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瞋心能壞福德善根。
2、瞋恨惡毒過一切罪過。
3、安忍難行當依教修習。
4、瞋恨生起意不寧靜。
5、瞋恨生起心不歡喜愉悅。
6、瞋恨生起心煩氣躁。
7、瞋恨生起寢食難安。
8、嗔者雖施,反招怨恨。
9、瞋恨終致眾叛親離。
10、消滅瞋心將獲得今生安樂。
11、消滅瞋心將獲後世安樂。
12、長養瞋惱毀滅自他。
13、瞋敵除傷害我以外無利可言。
14、逆境時生嗔於事無補。
15、嗔恨使人退失善行。
16、嗔恨使人心不平等。
17、痛苦能生出離心故當修安忍。
18、外道為無益事能無端地忍受灼燒和割身等痛苦,我為求究竟解脫更要能忍。
19、久久練習,能增長忍力。
20、漸習忍小害,一旦大難臨頭,自然也比較有勇氣與能力去承擔。
21、日常生活中,蛇咬、虻蚊叮、饑餓和口渴等不愉快的感受,乃至於生疥瘡等家常的病痛,我們能忍,忍德久習亦能習慣。
22、對於寒熱風雨等天氣的變化,以及疾病、捆縛和捶打等較大的傷害,我也不應該太脆弱以至於承當不起;果真嬌弱不堪,傷害之苦反而會增加的。
23、病苦和傷害皆由堅毅和怯弱所產生的;所以不要太在意,不要被那些痛苦所擊倒。
24、能夠戰勝煩惱敵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其他不過是會砍殺活動屍體的俗漢而已。
25、傷害和痛苦,使我們心生厭離。
26、傷害和痛苦能除驕矜和傲慢。
27、傷害和痛苦能讓我們對輪回眾生產生悲愍。
28、傷害和痛苦能讓我們羞於作惡,29、傷害和痛苦能讓我們歡喜行善。
30、你不會去瞋恨膽、風和涎病等等這一切日常生活中痛苦的最大根源,那麼為何要瞋恨有情眾生呢?他們也是各種因緣促成的呀!
31、瞋恨不是獨立自主生起的。
32、一切如幻如化,故不該瞋恨。
33、因為如幻的緣起不失其用,而且世間人也都承認:除瞋可以消滅痛苦;所以沒有不合理的地方。
34、怨敵或親友的無理傷害都是從往昔的業緣產生的,應當欣然承受,無怨無尤。
35、愛惜生命的人有時因為受到強烈煩惱的驅使,尚且會自殘自殺所以瞋怒者傷害別人不足為怪,是故對於這些人仍然應該加以悲愍;萬一生不起悲愍心,起碼也不該瞋恨他們。
36、如果傷害別人是愚夫愚婦的本性,那麼瞋恨他們便不合理;就好像有人不小心被火燒著了,卻瞋恨那原本就具有燃燒性質的火一樣。
37、如果過錯只是偶然產生的,有情的天性原本仁慈而善良,那麼瞋恨他們也不合理;就像有人瞋恨突然被煙遮蔽的晴空一樣。
38、如果有人被木棒打傷了,那麼他是否應該瞋恨揮棒的人呢?不然。因為揮棒者也是受瞋心所指使的,所以該憎恨的是瞋惱,而不是人。
39、從前,我對其他的有情眾生,既然曾經作過類似的傷害;因此,曾經傷害有情的我,按理也該受到同樣的傷害。
40、敵人的武器和我的身體二者,都是產生痛苦的因緣;既然他使用武器,而我又難免形體之累,那麼挨打受傷到底該瞋恨誰呢?
41、人的身體脆弱得像個人形大瘡,稍一觸及就痛苦不堪;既然盲目貪愛的我要執著它,那麼遇害受傷時為何不嗔恨自身呢?
42、愚笨的人雖然也不想受苦,但卻偏愛造作導致痛苦的惡因;既然現在是因為往昔的罪業而受害,那麼憑什麼憎恨別人呢?
43、地獄中的守護卒以及其他恐怖的劍葉樹林等等都是自己的惡業所化現的,那麼墮入地獄受苦應該憎恨往昔造惡業自己。
44、由自己往昔業力引發別人前來毀損傷害我,我不能讓如瞋害我的人而墮入地獄受苦。
45、藉著他人對我所做的傷害而修習安忍,使我消除了很多往昔的罪業;然而,由於我的宿業引發別人來瞋害我,卻會使瞋害者墮落地獄,長久受苦。如果到頭來是我導致他人造罪受報,而他人卻反而使我有機會修忍培福,所以,我應當感恩圖報,不能憎恨別人。
46、因為修忍而使人墮落地獄豈非將受惡報嗎?如果我出於哀矜之情與利他之心而修忍,那麼就不會趨向地獄。
47、如果不修忍讓而以牙還牙,那麼敵人不但不會護罪修忍,反而將變本加厲;這樣一來,我的菩薩形將會退失,而修安忍的艱難德形也將因此而毀損。
48、心意沒有形質和軀體,所以誰也不能損毀它;但是,如果心意執著身體是我或我的,便會感受到各種痛苦的傷害。所以,不應當在意別人惡意。
49、當別人對我們輕視,說粗話以及使用難聽的字眼等等,這些粗鄙的言形對身體也不能造成傷害,所以,不應當在意。
50、無論在今生或來世,別人對我如何討厭都不足以毀損我,我為何要厭棄別人的譏毀呢?
51、如果說,這些譏毀將會障礙我獲得利養;然而,即使我討厭遭受譏毀和名利受損,臨命終時,我仍須捨棄財富和名譽,而憎害他人的罪業卻會長久留存心中。所以,我寧願現在就失去名利而早點死去,也不願意瞋害他人而久活人間;邪命苟且地過日子,縱然可以活得長壽些,但終究要面臨死亡和墮落的痛苦。
52、如果說,利養能維持我的生活,使我有空閒淨除罪惡,積聚福德;但是,如果我為了利養而憎恨別人,豈不是會產生罪惡而斷送福德嗎?如果我為了追求某些世俗的事物而活著,並因此使我的德形衰退墮落,像這樣只做惡事而使來生墮落受苦,就算能長命百歲,活著又有什麼意義呢?
53、如果說,因為譏毀會使別人對我失去信心,所以我要瞋恨誹謗我的人;那麼當別人受謗時,你為何不同樣憎恨呢?難道別人贏得的信任就不會因謗而喪失嗎?
54、如果說,因為失信的對象只與別人有關,所以我能夠忍受別人遭受誹謗;那麼怨敵出於煩惱而對你所做的誹謗只與煩惱有關,你又為何不能忍受呢?
55、對於故意前來诋毀,甚至破壞佛像、捨利塔和經典正法的外道,我也不應該生氣瞋恨;因為三寶本性空寂,不會遭受傷害。
56、同樣對於傷害上師和親朋好友的惡人,我們也應該這樣去思惟:這些傷害都是從往昔的業緣而生起的;然後藉此思惟努力消除內心的瞋恨。
57、有情識的人和無情識的事物二者,同樣都會傷害有情,為何偏偏只瞋恨有情識的人呢?所以我應該忍受別人的傷害。
58、有些人出於愚癡而傷害別人,另有些人則因為愚癡而瞋恨害他的人;這兩種人之中,哪一個沒有過錯?既然都有錯,那麼誰該特別受人瞋怪呢?
59、因為從前要造下瞋害眾生的罪業,以至於今生遭受報應而被人傷害呢。既然一切都根源於自己往昔的業力,我憑什麼瞋恨害我的人呢?
60、例如一個束手待殺的人,若因斷手而得以逃命,豈非明智之舉嗎?同樣,若藉著忍受辭親割愛等修形的小苦,而脫離地獄等大苦,豈非更為明智嗎?
61、如果現在不能忍受這點修形的小苦,未來如何能忍受地獄等大苦呢?如果未來受不了地獄之苦,為何現在不滅除瞋恨——這使人墮入地獄受苦的業因呢?
62、因為貪欲受挫而瞋害他人的我,已經歷過千百次火燒地獄的痛苦了;但是,盡管如此備嘗艱辛,對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卻毫無增進。
現在這點耐怨害之忍,既不那麼痛苦,又能成就許多大的利益;因此,為了消除眾生更深重的苦難,我應該欣然忍受這點較輕微的困苦。
63、倘若有人稱贊你的敵人有功德,因而獲得了贊歎隨喜的快樂;那麼,你為何不同樣稱贊他而讓自己也一起快樂呢?
64、贊歎隨喜所得到的歡樂,不但是今生和來世不雜性罪的歡樂泉源,連諸佛菩薩等聖賢也都認可、稱贊;而且如此隨喜更是攝受他人的最佳方法。
65、如果說,贊歎將使敵方獲得快樂,而你卻不希望別人得到快樂;那麼你也不該支薪使你的僕人快樂,但是這麼做,今生和來世的安樂都將失去。
66、當別人稱贊我有功德的時候,我也希望他得到贊歎隨喜的快樂;然而,當別人稱贊我的仇敵有功德時,為什麼我卻快樂不起來呢?
67、我原本希望一切有情都能獲得快樂,因而發起“欲成佛利眾生”的菩提心;現在有情自己獲得了安樂,為何我反而要瞋恨他們呢?
68、我最初發心,想令一切有情成佛而普受三界眾生的廣大供養;現在看到別人僅僅獲得一點微薄的利敬,為什麼反而妒忌苦惱起來了呢?
69、如果不希望眾生獲得一些小利益,怎可能希望他們證得無上菩提呢?嫉妒、憎恨別人富裕尊貴的小人,怎麼會有菩提心呢?
70、無論仇敵已從別人那兒獲得了利養,或者那些利養仍然留在施主家中,既然一點兒都沒你的份,你悶悶不樂地嫉妒又有什麼用呢?
71、拋棄自己的福善、信心與功德不顧,反而去瞋害別人而造作罪業。已經到手的功德財自己不好好守護,為何不深深地瞋恨、責怪你自己呢?
72、對於自己以前所造的罪惡,你不但不憂慮愧疚、改過自新,難道還想繼續嫉妒、瞋恨,並和其他有福德的人競爭嗎?
73、即使你的仇敵因為受害而苦惱,又有什麼值得你高興的呢?僅僅希望你的敵人遇害受苦,並不能成為損害他的原因啊!
74、就算如你所願,仇敵都遇害受苦了,又有什麼值得你高興的呢?如果說,這樣才能消除我心頭之恨;但是,哪有比這更易使人墮落受報的心態呢?
75、瞋煩惱就像精明的漁夫所拋下的利鉤,如果一不小心被它鉤住了,那麼我一定會墮落在有情地獄裡,被無情的獄卒放在油鍋裡煎炸。
76、受人贊美和稱譽所引生的榮耀感,既不能轉變成福德和長壽,也不能改換成力量或使我免除疾疫,更不能使我的身體健康平安。
如果我為了虛名假譽,不但損失財產,還白白浪費寶貴的生命,那麼死的時候名譽能幫我作些什麼呢?它又能使誰快樂呢?
77、贊譽之聲是短暫、無心的;它既無心,我高興什麼呢?如果說,那是因為他歡喜才贊美我,所以他的稱贊就是我歡喜的原因;然而,無論他贊美我或是他自己歡喜,這些贊美和歡喜對我有什麼助益呢?那歡喜和快樂是屬於他內心裡的,我一點兒也得不到。
78、如果說,我會因為他的快樂而快樂;那麼對於所有的人都應該同樣隨喜才對。為何他人歡喜贊譽我仇敵的時候,我卻反而悶悶不樂呢?
79、贊美和稱譽會使我掉舉、散亂,損壞我對於三界的厭離心,促使我嫉妒有德學的人,甚至還會破壞我圓滿福慧資糧的法形。
80、如果現在有人處心積慮地想要毀謗我、破壞我的名譽,那麼他豈不是正在努力地保護我,使我免於墮落惡趣嗎?我只想追求自己和他人的解脫,不需要世俗名利和恭敬的束縛。對於解除我名利羁絆的恩人,我為何要瞋恨他們呢?
81、如果說,仇敵會障礙我修集福德;但是因此而瞋恨也不合理。既然沒有一種難形的功德比得上安忍,那麼我為何不堅毅地忍耐下去呢?如果我因為自己瞋惱的過失而不能容忍敵人傷害我,那不就等於是障礙自己積集福德嗎?因為敵害正是修忍積福的主因啊!
82、沒有敵害就不能修形安忍;有怨仇前來傷害,才能成就安忍的福德。既然敵害是修習安忍、累積福德的主因,怎能說他會障礙我們修福呢?
83、這世上,修布施的對象——乞丐很多,但是修忍的外緣——怨害者卻很少。如果你不向外結怨傷害別人,別人很少會主動來傷害你的。
因此,修忍的敵緣十分珍貴難得,它就像出現在窮人家中的如意寶藏;正因為他們是助成菩提形的良伴,所以我應該喜歡我的仇敵。
84、安忍的德形是敵我共同完成的,所以一切修習安忍的功德果報,首先應當奉獻給我的敵人;因為他們才是修忍的主緣。
85、如果說,仇敵並沒有助我修忍的想法,所以根本不值得供奉;那麼你也不該供奉指引你解脫的教法,在為正法也沒有絲毫助你修善的意願。
86、如果說,仇敵有傷害我的瞋心,所以我不應該供養仇敵;但是,如果敵人也像醫生一樣利益我,那我又怎麼有機會修習安忍呢?
87、正因為需要依靠瞋害心強烈的仇敵,我們才能修成高度的忍耐;所以只有仇敵才是修習安忍的主因,值得我們像供養正法一般供養。
88、只有利益有情才足以報答諸佛曾為眾生捨身以及入無間地獄的宏恩,那麼就算眾生無故傷害了我,我仍然應該以德報怨,廣形諸善。
89、我的主尊——諸佛,為了謀求有情的幸福,尚且奮不顧身地保護他們。愚癡的我,為何這麼傲慢?為何不像僕役侍奉主人一般地服務眾生呢?
90、眾生幸福安樂,諸佛就會示現歡喜;如果眾生遭受傷害,諸佛就會憂傷難過。使有情眾生歡喜,諸佛就會顯得高興;倘若惡意冒犯有情,就等於傷害了諸佛。所以,我們不能傷害眾生,而要恭敬眾生。
91、好比全身上下都著火燃燒的人,憂心如焚,縱然給他所有的享受,心裡也不會快樂;同樣,如果傷害了與諸佛同體的眾生,而又不肯悔改,那就很難取悅諸佛了。
92、心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佛陀,看待世間的眾生就像他自己一樣;既然有情眾生在體性上與佛無二無別,那麼我們為何不敬重有情怙主呢?
93、忍敵怨害、悅樂眾生能使如來歡喜,而且如此不但能成辦自身的利益,還可以廣泛地消除世間的痛苦;所以我要經常修習安忍,使眾生快樂。
94、因為慈愛眾生的佛陀和懲治罪形的獄卒,都是我仇敵的救援與靠山,所以我應該像庶民侍奉君王一般,恆常隨順,使一切有情皆大歡喜。
95、一個凶惡的暴君無論如何生氣,也不能使人墮入地獄受苦;但是瞋怒有情眾生,卻會引來各種地獄的禍害。
96、一個有權勢的國王再怎麼高興,也不能賜給我成佛的安樂;但是取悅有情眾生,最後一定可以圓滿無上正等正覺。
97、為什麼一直到現在我還看不出取悅有情能產生這麼廣大的果報呢?取悅有情,不但能在未來成就佛果,今生還可以享有榮耀、美譽和快樂。
98、即使在輪回期間,修習安忍也能使我得到:莊嚴的容貌、健康的身體和美好的名聲,甚至於獲得長壽和轉輪聖王的無窮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