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群法師
一切執著的根本是我執,即執著有個自我。因為我執,就和眾生有了自、他的對立,由此帶來新的痛苦。生活中我們可以發現,那些特別在乎自己的人,煩惱往往也特別多;反之,無私的人卻更容易快樂、自在。
“我”是什麼?其實只是一種感覺。比如一本書,本身並不存在你、我的差別。但我們將這本書買來之後,就會在其上附加“我”的標簽。一旦確立這種感覺,這本書的損壞或丟失就會影響到我們。而在此之前,無論它發生什麼變故,都不會對我們構成傷害。
再如我們去購房,未買下之前,房子出現什麼問題都無足輕重,因為它還未和我們發生關系。可買下之後,它的任何變化都會牽動我們的心。這種難過,正是由於那些附加的“我”的感覺所致。
為什麼我們會為這些瑣事煩惱,而非其它更重要的事情呢?世間每天有很多災難,有很多人遭遇挫折或離開人世,但我們只是感歎一下,不會有多少切身感受,更不會因此寢食難安。這是因為其中還未粘上“我”的標簽,一旦發生的事情中介入“我”,感覺立刻就不同了。
如果那個遭遇挫折的是“我”,那個離開人世的是“我”的親人,一場普通的人間悲劇便頓時上升為頭等大事。是呵,在我們的世界中,還有什麼比“我”受到傷害更嚴重的事件呢?當一個不相干的人去世了,我們會覺得人皆有一死,未足為奇;可當親人或我們自己面臨死亡時,就不會如此坦然面對了,不是抱怨上天不公,便是哀歎自己薄命。
可見,一切煩惱皆圍繞“我”展開。我們將緣起的念頭和想法當作是“我”,將種種不是我的當作是“我”。若不是受這種錯覺的影響,那些來來去去的念頭,又如何能在心中生根,進而傷害我們呢?如果沒有“我”的干擾,世間的無常變化就是我們能夠接受的客觀規律,就如我們能夠接受四季更替和草木枯榮那樣。
那麼,色身總該屬於“我”的吧?其實不然,色身亦是因緣的產物,由物質和精神兩方面構成,前者是父母的遺傳基因,後者是蘊藏無量種子的阿賴耶識,其中並無“我”的屬性。當阿賴耶識最初投胎時,將父母的基因執以為我,賦予“我”的感覺,從此難棄難捨。因為執著時間太久,故對我們的影響也特別大。
其實,色身從成長到衰老始終處於新陳代謝的過程中。現如今,醫學更發達到可以替換人體器官,可以更換“我”的組裝零件。其中,又有哪一部分是固定不變的“我”呢?至於我們的想法,一生中也在不斷變化,青年不同於中年,中年不同於老年。而感情就更是無常,親人可能反目為仇,仇人也許握手言歡。在人間這個大舞台上,這樣的情節時時都在上演。
身內之物尚且如此,更何況汽車、房子等身外之物呢?所有這些,我們只有暫時的使用權,都不能代表我們自己。一件無主的物品,只因附加了“我”的感覺,卻成了能夠傷害我們的武器,越是在乎,殺傷力就越大。
那些愛錢如命的人,一旦失去財產,就如遭受滅頂之災,甚至喪失活著的勇氣。造成痛苦的根源,並不是金錢本身,而是人們對金錢的執著。
我們每做一件事,也會介入我執,成功了,覺得“我很成功,很有面子”;失敗了,覺得“我很失敗,屢受挫折”。事實上,事業並不能代表我們自己。如果兩者是一體,事業失去時,“我”是否也會隨之失去呢?感情、家庭也是同樣,各人在乎的對象不同,煩惱的重心也不盡相同。因為感覺的力量也是緣起的,取決於我們的培養。
由此可見,“自我”只是虛張聲勢的皮包公司,並無實際內容。凡夫因無明所致,將擁有的一切賦予“我”的錯覺,進而執著它。其實,被執以為“我”的一切,只是出自我們的設定而非事實本身。我執是流轉生死的根源,唯有從根本上捨棄它,我們才能超越三界和輪回。否則,學佛只是隔靴搔癢,或充實一下業余生活,對於改善生命並無真實力用。
我們的心,本像虛空那麼空明浩瀚,那才是心靈的真相。情緒只是虛空漂浮的雲彩,是生命延續過程中積累的渣滓。而凡夫因看不清事實真相,始終糾纏在雲彩中,將之作為虛空,作為心的本質。我們的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雖然我們生活在同樣的天空下,但各人心中的世界卻如天地懸隔。如能突破我執,放棄對這片雲彩的執著,凡夫心就失去了立足點,就能驅散遮蔽虛空的浮雲,使生命回復清淨無染的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