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第一篇忏悔文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在家人的提醒和支持下,陸續回想起小時候做錯的一些事情,對身邊的人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做了壞的榜樣。越回憶越覺得自己真的是滿身的罪業,再經不起犯哪怕一丁點的錯誤了。
1.殺生,小時候家庭條件比較好,並不缺少食物。可我卻喜歡上了和一群小朋友捉蜜蜂,並且將蜜蜂活生生穿在竹簽上用火烤著吃。並且經常抓住虐待蜻蜓,蚱蜢之類的小昆蟲。一點憐憫心也沒有,只是好奇說吃來是什麼味道。至於掏過的螞蟻窩,抓過並弄死的小青蟲,壁虎之類的更是數不清。我的父親在養魚場做場長的一段時間裡,因為麻雀很多,就隨意捕捉麻雀,一次就上百只,用來吃。直到最後漁場裡遮天蔽日的麻雀都見不到幾只了。就這樣,自己都沒做好,還恬著臉在班級裡倡導保護環境,贏得同學的好感,臉皮真是厚得可以。一想到這裡,我覺得對於現在的環境問題,即使別人在環境裡給我下毒,我不能去抱怨別人。因為我曾經做過得事情。為了自己的貪心不顧別的生物的死活,也不顧環境的行為本應遭受這樣的果報。我自己自私自利卻要求別人為我著想這是不公平也不現實的。
2.邪YIN,從小就有這種邪念,跟鄰居哥哥躺著一起玩,小學時偷著摸男同學的手,讓人家誤會。妒忌心強,喜歡讓人家誤會但是又自裝清高。而且居然故意引導自己的表弟邪YIN(每每想到這裡都想對自己說“你怎麼還有臉活下去啊”)。現在聽說表弟的私人生活也不太好。我知道這都是我的錯,把你帶到錯誤的路上來了。
3.偷盜,在公司裡隨便把辦公用品拿回來自己用,並且瞞著領導將過節時供應商給的月餅券或者購物卡沒有經過允許私自拿回來自己用。小時候偷父母的錢,還假裝不知道。那時有熟識的人開小超市,還拿過裡邊的橡皮,貼畫等小東西。還有一次居然在表妹家偷表妹的零用錢。
4,口業,不知道謙讓,自尊心強。仗著自己的一點小聰明,硬是把錯的說成對的,在單位跟領導頂,在家跟老公吵架,還總以為自己是對的,咄咄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