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我前面日志的人都知道,我上回犯了一個不小的錯誤,因為移動硬盤損壞,幾年下來的心血結晶很可能瞬間化為烏有。事發後我方寸大亂,找師父磨叽了半天,當時把話說得很激動:“要是這東東修不好,我鐵定要郁悶好多天……”
後來從師父的教誨中覺悟出許多珍貴的道理,竭力保持了稍安勿躁的狀態,並且很安慰地想像它一定能被成功搶救。但今天聽到維修人員宣布“無能為力,節哀順便”的噩耗時,嚴重的失落感又侵襲了我,就像掉了一個好東西,再也找不回了。
我這人有時會很祥林嫂,傷心難過就愛跟人講,好像不講會把自己憋屈。午齋後回到寮房,我痛心疾首地跟小師弟講說著遺失的資料何等重要,何等來之不易,可憐我又是何等傾家蕩產損失慘重,結果我發現無論我如何叫苦連天,我那可愛的小師弟依然無動於衷,一臉燦爛笑容。她不是不同情,只是缺少一種同體的理解。但我理解她,因為角色換過來後,我跟她完全一樣。
我們很難真正感同身受地理解另外一個人,無論對方如何遣詞造句掏心掏肺地傾訴,聆聽者頂多受其感染,然後出於憐憫地表示自己有多理解。但我們確實無法完完全全地感受別人的感受。因為深重的我執與分別在不同的生命個體之間建立起了堅不可摧的壁壘。
任何事情本身並不會導致我們焦灼痛苦,一切情緒的產生悉皆來自我們對待事物的看法和態度。舉個例子說明:譬如“掉錢包”這個事例,假如是“我自己”掉了錢包,“我”會理所當然地郁悶不堪,但如果是一個與“我”毫不相干的人掉了錢包,“我”會表現得毫無感覺,漠不關心。再假設錢包裡只是塞滿了廢紙片,掉了就掉了,“我”一點也不覺得可惜,但如果錢包裡面裝滿了貴重物品,“我”勢必就有“痛失所愛”的感覺。生活中無時無刻不在發生類似的例子:一個人突然被告知罹患不治之症,假如這個人是“我自己”或“我自己所愛的人”,不難想像“我”在得知噩耗後猶如五雷轟頂,晴天霹雳,然後一派痛不欲生、肝腸寸斷的模樣;但如果這個人是“他”,是一個與“我”素昧平生的人,“我”可能只是感覺稍稍有點意外,甚至暗暗慶幸:這件事情沒有發生在“我”身上。
為什麼同一件事情的發生會引起截然不同的感受?根本原因在於眾生具有強烈的我執和分別。我們無可救藥地執著“我”以及“我的”,不斷分別著一切事物的美丑貴賤。這是實踐“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最大障礙。我們一般都認為父母是慈悲的,事實絕非如此。我們很顯然地看到,任何一位父母,他們可以為自己患病的兒女捐血、捐骨髓、捐器官,但不見得能為別人的兒女做同樣的犧牲。很多人認為這種要求太過苛刻,我們確實不得不承認突破障礙有多艱難,但之所以覺得“同體”艱難,是因為“我執”深重。
那是不是我們對他人的遭遇完全麻木不仁?這種情況很少,更多時候我們會產生所謂的“同情”與“理解”,這就是眾生的“恻隱之心”。但“恻隱之心”是憐憫而不是慈悲。《西藏生死書》中有一段文:“慈悲遠比憐憫來得偉大和崇高。憐憫的根源是恐懼、傲慢和自大,有時候甚至沾沾自喜的感覺:「我很高興,那不是我。」誠如史提芬·雷溫所說的:‘當你的恐懼碰到別人的痛苦時,它就變成憐憫;當你的愛心碰到別人的痛苦時,它就變成慈悲。’因此,慈悲的訓練,就是去了解一切眾生都是相同的,都以同樣的方式在受苦,去尊崇一切受苦的眾生,去了解你既離不開任何眾生,也不高於任何眾生……”
啰嗦了半天,越扯越遠,哈哈,偶滴想法TOO MUCH!最後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移動硬盤奇跡般地復活了!多麼無常啊!我差點喜極而泣!小師弟與我“同體大悲”不成,至少還能與我“同體大樂”,甚感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