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教編
目錄
闡教刍言
評《真宗教旨》
評《選擇本願念佛集》
評小粟棲《陽駁陰資辯》
評小粟棲《念佛圓通》
雜 評
⊙闡教刍言
古來闡教大士,莫不以佛經為宗,橫說豎說,皆不違經意。余與真宗教士往還有年矣,而未知其旨趣所在。頃因北方上人自日本來,建立本願寺於金陵城內,欲將祖書刊板流行。爰取《選擇本願念佛集》閱之,覺其中違經之語甚多,已略加批評,復取《真宗教旨》詳覽一遍,逐細辯論,歸之北方君。請其轉致同人,商榷彌縫之道,並進以刍言曰:
今日所期於真宗者無他,惟在乎闡教之言,不背淨土三經耳。夫菩提心為淨土正因,今欲往生淨土,而唱言捨菩提心,是南轅而北其轍也。
嘗觀南條上人《航西詩稿》有“斷章取義大師眼,三經之要二三策”等語,可謂深知本宗教旨者矣。南條之意,欲將本宗教旨,譯布天下萬國,美則美矣,而未盡善也。夫所謂斷章取義者,果與全經意旨不相違乎?若與全經不相違,則不得謂之斷章取義;若相違,則不得謂之釋迦教,即謂之“黑谷教”矣。
然則若之何而可也?一切教規,概不更動,但將捨聖道之語隱而不言,不過少小轉移之間,便成契理契機之教。或以違祖訓為疑,而不知非也。且以世法論之,五伯之子孫,豈不能學三王?三王之子孫,豈不能學二帝?以出世法論之,聲聞之門徒,豈不能學緣覺?緣覺之門徒,豈不能學菩薩?此理不待辯而明矣。若必守成法而不許變通,則地球各國,亦不能有維新之氣象矣。
或曰:其如正、像、末三時所限何?
答曰:今時正當末法之初分,非其中分、後分也。若初分即將經意抹盡,則中分、後分,將如之何?末法尚有七千余年,此時不將經意昌明,豈能延至如許長時耶?且三時有互攝之義,於末法內亦攝正、像,是在根器不同,亦因時無實法耳。
或曰:真宗之教,重在難易之分。其斷章取義者,捨其難而取其易也。
余應之曰:非也。西方淨土,佛力所成。順佛意則往生易,違佛意則往生難。若說法不順經義,則是捨易而就難矣。豈有謗法之人,而能生淨土者哉?
近代以來門戶之見,牢不可破。支那境內,禅宗一派,空腹高心,西來大意,幾成畫餅。台教一派,尚能講經,惟泥於名相,亦非古法。且諸方名藍,向無學堂造就人才,所以委靡不振也。真宗既有學寮講肆,又開普通學館,是世出世法,兼而習之,人才輩出,何可限量!惟願善學者不為成法所拘,則妙契佛心,允為如來真子矣。
鄙人護持正法,過於身命,故不避忌諱,冒昧陳言。倘不以為然,笑而置之可也。向後學徒研究淨土三經,精通其義,必有與鄙意暗合者,將拭目俟之。
(隨文辯論,書於《選擇集》及《真宗教旨》內者,茲不重出,請閱批本為盼。)
⊙評《真宗教旨》
十余年前,獲《真宗教旨》一卷,悉心研究,覺與經意不合處頗多,遂參注行間,以備刍荛之采。真心論道,不避忌諱,所謂個中人方談個中事也。近時泰西各國辦理庶務,日求進益,總不以成法為足。貴宗廣布佛教,勢將遍於地球,伏願參酌損益,駕近古而上之。故不憚繁言,陽似辯駁,陰實資助,祈大雅鑒之。
極樂淨土,由彌陀願力所成。彌陀既發大願,勤修聖道,方得圓滿。經雲:“住空、無相、無願之法”,“無作、無起”,“觀法如化”,此即聖道之極則也。以聖道修成本願,若雲“捨聖道”,則是違本願矣。因果相違,豈得往生?經雲:“深信因果,不謗大乘”,良有以也。
以淨土為入聖道之門,生淨土後,則一切聖道,圓修圓證。若在初修時,唱言捨聖道,便是違背淨土宗旨矣。淨土門以三經一論為依,切須體究經論意旨,方名如來真子也。
《真宗教旨》第一號雲:第一祖龍樹菩薩。祖其作《易行品》,而不祖其講布《華嚴》、《中論》。
存上句,刪下旬,可免埽拂聖道之弊。
龍樹作《易行品》,只分難易,不顯立埽。今真宗立淨土而埽聖道,與《論》意不符。
龍樹說難行、易行二道是活法。於聖道中開出淨土一門,接引後學,此為同中別也。利根於現生中得念佛三昧,即證入聖道門;鈍根於往生後花開見佛,亦證入聖道門。此為別中同也。闡揚聖教者,須將死法說成活法,不得將活法說成死法。佛教命脈,僅如懸絲,可不懼哉!
又第二號雲:本宗名淨土真宗,據念佛成佛,是真宗之語。以親鸾上人為始祖,大織冠鐮足公之裔,而籐原有范公之男也。夫人玉日氏,攝政關白兼實公之女也。初,源空大師倡淨土宗,海內風靡,門人三百余,上人實為其上足。關白歸大師為大檀越。一日曰:“大師持戒而念佛,弟子啖肉畜妻而念佛,無乃有勝劣耶?”大師曰:“同一念佛,何差之有?”曰:“弟子有女,屈一上足為婿,以斷天下後世之疑。”大師以上人應,上人辭不可,是為開宗之緣由。
於佛教門中專重淨土,於淨土門中,專重他力信心,可謂簡而又簡,捷而又捷矣。
此法在家二眾行之相宜。出家五眾,自有清規,若一概效之,則住世僧寶斷矣。末法萬年儀表,不可廢也。
又第三號雲:以聖道、淨土二門判一代教。大小、半滿、權實、顯密,為聖道門,是系此土入聖之教。《大無量壽經》、《阿彌陀經》是系往生淨土之教。又聖道門中有豎出、豎超,法相、三論為豎出,華、天、密、禅為豎超。淨土門中有橫出、橫超,以諸行往生為橫出,是系自力;以念佛往生為橫超,是系他力。
聖道為十方剎土解脫之門徑。生西方淨土之人,亦由聖道而證妙果。
修諸行者,若不念佛回向,亦不得往生。
又第四號雲:方今系佛滅度二千八百二十五年,人劣才暗,不能踐聖道而登大果,是所以聖道不振也。以不可行之法,強於不能行之人,迫雞入水,豈理哉?
道綽逼雞入水之喻,為留形穢土之人而說,非為修聖道者說也。
迫雞入水,即遭淹沒。未聞修聖道而墮落者。蓋聖道雖難速證,亦作淨土資糧。與彌陀因地同一修途,自然與果位光明相接也。
專修淨土之語可說,不修聖道之語不可說。蓋淨土亦是聖道無量門中之一門,修淨土,即攝一切聖道入一門。所謂他力信心者,廢自顯他也。不許自他相對,即成絕待圓融法門矣。克實論之,信心者,自心所起也;他力者,自心所見之他力也。除卻現前一念,復何有哉!
自他皆是假名,廢假名之自,而立假名之他,妙用無方。以龜毛易兔角,幸勿執為實法也。
又第六號雲:於四十八願中,以第十八願為真實,其所被之機為正定聚,生真實報土。十九、二十為方便。十九之機,回向諸行,止至化土,故為邪定聚。二十之機,或進入第十八,或退墜第十九,故為不定聚。開說第十八為《大經》,開說第十九為《觀經》,開說第二十為《小經》。《大經》機教俱頓,《觀經》機教俱漸,《小經》教頓機漸。
生淨土者,蓋入正定聚,絕無邪定及不定聚。經有明文,處處可證。若以《觀經》所攝,判為邪定聚,則是聚九州鐵,鑄成一大錯矣!
《觀經》被大機,最極圓頓。一生可證初住位,與善財、龍女齊肩,於觀中蒙佛授記是也。何得判為機教俱漸?
又第七號雲:《大經》系真實教,無隱顯義。《觀經》系方便教,故有隱顯。以顯見之,為日想、水想之觀,以隱取之,為觀佛本願之觀。一文兩義,是為隱顯。
《觀經》從第三觀以去,皆是極樂妙境,無一非佛願力所成。不待隱取,方為觀佛本願也。
又第八號雲:方今居大叢林,稱大和尚,外標賢善,內實貪吝,被綢緞,坐氍毹,尊大養望,瞞人自欺,豈稱君子?
不但此等人非正修行,即終身修苦行,衲衣一食,叩頭跣足,晝夜不眠,或處禅堂,或居山洞,自負修行,不肯虛心看經學道,但以除妄念為功,日久功深,一念不起,便謂證道。殊不知恰成就一個無想外道,離佛法懸遠矣。功行淺者,命終之後,隨業輪轉,豈不哀哉!
又第九號雲:信心從他力而發,名他力信心。佛力為他力,明信佛智為信心。祖師曰:歸命之心,非從我生,從佛敕生,故名他力信心。自力之徒,修雜行雜修,他力之徒不修之。自力之信有九品,所生之土亦有九品,經曰胎生。他力之信,一相無別,所生之土,亦一無量光明土,經曰化生。
經雲:“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發此三心者,仍系自力也。若雲從他力生,他力普遍平等,而眾生有信不信,豈非各由自力而生信乎?倘不仗自力,全仗他力,則十方眾生皆應一時同生西方,目前何有四生六道,流轉受苦耶?
能領佛敕者,自心也,故仍從自心生。
所雲不修者,如禅宗之無修無證乎?抑如世俗之隨波逐流乎?下文俗谛,非雜行雜修而何?
九品之中,上品上生者,立刻見佛,得忍受記。以下諸品,均無胎生之事。《大經》所說之胎生,以疑惑無智所感,與上品之超越、中品之純笃,大相懸殊矣。
又第十號雲:真俗之名,有重重之義。本宗假以安心門為真谛,以倫常門為俗谛。本宗既開許畜妻,不能無五倫。既有五倫,不能不履其道,是為俗谛。凡夫之罪雖大,較諸願力,不啻滄海一粟,所以不問啖肉畜妻也。眾生之善為有漏,彌陀之報土為無漏,有漏之善,不可以生於無漏土。
《第十號》所說,盡是雜行雜修。何以前文力埽諸行,豈所埽者是出世行,而不埽者是世間行乎?夫世間行長生死業,而出世行逆生死流。孰正孰反,必有能辨之者。
倫常門是世善。世善尚不廢,何為偏廢出世善耶?一切世善,均在菩薩萬行中攝。但能回向淨土,則成往生業,否則人天果報而已。
發菩提心者,一切世善皆成無漏;不發菩提心,雖修五度,總屬有漏。
又第十一號雲:諸式入社之後,口授面禀。
華地時有外道邪宗,秘密傳授,不令他人得知。貴宗卷尾有“口授面禀”之語,令人見而生疑。似宜編輯成書,入社之人各領一冊,以便遵行。
貴宗所奉者《大經》第十八願。今先錄願文,隨後解釋。經雲:“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惟除五逆、誹謗正法。”此中有“乃至”二字,可見七日持名,減至一日,又從一日減至十念,是最少最促之行也,向下更無可減矣。《大經》下輩生者,正是此機。其上輩者,是十九願所被之機。今雲十八願為正定聚,十九願為邪定聚,此即大違經意。十八願未言五逆謗法不得往生。凡與經意相違者,均是謗法。《觀經》下品下生,十惡五逆回心即生,未收謗法。蓋謗法者,與彌陀願光相背也。今判十八願所被之機,生真實報土,十九之機,止至化土。此等抑揚,未知何所依據?請將經文確證,一一指出,以釋群疑。
⊙評《選擇本願念佛集》
貴宗道友惠贈《七祖聖教》,已將《往生論注》、《安樂集》、《觀經疏》刊板流行。頃承心泉大師囑刊全書,因逐一檢閱,見得此集與經意不合處頗多。略加評語,就正高明。倘不以為然,請逐款駁诘可也。
《本集》第一雲:道綽禅師立聖道、淨土二門,而捨聖道正歸淨土。
此一“捨”字,龍樹、道綽皆不說,說之則有病。蓋聖道與淨土,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本集》第一又引道綽《安樂集》上雲:當今末法,現是五濁惡世,惟有淨土一門,可通入路。故《大經》雲:“若有眾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字,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縱令一生造惡”,經文中無此六字。
《本集》第二引《善導疏》雲:眾生起行,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眾生憶念佛者,佛亦憶念眾生。彼此三業不相捨離,故名親緣也。
此說是比量,屬依他性。
《本集》第二又雲:眾生口不稱佛,佛即不聞之;身不禮佛,佛即不見之;心不念佛,佛即不知之。眾生不憶念佛者,佛不憶念眾生。彼此三業常相捨離,故名疏行也。
如是翻對,是世俗見,即是非量,屬遍計性。以彼此之界,揣度如來,十萬億佛土,如何得去?
佛以無緣大慈攝化眾生,平等普遍,無親疏之別。而言親疏者,屬眾生邊事。若佛因眾生而有親疏,則亦眾生而已矣,焉得稱為佛耶?
《本集》第三雲:《無量壽經》上雲: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觀念法門》引上文雲:若我成佛,十方眾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乘我願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往生禮贊》同引上文雲:若我成佛,十方眾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兩段引文,皆作“下至十聲”。可見十念是至淺之行,而《真宗教旨》,反以此行駕九品之上,何也?
《本集》第三又雲:《壽經》雲:(中略)於是世自在王佛即為廣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天人之善惡,國土之粗妙,應其心願,悉現與之。時彼比丘,聞佛所說嚴淨國土,皆悉睹見。超發無上殊勝之願。其心寂靜,志無所著。一切世間無能及者。具足五劫,思維攝取莊嚴佛國清淨之行。阿難白佛:彼佛國土,壽量幾何?佛言:其佛壽命四十二劫。時法藏比丘,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中略)經意亦有選擇義,謂雲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是也。選擇與攝取,其言雖異,其意是同。
攝取專屬取而不言捨,選擇則有取有捨,語意不同。“攝取二百一十億諸佛妙土清淨之行”,從上文“思維攝取莊嚴佛國清淨之行”語來。法藏比丘當時聞說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一時融入心境,迨永劫修行之後,一時發現。非如世俗造作,須選精美者作模樣,方能成就也。譬如春蠶食葉,大小老嫩,一概食盡,及其吐絲,變為一色,非復桑葉形樣矣。
《本集》第三又雲:夫約四十八願一往各論選擇攝取之義者,(中略)乃至第十八念佛往生願者,於彼諸佛土中,或有以布施為往生行之土,或有以持戒為往生行之土,(中略)或有以般若為往生行之土,或有以菩提心為往生行之土,(中略)及以孝養父母奉事師長等種種之行,各為往生行之國土等。或有專稱其國佛名為往生行之土。(中略)如是往生之行,種種不同,不可具述也。即今選捨前布施持戒乃至孝養父母等諸行,而選取專稱佛號,故雲選擇也。
以選擇取捨之心,測度彌陀因地。彌陀因地,果如是乎?
般若為諸佛母,般若現時,命根意根俱不相應,即證無生忍,不但不起淨穢二見,即佛見法見,亦不起也。
菩提心為因果交徹之心。諸佛極果,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集》並菩提心而捨之,不知以何為佛也?
《本集》第三又雲:“念”、“聲”是一,何以得知?《觀經》下品下生雲: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今依此文,聲即是念,念即是聲,其意明矣。
“念”者,心念也;“稱”者,口稱也。今雲“聲即是念,念即是聲”,誤矣。《觀經》之文,明明可考。經曰:“此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無量壽佛。’”可見念與稱有別也。下文具足十念之“念”字,是稱名之時,一心專精,無他念間雜,惟有稱名之念。十念相續,即得往生。此人苦極心猛,命根斷時,前後不接,金蓮明耀,忽然在前,心力佛力,皆不思議也。
《本集》第四雲:上輩之中,雖說菩提心等余行,望上本願,意惟在眾生專稱彌陀名。而本願中更無余行,三輩俱依上本願,故雲一向專念無量壽佛也。一向者,對二向三向等之言也。(中略)雖先說余行,後雲一向專念,明知廢諸行,惟用念佛,故雲一向。
此段所論“一向”之言,甚違經意。經中所說菩提心及諸功德,皆是念佛行門,良以一切法入一法,一法攝一切法,方見純雜無礙妙用,即得名為“一向專念”也。若如此中所說,為廢諸行歸於念佛而說者,則經中有自語相違之過。何以故?經文明明一聯說下,絕無廢歸之意也。且著衣吃飯,亦是雜行,便利睡眠,亦是雜行,必須不食不眠一口氣念到死,方合此《集》引證“一向”之言也。佛經何等深妙,而以淺見測之,豈不贻誤後人哉!
《本集》第十一雲:凡九品配當,是一往義。五逆回心,通於上上。讀誦妙行,亦通下下。十惡輕罪,破戒次罪,各通上下。解第一義,發菩提心,亦通上下。一法各有九品,若約品即九九八十一品也。
“五逆”以下三行解說,若約忏罪猛鈍,修證淺深,則可以九品互通。此中說“解第一義,發菩提心,亦通上下”者,除非中途退墮,作諸惡業,臨終回心,如經文下品中說。如此三行,未免令初心人無所適從,所謂矯亂論議也。
《本集》第十三引善導頌雲:極樂無為涅槃界,隨緣雜善恐難生。故使如來選要法,教念彌陀專復專。七日七夜心無間,長時起行倍皆然。臨終聖眾持花現,身心踴躍坐金蓮。坐時即得無生忍,一念迎將至佛前。法侶將衣競來著,證得不退入三賢。
善導此頌,重日夜精持,一心無間,下文得無生忍、入三賢位,皆是證聖道也。
《本集》第十四雲:何故六方諸佛證誠,惟局念佛一行乎?
“局”字大錯。蓋佛法雖無量門,而修習者必從一門深入,方得遍通一切佛法。譬如一室四面開門,欲入室者,必從一門。若擬從東入,又欲從西,或兼南北,則終無入室之時矣。
《本集》第十六雲:選擇贊歎者,上三輩中,雖舉菩提心等余行,釋迦即不贊歎余行,惟於念佛而贊歎雲,當知一念無上功德。故雲選擇贊歎也。
菩提心即正覺心也,成正覺方名佛。今重念佛而輕菩提心,大違教義。念佛有多門:念佛名號,念佛相好,念佛光明,念佛本願,念佛神力,念佛功德,念佛智慧,念佛實相。隨念一門,即攝一切門,方入十玄法界。若存取捨之見,則全是凡夫意想,與佛界懸遠矣。
《本集》第十六又雲:善導《觀經疏》者,是西方指南,行者目足也。
《觀經》所說十六法門,無一不是念佛,此文所判,似專局乎持名也。
此《集》專以持名為念佛,而觀想等法,均判在念佛之外,非經意也。
⊙評小粟棲《陽駁陰資辯 》
佛說接引往生,皆是顯他力之教。三輩九品,皆仗佛力而得往生。若全仗自力,必至圓初住、別初地,始能十方世界,隨意往生。故知淨土三經,勸進往生,全仗他力,而仍以自力為階降之差。我佛慈悲,所以誨人者至為圓妙。若以三輩九品為自力往生,則失經意矣。
《辯》雲:聞貴國黃衣派挾天威而恣尊大,毫無學問之志。其青衣各派乃甘卑屈,而視國家之興敗,如秦人於越人肥瘠,故政府亦處之度外,棄而不顧也。
僧俗二眾,佛有遺規。僧則守出家律儀,不干世務。俗則依在家道理,致君澤民。二者不相濫也。
《辯》雲:龍樹之開難易二道,非難中開易也,非聖道中開淨土也。聖、淨二門,井井區別矣。天親之《淨土論》,正明淨土;而龍樹之《易行品》,傍明淨土耳。
不識佛法開合之妙,見聖道、淨土,判然兩途,不得不改變經意以合於自宗也。
天親《往生論》,於依正莊嚴後,攝入一法句,明淨土不外乎聖道也。昙鸾釋之甚詳。
《辯》雲:同中別者,佛教中見二門也。別中同者,二門雖異,其所證之真如一也。
真如即是聖道,既知同證真如,奈何唱言捨聖道耶?
《辯》雲:方今聖道之一門,不合時機。獨我真宗,何肉周妻,為國家奔走,不啻說出離之法,並亦說忠君愛國之事,毫不剩坐深山。
悉達太子捨金輪王位,入山修道,為後人榜樣。我輩雖不能學,心常羨之。今知貴宗如是存心,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也。
《辯》雲:彌陀本願不取諸行,獨取念佛。
四十八願普攝諸行,何雲不取耶?
念佛即是諸行中之一行。專修念佛,所謂一門深入也。而以世俗事務夾雜其間,欲得往生,不亦難乎?
《辯》雲:本宗有二門:一學門,二行門。約學門則一切經可學也,不學一切經,則不可解淨土之法門也。若約行門,則單據念佛之一行,豈攘排一代佛教乎?
學與行兩不相干,則學成無用之學。
閱教典須一一銷歸自性,方為有益。棲君之言,以閱經為所學而非所行,則學與行兩不相涉,所學即屬無益。
“不學”下三十五字,恰合我意。
《辯》雲:此土入聖為聖道門,他土得生為淨土門,歷歷區別矣,不可一混也。聖道即淨土,何用往生十萬億之西哉?
棲君非但不知聖道,亦復不知淨土。大凡闡揚淨土者,須知淨土因何而成。既以《大經》為真實,豈不見法藏比丘白佛言:“我發無上正覺之心”,非菩提心而何?發大願後,修行文中,自行六波羅蜜,教人令行。經文彰彰可考,證知彌陀報土,皆因修行聖道而得成就。奈何定要捨聖道,判修行者為邪定聚,生於化土;不修行者為正定聚,生於報土?顛倒謬亂,莫此為甚!豈日日持誦經文,循行數墨,全不解義耶?
《辯》雲:本宗以二門之判,判一代教:曰聖道門,曰淨土門。於淨土門有二門,曰正明淨土教,曰傍明淨土教。於正明淨土教有二門,曰真實教,曰方便教。真實教者,《大無量壽經》是也;方便教者,《觀無量壽經》、《阿彌陀經》是也。
從上諸師開宗判教,必將所依之經,全體透徹,方能破立自由,縱橫無礙。未有將本宗之經任意掩抑,令前後文意不相聯屬者。如貴宗以《無量壽經》為主,而此經中三輩往生之相,則判為自力,棄而不取,以致全經血脈不能貫通矣。
《辯》雲:本宗之釋三聚,以順本願者為正,以不順本願者為邪。第十八不以諸行為往生之因,單以念佛為往生之因。善導曰:一心專念彌陀名號,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順彼佛願,必得往生,是為正定聚。《觀經》定散諸行,不順佛願,是為邪,以邪而願生,故為邪定聚也。
《觀經》是佛說,何雲不順佛願。尊善導而慢釋迦,是何居心?
《辯》雲:此邪之言,顯非本願之行,如天台之以小乘為邪見。小乘佛教豈邪乎?望之圓教,得邪名耳。
以小乘為邪見,《方等經》中破小顯大之語,非天台臆說也。若經中無此語,天台斷不敢杜撰。
《辯》雲:作九鐵鑄錯之大惡口,何不反省之甚?
若照此本判斷,僅雲大錯,猶不足以盡之。
《辯》雲:淨土無九品為真實報土,有九品為方便化土也。定散諸行,非本願之行。以非本願之行,願生淨土,必得九品之化生也。從此化土一轉,往生真土,故判《觀經》往生為機教俱漸也。《淨土蒿目》,仔細玩索,必覺妙味津津無盡焉。
不顧佛經之本意,強作一解以合於自宗,苦心思索而得之,此所以“津津有味”也。
非但釋迦教中無此道理,即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教中,亦無此道理。用凡夫意想,捏造一法以駕於佛經之上,罪過彌天。
《辯》雲:報土也者,一種真妙而無九品之差別,往生即成佛,無一轉入報之迂回也。
判他力信心者,駕於九品之上,往生即成佛,《大經》內無此義,猶如空拳诳小兒也。
《辯》雲:依《觀經》三昧,見淨土依正,其所見之土非報土,是化土也。此化土亦願力所成懈慢界。
釋迦佛何故說此懈慢界,教人往生?此真可謂謗佛謗法矣。
《辯》雲:以第十八願為弘願,以定散為要門,善導之釋,皎如日星。定散非本願,單念佛為弘願。善導流通,照人顏色。
善導落筆時,不料後人有此等執見也。
善導施之是藥,後人執之成病。
《辯》雲:支那僧大抵不學佛書,多見坐禅或頭陀者。一念不生,誠為佛果。然至此一念不生之域,難矣。若誠至此域者,非是無想外道。
判誠至一念不生者,非是無想外道,何其見之淺也!且不知無想定與滅盡定,差之毫厘,謬以千裡。外道生無想天,自謂證大涅槃,不知報盡決定墮落也。
《辯》雲:名號之入眾生心中,是為他力信也。得此信者,據宿善焉。宿善者恆值佛也,過去修習念佛也。缺此宿善,則不能得信。
此言成就我宗。宿善是自力所作,尊意只許前生之自力,不許此生之自力,誠不解其何義也?
《辯》雲:《觀經》之九品,系淨土之化土。彌陀以方便之願,成此九品之化土,以應九品自力之機。此機往生此化土,而後一轉入一種真妙之報土也。
經中實無此語。或貴國所傳之本,與支那現行本不同欤?
《辯》雲:本宗釋三輩菩提心有二門,一者,以為聖道自力之菩提心,是可廢也,第十八不許自力菩提心故也;二者,以為他力之菩提心,第十八之三心是也。三輩之菩提心,即至心信樂所生也。
四弘誓如錠子金,三心如葉子金。乃諄諄誨人曰:錠子金不可用,必須用葉子金。豈知錠子金與葉子金,體本無二,用亦無二也。
《辯》雲:本宗以第十八願為真實願,以十九願為方便願。十八願不許諸行,是為真實;十九願許諸行,是為方便。
第十八願既為真實,佛又何故要說第十九願之方便,令人捨易而行難,既往生而更須轉進,方入十八之真實也。若方便易而真實難,佛則令人從易進難,豈有從難進易以為方便乎?總之以立異為高,不立異不足以動人也。
《辯》雲:《觀經》序、正,開十九願也,至流通而廢諸行單屬念佛,始與第十八同其歸也。貴君之眼,未能徹其紙背。一片之婆心,促君反省。
尊目力透紙背,所以能作反語。拙目不徹紙背,故只作正語。古人雲:依文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同魔說。彼此各坐一邊病。若二邊不著,則無病。
《辯》雲:十九願許諸行,非彌陀本意也。
既非本意,何得發此一願?豈非違心之願乎?此等判斷,實屬膽大!有識者決不敢出此語也。
《辯》雲:見真大師之開淨土真宗,以法然上人為師,法然依善導立一宗。善導五部九卷,並明觀佛、念佛,使初心不知其所歸。法然探知其意之所在,筆之於文章,使天下萬世知惟念佛之可依焉。
此是不滿善導之處,證知法然並非全宗善導,乃取善導之片言而文飾之耳。
《辯》雲:第十八願之十念,諸師誤為觀念、意念,善導楷定之為口稱。法然依之,見真依之。
《小彌陀經》專主持名,豈至二千年後,法然始指出哉?
《辯》雲:善導散善義,以別解別行,喻之群賊,據其以諸行障往生之行也。
經中以諸行資助往生,斷無障往生之理。善導所說別解別行,退失往生之業者,喻之群賊。若以菩提心及諸功德,喻之群賊,則本疏中自語相違矣。
嘗憶十年前上海傳教西人,引我至講堂,有本國演教者大聲宣言曰:“基督教如杲日之光,儒釋道等教,或如星月之光,或如流螢之光。杲日一出,諸光皆隱,君何不捨佛教而歸我基督教乎?”予笑而不答,知其不可與言也。孔子雲:“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嘗見貴宗諸君子藹然可親,謂其可與言也。今閱辯答之辭,只樹自宗之門庭,不顧佛經之意旨,前此一番狼藉,豈非墮失言之過乎?
⊙評小粟棲《念佛圓通》
原書雲:源空上人,世以為大勢至菩薩化身,故名此解以《念佛圓通》。
勢至自雲“我無選擇”,源空專主選擇。勢至念佛,都攝六根;源空專主口念,意根且不攝,遑及眼耳鼻身乎?以“圓通”目之,恐不稱也。
原書雲:本宗以念佛為大乘無上之法,勢不可降喬入幽也。源空上人去天台入弘願,是不守成法而能變者。
閱至此處乃恍然曰:我過矣!我過矣!彼直欲駕佛經而上之,立義在三藏教典以外,而我方以遵崇佛語相期,豈不令人嗤笑哉?
原書雲:源空上人母秦氏夢吞剃刀而有孕。
夢吞剃刀,即是割斷聖道之兆也。
原書雲:上人從黑谷移吉水,日稱名六萬遍。
猛利念佛,亦恐涉於自力。
原書雲:攝政關白大政大臣兼實,乞上人作《選擇集》,上人說法於月輪殿。其歸,兼實拜之地。上人頭現圓光,中有寶瓶,兼實驚喜,以知其勢至之化。
今而後方知釋迦教外,別有“勢至之教”,流傳人間,深自愧其見聞之不廣也。
原書雲:建久九年正月二日,水想觀成矣;七日,琉璃地現;二月,水想、地想、寶樹、寶池、宮殿皆現。元久三年正月四日,彌陀、觀音、勢至現。余按非是入定而得之,稱名念佛之力,自然感此好相也。
“余按”下二十余字,恐其涉於雜修雜行,所以作此出脫之語。而稱名念佛,仍不免自力也。
原書雲:建歷二年正月,在大谷得疾,見佛菩薩化身。二十五日寂,紫雲降焉。
假如有佛現於空中,放光說法,倘不與修多羅合,亦不足信也。
原書雲:上人之閱一代時教,在以其所得之要路而自利利他耳。曰真言、止觀、三論、法相之教,道幽理邃,利智聰明之者,可以行焉。方今暗於三密,而登遍照之位;乏於戒律,而居持律之職,是謂虛假,虛假非可以出離也。
將來親見勢至,當問此事。若真勢至化身,仍須切實辯論,過於此番之言百千萬倍,請彌陀、釋迦並十方諸佛證明。
原書引善導《法事贊》雲:弘誓多門四十八,偏標念佛最為親。人能念佛佛還念,專念想佛佛知人。
“佛還念”及“專念想佛”等語,可見善導以念字通於心口,貴宗判定屬口稱,亦不合善導意也。
原書雲:問:單曰十念,何以知其為口稱哉?答:據善導《觀念法門》,以十聲稱名,釋“乃至十念”;《往生禮贊》,亦以十聲稱名,釋“乃至十念”。十念之非心念、意念者,皎如白日。
稱名本在念佛之內,若執定念佛必局於稱名,則於經意不貫。
此段願文,須查考梵本。若原文仍屬意業,即不得從善導改作口業。譯師最為慎重,不許任意竄改也。
若口稱與心意無涉,則口稱佛名,心念五欲,心口兩歧,尚得入彌陀願海乎?偏邪之見,至於此極,何足與辯!
原書雲:本宗以第十九願為方便,以其取菩提心等行也。此十九之成就為三輩,三輩皆舉菩提心。十九之菩提心自力,則三輩之菩提心亦自力也。開十九為《觀經》。以十九為方便,則《觀經》亦方便也。三輩九品,開合之異。三輩菩提心自力,則九品菩提心亦自力也。散善有二:一者,三福;二者,九品。此三福九品,亦開合之異。九品菩提心自力,則三福菩提心亦自力也。三福者,世戒行也。行福中有發菩提心,上下品有發無上道心。十九、三輩、三福、九品,一切屬散善之行,非本願之行。又雲:自力菩提心有多種,末代凡夫豈得發此菩提心哉?彌陀因位捨之,據其難行也。
謂《觀經》之定散、《大經》之三輩不順佛願,是謗釋迦。謂彌陀因位捨菩提心,是謗彌陀。吾不知棲君是何等人也?
“彌陀因位捨之”一語,不怕拔舌泥犁,何敢出此語?釋迦教中實無此語。“勢至教”中有之乎?吾不得而知也。
“彌陀因位捨之”一語,不知棲君出於何心?鄙人返己自忖,假令刀鋸在前,斧钺在後,以威力逼之,我亦情願粉骨碎身,決不忍出此一言也。
原書雲:《選擇集》廢菩提心據善導。善導曰:“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選擇集》之廢據此。
善導實無廢菩提心之語,真宗強指其廢菩提心,借《疏》末一句用之,費盡無限心力,亦可哀也。
原書引善導《觀經疏·序分義》曰:發菩提心者,此明眾生忻心趣大,不可淺發小因,自非廣發弘心,何能得與菩提相會?惟願我身,身同虛空,心齊法界,盡眾生性,我以身業恭敬禮拜,迎送來去,運度令盡。又我以口業贊歎說法,皆受我化,言下得道者令盡。又我以意業入定觀察,分身法界,應身而度,無一不盡。我發此願,運運增長,猶如虛空,無所不遍,行流無盡,徹窮後際,身無疲倦,心無厭足。又言菩提者,即是佛果之名;又言心者,即眾生能求之心,故雲發菩提心也。
此是善導所說,何得判其捨菩提心?
原書雲:如是菩提心,亂想凡夫豈能發得哉?
此言辟善導。
凡夫定是凡夫,攝歸淨土,如何化導?蓋凡夫之本心,與諸佛無二無別。所以蒙佛接引,即脫輪回之苦也。
原書雲:十九願自力菩提心,生乎化土。深自悔責,轉入真土,故為橫出。十八之信樂,順次往生,證大涅槃,故為橫超。
此判大違經意。經文第十八願,普攝群機也。如《法華》之“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者是也。第十九願,別攝上品機也。今抑十九為化土,揚十八為直證涅槃,一切經內,皆無此義。
原書雲:均是《觀經》也,天台以之為心觀為宗,實相為體;善導以之為念佛觀佛為宗,往生淨土為體。本宗依善導,誰以善導為違教乎?
以疏輔經,不以疏掩經,慎之慎之!
原書雲:此“捨”一字,所以開淨土宗於聖道各宗之外也。以此一字,使天下萬世知標准之所在也。
暗藏滅法之機。
原書雲:聖道難行,不可行也,故斷斷乎捨之。
既不能行,又何必言捨?
原書雲:《安樂集》曰:聖道一種,今時難證。乃至《大集月藏經》曰:我末法時中,億億眾生起行修道,未有一人得者。
此等語句,均是活機,策勵後學之言也。
原書雲:欲開一宗風動天下者,必須鮮明其旗幟,而令知其方針。
不顧經意之所在,只圖動人之觀聽。欲出新奇,其途甚多,支那境內,且有數十種而未已也。
原書雲:此土入聖為聖道,他土得證為淨土。
棲君實未嘗知聖道、淨土同別之源。語語以此土入聖為聖道,他土得證為淨土,所知盡於此矣。豈知聖道者,十方三世同行之道,娑婆極樂,均如是修證。佛說淨土門,是防退之法,仗彌陀願力,往生西方,永無退緣,必至成佛也。是以專修淨土,即得圓成聖道門。若唱捨聖道,即是捨淨土,蓋淨土由彌陀修聖道而成也。如來善巧方便,或說自身,或說他身,或示己事,或示他事,而以世俗情見,固執不解,欲入佛界,不亦難哉?
原書雲:居士曰“縱令一生造惡”,經文中無此六字。解曰:余以居士為信道綽,今則以道綽為違道,余不知居士之意在何處?
道綽於願文內加此六字,開後人放肆之門,不可不辯。豈有刻其書而不檢其過耶?即如南岳《大乘止觀》引《起信論》之語,添一“惡”字,蓮池已舉其錯。敝處刻藕益書甚多,亦時時論其錯處,不能為之回護也。
原書雲:道綽以《觀經》下下品釋《大經》第十八願也。《大經》“十方眾生”之言,不知何等眾生?道綽以為下下品之機,是道綽之為天下後世彰彌陀願王之本意也。
第十八願末,明言“惟除五逆、誹謗正法”,道綽加六字於願文之中,顯違經意。遵經乎?遵道綽乎?
原書雲:善導曰:眾生起行,口常稱佛,佛即聞之;身常禮敬佛,佛即見之;心常念佛,佛即知之。
心常念佛之語,與口常稱佛,一耶二耶?
原書雲:居士以善導為比量,為依他;以《集》主為非量,為遍計。居士以唯識視淨土門乎?遍計空,依圓有,居士以《集》主之言為龜毛兔角乎?
此中微細分別,心粗氣暴者,何足以知之?
淨土若缺唯識,則彌陀佛法為有欠矣。
《集》主翻對之語,全是凡夫情謂。妙覺位中,決無此理,非龜毛兔角而何?
原書雲:
居士曰:佛以無緣大慈攝化眾生,平等普遍,無親疏之別。而言親疏者,屬眾生邊事。若佛因眾生而有親疏,則亦眾生而已矣,焉得稱為佛耶?
解曰:居士單知有平等門,而不知有差別門也。無緣大悲,平等普遍,是為平等門。若以願行來收,非無因緣。以三心、十念往生之因,是為差別門。據此差別門,開淨土之一門。《彌陀偈經》曰:發願逾諸佛,誓二十四章。是彌陀本願之所以超諸佛也。順其本願為親行,不順其本願為疏行也。以水為能感,以月為所感,月豈不照外物哉?然非水則不能感月影也。親疏之行,可以知矣。
以三心、十念之因為差別門,正屬眾生邊事。下文水月喻,恰成就我宗。如因眾生而佛有親疏,則佛應無邊之機,應有無邊親疏之別。有心則不普,無心則不差。請細思之。《觀經》雲:“光明遍照十方世界念佛眾生,攝取不捨。”又雲:“以無緣慈攝諸眾生。”此兩句須善融會,若執定一邊,則互相違矣。
水清則月明,水濁則月暗,明暗在水而不在月。是以親疏屬眾生邊事。
原書雲:居士以十念為至淺之行,何其破法之甚?
前引道綽釋十方眾生以為下下之機,則道綽亦破法矣。
原書雲:善導曰:“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以此觀之,序、正之定散,非彌陀本願,流通之持名,是為本願也。
誠如此言,則善導疏《觀經》數萬字,大可不必。即佛說三部經法,亦屬虛設,單說第十八願一條足矣。
原書雲:《集》主以《大彌陀經》之選擇,釋《大經》之攝取,是以異譯釋本經,誰敢非之?
漢譯、吳譯,皆用選擇;魏譯、唐譯,皆用攝取。因古之二譯,字句未能妥洽,是以重復譯之,俾成善本。若後譯不能勝於前譯,當時亦毋庸費此筆舌矣。細味“攝取”二字,義理深長,請以梵文證之。
原書雲:居士之所嫌,惟在“選擇”二字;《集》主之開一宗,惟在取“選擇”二字。取者與嫌者相反,不必望居士之隨我也。惟祈居士捨彌陀所捨之行,取彌陀所取之行,而往生真實報土。
彌陀所捨者,無明煩惱也,我亦捨之。彌陀所取者,菩提涅槃也,我亦取之。彌陀以三輩九品攝受眾生,我亦願往焉。
原書雲:《大經》曰:“二百一十億諸佛剎土天人之善惡,國土之粗妙。”既有善惡,須捨惡取其善;既有粗妙,須捨粗取其妙。五劫思維,在捨其粗惡,而取其善妙。永劫修行之後,其精妙之物,集而成彌陀淨土,是彌陀淨土之所以超出諸佛淨土也。
法藏比丘見果知因,思維修行,因圓果滿,自然顯現淨妙國土。豈以精妙之物集而成土,如世俗造作之相耶?
原書雲:春蠶吐絲之譬,亦不外於風流人之假想也。八功德水,七寶樹林,豈一色蠶絲之可擬者耶?
“春蠶喻”以為不確,復以作文喻之。譬如聰慧之士,讀盡古今書籍,欲作一篇大文章,必由自己胸中流出,絕不蹈襲陳言,方成妙文。若一一采自他書,縱將一切佳句采盡,只成一片碎錦,豈得稱為妙文?彌陀淨土,亦復如是。
原書雲:《集》主之言般若者,信第一義也。是因行而非般若現時也,六度中般若波羅蜜是也。
不現何得名般若?
以六度中般若波羅蜜為淺,是全不知般若,亦並不知波羅蜜。非般若現前,不名六度,以其不到彼岸也。支那禅宗,專學般若,其造詣之深,豈門外漢所能知耶?
原書雲:此《集》菩提心者,因行也,非佛果也。
無因如何得果?以菩提心之正因,方能契無上妙果。句義且不能通,何能論佛法?
原書雲:下下品“不能念彼佛者”之念,心念也。“應稱無量壽佛”,口稱也。“具足十念”之念,亦口稱也。
何不曰具足十稱,而曰十念耶?蓋猛利稱名之時,心亦隨之。以口攝心也。必欲掃除心念,是障往生之路矣。
原書雲:居士以著衣、吃飯、便利、睡眠為雜行,佛者之口氣,須禁此不祥語矣。
宗門參禅者,每雲除吃飯、便利是雜用心,律中在著衣、吃飯、睡眠上,制戒數十條,何謂佛者不應說?豈不聞粗言及細語,皆歸第一義乎?
不祥之語,莫大於違經意。
原書雲:
居士曰:五逆以下三行解說,若約忏罪猛鈍,修證淺深,可以九品互通。此中說解第一義,發菩提心,通上下者,除非中途退墮,作諸惡逆,臨終回心,如經文下品中說。
解曰:居士已許修證淺深矣。解第一義,發菩提心,豈無淺深差別乎?
發菩提心,解第一義,亦通上下之語,拙評已說明,除非中途退墮,方落下下,以其退菩提心,失第一義故也。十惡五逆亦通上上者,除非作實相忏,徹證罪性本空,方能超升上上也。故此互通之義,皆須轉機。轉則失上而趣下,失下而趣上。若不失仍不互,當以經文為正也。台教後人說橫說豎,說逆說順,只逞鋪排之富麗,往往語中有病而不自知耳。
⊙雜 評
久知真宗之名而未知其實。自小粟棲君力辯之後,始知真宗之所以為真宗矣。彼此答復,意在言外。
觀此番辯論之言,貴宗之骨髓見矣。
佛經且任意廢棄,何況幾位學者之言而不肆口诋诃!率意陳言,可謂不度德不量力也。
我輩笃信他力,仍不廢自力,諸經之公義也。公等單說他力,不許稍涉自力,黑谷之私見也。欲樹一家之門庭,盡廢千佛之正軌,吾不知其可也。
君謂他力信,以為屬他力;我謂信他力,仍從自力起。必欲強分自他,則自他亦假名而已。
佛教眾生,必以破我執為先。蓋人我對待,則生佛懸隔,如空有雲,水中不能見月也。
經言: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貴君之病,只在處處執著也。
貴宗不能合於經義,即此固執之病也。以凡夫情量,判如來聖教,遠之遠矣。
將佛法妙用,作凡夫見解,十萬億佛剎,何時得到?
不達佛教開合之妙,所以觸途成滯也。
《觀經》有九品,《大經》有三輩,而說淨土無九品,請於三經內指出明顯之文。
如是之教,不但娑婆世界有一無二,即十方世界,亦恐無有。何以故?不費功力,速得成佛,迥出思議之表。若在四十年以前聞之,我亦樂從也。
睜開眼,放平心,將淨土三經,挨次閱竟。必須前後文義相貫,知一經終始,絕無矛盾之說,自然不為成見所囿矣。
貴宗所別於通途者,摘其大綱,一曰取一願廢諸願。貴宗以第十八願為宗本,判十九願為非佛本意,則佛有違心之語。故取一願令人專修可也,貶諸願謂非佛意不可也。二曰專他力而盡廢自己力。考經中佛說雲雲,平心論之,雖以他力為所信,仍以自力為能信也。三曰貶經中所說三輩、九品之相為不足貴,而另立一往生之相,駕於九品之上,雲往生即成佛。是修行者生品反低,而不修者生品反高也。四曰判聖道為此土成佛之教。夫聖道為十方三世成佛之教,極樂世界亦在其內,所勝者無退緣,常與諸上人同會一處耳。然在淨土得忍以後,度生願切者,必回入娑婆,或往他方世界行大悲利生。淨土菩薩若缺大悲,彌陀亦應诃斥也。
近年見貴宗賢士好學不倦,試一言之,冀有少年英俊突圍而出,佛法不其昌明乎?往者《選擇集》入手,偶一翻閱,置於架上。今因囑刻,不得不閱,即進言之機也。非但黑谷之書,評其瑕疵,即道綽、善導之書,亦有檢點處。如《安樂集》下卷□□□□□□,支那見之,皆以為不足訓。而刻板已成,無可如何。善導《觀經疏》以三福九品判作散善。夫三福乃修觀之前方便,九品系所觀之境,元照已辯其錯,故不贅言。至於南岳思禅師《大乘止觀》引《起信論》中“能生一切世出世間善因果故”,於“善”字下加一“惡”,蓮池屢指其錯。大凡違經之語,有識不能默然,從古如是也。唐·信行禅師,人皆稱其菩薩應化,而所作之書,大違經意,當時即禁止流傳。
佛由菩提心成,猶之飯由米成。今欲吃飯而不准用米,試問可得飯乎?今欲念佛而不准發菩提心,試問可見佛乎?佛者,究竟菩提也。捨菩提心,則無由得佛,猶之捨米無由得飯也。此論如金剛,十方三世無能破壞,請細思之。
《黑谷語錄》釋“經道滅盡,持留此經”之文,舉淨影以後勸今之語,遂欲將萬年來燈焰欲滅之象,提至今時用之,是釋迦教本有萬年住世,而黑谷直欲促而短之,是何意也?且淨影之旨,重在勸人笃信淨土,非欲盡廢一切經教,而作萬年後之行也。黑谷章末雲:“若有片言契合佛意,於菩提果得不退轉”等語,此公先將菩提因廢盡,焉能得菩提果耶?又雲:“若於文理有所錯謬,願仰後賢校正。”可惜六百年來無人校正,不知誤卻幾許人矣?
黑谷以菩提心及六度等,皆判為雜行,悉應廢捨。誠如彼言,則不發菩提心者是為正行;廢布施,則悭貪者為正行;廢持戒,則恣縱者為正行;由此推之,嗔恚、懈怠、散亂、愚癡者,皆為正行。顛倒說法,至於此極!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故知佛法非外人所能破也。眾生違於法性,則樂著生死,悭貪、恣縱、嗔恚、懈怠、散亂、愚癡,如來愍之,教令發菩提心,修六度行,逆生死流,順涅槃道。求生淨土,無非為此而已。必欲廢之,不知求生淨土為何事也?
或曰:求生淨土,必須發菩提心,修六度行,不亦難乎?答曰:無難也。凡信淨土法門者,發願自度度人,同證佛果,即是菩提心矣。專修念佛,見得世間財物無一可樂,不起悭貪想念,即與施度相應矣;專修念佛,逆境現前,不生嗔恚之心,即與忍度相應矣;專修念佛,心不散亂,即與禅度相應矣;專修念佛,不受世俗愚迷,即與智度相應矣。初行之,即是日用尋常。漸次增進,便成菩薩妙行。何必立意埽除,定將出世善法,歧而二之,不幾作釋教中之罪人哉?且此七法,惟布施一門,就名相言之,似有施作。其余六門皆無施作,不過就治習上立此名目耳。奈何判為雜行,謂念佛人必不可修耶?
三輩九品所發菩提心,皆是四弘誓。即不知發此誓者,亦隱含三心。若必指無上菩提之心,是在十信滿時,一發此心,即入圓住,便能現八相成道。上品上生者見佛之時,即發此心。然凡夫發四弘誓,亦徹於究竟。必至究竟位,弘誓方滿也。所以為因果交徹之心。
三輩九品以外,別有一類,是修觀者往生之相。十六觀以第九為絕頂,可分為九品。然觀成之人,勝於上品上生,以其現生受記也。後之七觀,推而廣之,以盡聖凡之際。
“思維攝取莊嚴佛國清淨之行”一語,須善會通。蓋法藏比丘見果知因,其所修菩薩道,皆是莊嚴淨土之因。若捨聖道,何得有淨土耶?
此中是非,當在彌陀會下證明。然恐往生後亦不得見面。蓋我輩所生,是經中已說之土,三輩九品種種莊嚴,即同居而談實報、寂光之土也。公等所生,是經中未說之土,貴論所謂一種真妙,往即成佛之土也。
圓融不妨差別,差別不妨圓融是也。小粟棲君只許差別,不許圓融,所以差別與圓融相妨矣。
圓融妙理,皆以果法目之,此台教後人之語。賢首嘗雲果位不可說,所可說者皆因位耳。蓋諸佛妙用,即在凡夫日用中,儒書所謂“百姓日用而不知”也。
弟於佛法,最為慎重,與人接納,不輕談論。雖有新學問道,亦不收作門徒。南條、北方諸君,往返二十年,未嘗講論佛法。茲因機緣觸發,不惜一番話墮,引出無限是非。然愈辯而愈明,彼此均有利益。幸承詳細開示,得見貴宗之底蘊。自此次答復後,決不再參末議矣。除非好學之士夙根發現,負笈前來,虛心請益,仍當善言開導,拼取雙眉拖地也。
闡教編跋
石埭楊仁山先生評日本真宗之言詳矣。歲丁巳,距先生西歸才六年,而稿已瀕於散佚。懼其久而失傳,乃掇拾叢殘,匯為一冊。尋繹遺匯,知先生嘗取彼宗所出《真宗教旨》及《選擇本願念佛集》二書,加以評語,並撰《闡教刍言》一篇,郵寄東國。彼宗小粟棲,因作《陽駁陰資辯》及《念佛圓通》二書。稱《陽駁陰資辯》者,以先生《評真宗教旨》,有“陽似辯駁,陰實資助”語也;稱《念佛圓通》者,彼謂撰《選擇集》創立真宗之源空,為勢至化身也。先生復逐條痛駁之。又有後籐葆真者,作《應於楊公評駁而呈卑見》一書。有龍舟者,作《陽駁陰資辯續貂》、《念佛圓通續貂》二書。先生答書,已與《評一柳讀觀經眼》、《純他力論》二篇,刊入《等不等觀雜錄》中。茲編所錄,皆一再搜求而始得之。其《評選擇集》一篇,則從《念佛圓通》及後籐書中錄出。別有先生手稿九紙,即評《陽駁陰資辯》、《念佛圓通》底稿之少分,亦有為前評所無者若干條,匯為雜評一篇附焉。錄成,謹以《闡教刍言》冠首,因即僭題曰《闡教編》雲。丁巳仲夏,編者謹識。輯自金陵刻經處《楊仁山居士遺著·闡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