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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達庵居士:學密須知 十一、持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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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密須知
達庵居士馮寶瑛著  

  十一、持 誦

  持誦為密宗要道。亟須說明。金剛法界之持誦法。精細微妙。初學遽難契機。暫置弗論。今惟就蓮花法界言之。
  凡曾如法忏悔持菩提心戒。得入壇受胎藏界灌頂。傳得本尊印明者。應隨力莊嚴道場。供養本尊聖像。日日依軌修習真言。按普通程序持誦滿十萬遍。能破初重妄執。得與本尊變化身相應。滿二十萬遍能破第二重妄執。得與本尊受用身相應。滿三十萬遍能破第三重妄執。得與本尊法性身相應。若灌頂之前。既深契真如法界者。能以少數當三十萬遍。  其或根器低下。或事相缺乏。或俗務牽纏。但能憶持不忘。且復依時念誦。則持滿百萬乃至三四百萬遍。亦得破初重妄執。滿千萬遍或破二重或破三重。隨人而異。然欲計程收效。除不忘菩提心外。應守下列諸戒。
  (一)須力行十善。
  (二)須力矯飲酒食肉茹辛諸習。
  (三)念誦時須一心緊念真言。不得攀緣他事。
  (四)真言須字字正確。不得以依稀仿佛之譯音讀之。
  (五)念誦中間。若不獲已而有涕唾咳嗽等事。則此遍不計數。
  (六)念誦聲音勿太緩。勿太急。勿太高。勿太低。勿太大。勿太小。中間不得與他人共語。
  (七)持誦本尊真言。務須專一。未到破執境界。不應改持他尊。
  (八)從阿阇黎處受得真言。不應濫授他人。
  (九)不起憍慢之心。常存慈悲之念。
  (十)求大悉地者。中途不應作攝伏魑魅魍魉等事。亦不為人禁諸惡難。
  上文匯集蘇悉地蘇婆呼等經要旨。約為十條。俾便省察。如能遵守。成就非難。有所抵觸。收效斯小。若多所違犯。自無成就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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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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