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修學
人生如大海,如何從痛苦的此岸到達快樂的彼岸,必須依靠佛法的慈航普渡。所謂“欲無痛苦須學佛,各有因緣莫羨人。”每個人學佛的因緣雖然不一樣,但是學佛的態度應該是一致的,也就是要依止四法修學,稱為“四依止”。
(一)依法不依人:法是指真理;學佛應該以真理為依據,凡事按真理行事,人不足以為依,因為人的思想、見解互異,人有生老病死、去來遷流,而法(真理)則亘古今而不變,歷萬劫而常新。學法求學,修法,所求所行的都是法。依靠法可以入道。關鍵是法。凡夫所說,若能契於正法,也應信受奉行。假令有人雖能顯現如佛之相好,但所說不契正法,於其所說,也應捨離,萬不可依靠。我們尋求善知識,不是看他是什麼地位。這位是佛學權威,那位是佛教團體的首長。專去聽這些頭銜,這就是依人。應該不論這些。我們只是看他的法任何,是不是契理契機。《圓覺經》告訴我們,凡夫想要得成聖道,首須尋求正知正見的人。經雲:“末法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怎麼認清善知識呢?應從他的正知正見,而不是從別的條件來選擇的……時下一些人喜歡到各個寺院走動、應酬,到頭來終被人情包圍,而不能選擇真正的信仰,殊為可惜。因此佛陀明示要依法不依人,就是要我們依據佛陀的教法而求“信解行證”,不要因人的優劣而放棄信仰,或只做某一個寺院、某一個僧眾的信徒,而置整個佛法於不顧。
(二)依智不依識:智指無漏的般若智慧,識是指有漏的分別意識。因為世相虛幻,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所分別、認識的現象,時刻都隨著虛幻的世相而變化,所以以識來分別、認識世間的森羅萬象、千差萬別,畢竟不夠徹底。在人的八識中,眼耳鼻舌身和阿賴耶識都沒有問題,出生毛病的在於第六和第七識。第六識就是要分別,第七識就要執我。如果依第六識第七識當家作主,那就是忍賊作子。所以要依靠智慧。而無漏般若是本性上的大圓鏡智,好比一面鏡子,可以如實照見世間萬象;又如光明朗照,可以看到我們自己的本來面目。《大智度論》說:“智乃本心照明之德,可與法性契合。學人宜定止妄識,策發真智。”所以學佛不僅要“依智不依識”,還要進一步“轉識成智”,如此才不會被世間幻象所迷惑。
(三)依義不依語:語言文字是使我們獲得知識,幫助我們獲證真理的方便,是一種假名,是用來诠釋道理的工具,而非真理的本體。在日常生活中,語言文字可以成為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樑,但也可能因為斷章取義,或因不同的語言、不同的表達方式而造成誤解。世法尚且如此,何況微妙甚深的佛法真理。所以禅宗主張“不立文字”,禅宗六祖惠能大師甚至說“諸佛妙理,非關文字”。微妙的法門和真理,無法只靠文字來表現傳達,所以學佛應該從義理上去了解佛法,而不應該在語言上推敲、計較、執著、否則造成文字障,只會與道相去日遠。
(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寶積經》說:“若諸經中,有所宣說,厭背生死,欣樂涅槃,名不了義。若有宣說生死涅槃二無分別,是名了義。”佛法有世俗谛與第一義谛之分。世俗谛是不究竟的方便法,第一義谛是究竟絕對的真理。方便法門是佛陀為適應眾生的程度、根機而施設,我們不能把方便法當成究竟,最究竟的是與佛心相應,所以學佛應該依了義佛心,不依不了義之方便。
“四依止”是學佛應知的道理,並且要確實實行。《金剛經》雲:“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佛陀說種種法,是為了幫助眾生找到自己的真如佛性,譬如以指頭指我們見到月亮。所以修學佛法要能“因指見月”,千萬不能執著指頭,反遮蔽雙目而見不到月亮,徒然空費寶貴光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