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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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