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學佛答問》(答香港參學同修之十八)
問:就是一本佛書說煙酒的罪過很大,認為吸一支煙的罪過,比殺十個人的罪勝過九倍。書名是《煙酒殺生過》,作者是班瑪樂夏嘉措,翻譯者是索達吉堪布,這種說法對嗎?
淨空法師答:世尊在滅度之前,知道往後佛法裡面會出現許許多多的說法,到底哪是真,哪是假,我們無法辨別。佛陀在世可以向他老人家請教,他不在世就請教無人了。佛很慈悲,了解末法現前這個狀況,所以他教給我們叫“四依法”,這是非常非常重要。四依法裡面頭一個,“依法不依人”。法是什麼?法是佛的經典,這種說法經典裡頭沒有聽說過。當然佛的經典,我們也沒有完全看過,這是重要的事,太重要了,如果有這麼重要的事情,祖師大德應該常常講。所以,從來沒有聽人講過,大概經典上沒有。你們要是耐煩的話,到《大藏經》去查,看有沒有這個說法,我相信沒有這種說法。
吸一支煙比殺十個人的罪還重,這我們在情理上講也很難接受。但是煙,你看在戒律裡面沒有,戒律裡頭有戒酒,沒有戒煙,所以我們看到很多出家人抽煙。你怎麼抽煙?我不犯戒,戒上沒有,他還有推辭。但是佛有三聚淨戒,雖然佛沒有說,戒律上沒有說,抽煙不是好事情,對自己身體不利,這是應當要戒除。佛雖然沒有說,我們也不應該吸煙。
至於酒,酒的開緣就很多,我初學佛的時候二十幾歲。初學佛也常常到道場去做義工,道場有時候事情忙,我們去幫忙。老和尚對我們很慈悲,很喜歡我們這些年輕人,常常邀著我們在一起吃飯,陪他吃飯。陪他吃飯,我就常常看到他旁邊有一杯酒,我們也不敢問,可是心裡頭總是有疑惑。以後到台中親近李老師,我就把這個事情向李老師請教,李老師說這個有開緣。戒,你一定要懂得開遮持犯,酒的開緣最多。酒本身沒有過失,喝酒沒有過失,所以酒叫遮戒。遮是什麼?防御,酒醉亂性,怕這個。李老師當年給我們講《禮記》,《禮記》的批注人是鄭康成(鄭玄),漢朝時候的。鄭玄的酒量很大,曾經離開老師的時候,老師帶著同學到十裡長亭給他送行,每個人敬他三杯酒。他喝了三百杯,不醉,三百杯酒喝下來,小小禮節都不失。所以李老師講,如果我們人人酒量都像鄭康成,釋迦牟尼佛這條戒就沒有了,戒就不必定了。
你就想想看,這個說法你要說是勸善,可以,但是說到這麼重的罪過,這沒人相信,所以這個說法是有問題。但是煙酒最好是遠離,在中國,中國人講求烹調,我們做菜的時候,有很多菜裡頭用酒來調味,這個可以。總而言之,就是你這個吃法不會醉,就沒事。怕的是你喝醉,酒醉了之後犯殺盜YIN妄,殺盜YIN妄是性罪,本身就有罪。多半酒後亂性,它是防御,所以酒是一種預防,本身沒罪,這個一定要知道。另外一種就是生病的時候,中藥,中藥裡面有很多用酒做藥引,這個可以。所以它的開緣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