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淨空法師《地藏菩薩本願經玄義講記》
佛教我們要做的,有時候可以不做,那是智慧,你要看人、看事、看時節因緣的變化,活的;佛說不能做的,有時候有開緣可以做。叫你做的你不做,叫你不做的你做,你都是為利益眾生,不是為自己,幫助眾生破迷開悟,幫助眾生契入佛法。所以佛在經上講是個原則,但是真正實行可以有變通。戒律,每一條戒有開、遮、持、犯,條條戒都有開緣,不是死呆板的,你要懂得這個道理;活活潑潑的,在什麼時候應該開,什麼時候不可以開。這個原則在哪裡?為自己不可以開,為眾生可以開。
我們舉個例子,偷盜;為自己的利益,決定不能偷盜,為眾生的利益可以偷。譬如法寶,人家珍藏不肯拿出來,這個東西能利益一切眾生,把它怎麼樣?偷。偷出來之後,我們把它流通,全世界一切眾生得利益,這是開緣。你不能說他不拿出來,算了我們決定不能偷盜;你沒錯,你是守的不偷盜,一切眾生得不到利益。誰干這個事情?般剌密帝法師。《楞嚴經》上,《楞嚴經》是稱為國寶,他就是把它偷出來,他不是犯了偷盜戒嗎?把它偷來,到達中國來,中國人這麼多人得利益。所以條條戒都有開緣,般剌密帝要不偷盜,我們中國人哪裡能得到《楞嚴經》,可能《楞嚴經》就失傳掉了。所以你想想他這個偷盜功德多大,他沒有罪。這是舉出一個例子,為利益眾生,不是為利益自己。
我們在這一生也犯偷盜罪,偷什麼?偷人家版權。日本的《大正藏》,在那個時候中日還沒有斷交的時候,我們跟它沒有往來,台灣這邊同修花了七十萬,好像七十萬大概是日幣,向日本買了一套《大正藏》到台灣,我們在台灣也大量翻印,日本人也沒辦法。現在就不行,現在跟人家簽了約,所以就沒有辦法再印了。可是我們印過幾版,大概總共在台灣印了好幾千套,這也是盜人家版權。如果為自己利益,他就犯了盜戒,如果是為了利益眾生,這是功德,不犯罪。我們干過一次,前幾年我們印《大藏經》贈送給海內外,我們不是賺錢,我們是贈送,不是買賣;用的是《大正藏》的修訂本。如果我們是買賣賺錢,我們就犯了盜戒,我們就錯了。我們印出來布施,贈送給別人,這是好事情。這是舉一個例子。
所以大家學佛要有智慧,通權達變,心量要大,念念為一切眾生利益著想,不要為自己。我們看到有很多人,把佛的經教很用心的整理,段落層次清楚,標點符號分明,叫人家讀誦非常舒適,很容易理解、很容易懂得;我翻翻後面版權頁,“版權所有,翻印必究”,這完了。這樣的人一生做了一點好事,六道裡頭有漏的福報。這個東西是佛的東西,佛的東西印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他是盜佛法為自利,這個罪過重,三惡道裡頭去享福。他是做了好事,但是他在三惡道享福,他得不到人、天兩道;可能變成畜生,讓人家當寵物去飼養,那個福報大了。我們看到很多人養寵物,大概都是這一類的人。所以縱然是自己的作品,也不可以印上“版權所有,翻印必究”,這八個字就是將來閻羅王判罪的鐵證,賴都賴不掉,你說多可怕!閻羅王說,你這是盜佛法,佛是要利益一切眾生,流傳十方三世,你怎麼可以盜佛法?
盜佛法據為己有,無論是你盜佛的,或者是祖師大德的,果報都在阿鼻地獄。你是障礙一切眾生聞法的機緣,斷一切眾生的法身慧命,這個罪過比什麼都重。世間人愚癡、癡迷,不了解事實真相,有意、無意造這麼大的罪業,非常非常可惜!他那個念頭一轉,無量無邊的福報,結果印上這八個字,搞得無量無邊的罪業。這個道理我們要明了,事實真相要清清楚楚,都是心量太小,都是為了自己身家的利益,犯這個過失。你說他不懂佛法,他經也念了很多,你說他懂佛法,自私自利這個念頭比什麼人都堅固,這樣的人很多。什麼原因?無始劫以來煩惱習氣太重,雖然學得一點佛法,抵不過煩惱習氣,所以煩惱習氣改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