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動物是有生命的,吃它是一種不好的行為。但植物也是有生命的,我們吃了的話,會不會也像吃動物一樣不好呢?
索達吉堪布答:這個問題,我昨天在中文大學那邊也講過。佛在《涅槃經》中說:“眾生佛性住五陰中,若壞五陰名曰殺生。”所以,五蘊聚合的生命,才有真正的痛苦。動物就有這樣的生命,而植物,雖在外境的刺激下會產生某種反應,比如動搖、生長、死亡,但它並沒有真實的五蘊。假如認為植物也有動物或人一樣的生命,那佛在《楞嚴經》裡說了,若許“十方草木,皆稱有情,與人無異”,則墮入外道,“迷佛菩提,亡失知見”。
現在很多人覺得植物與動物完全一樣,這樣的觀點大錯特錯。包括有些大學老師也分不清楚,這是相當遺憾的。以前郭沫若翻譯過一部很厚的書,叫《生命之科學》,我也曾看過,裡面就講了很多生物學的知識,但也沒有把動物和植物的生命分開。
按照我們佛教的觀點,你今天割一根草,跟殺一頭牛有很大差別。殺牛是摧毀了有情的生命,這有極大過失;而割草的話,並沒有殺生的過患。
有些人可能會說:“佛教裡不是講了嗎,對動物不能損害,對草木也不能損害。“這種說法雖然是有,但意思並非完全相同。就像你去殺人和砍伐森林,盡管二者在法律上都不允許,但定罪還是有天壤之別。同樣,我們殺了動物的話,必定會墮入地獄;而砍一棵樹的話,則不會墮入地獄,只是有輕微的過失。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大家一定要弄明白。為什麼我一直強調佛教徒必須要學習佛法?原因也在這裡。現在很多人都認為“我吃肉也有過失,吃蔬菜也有過失”,對過失的輕重並沒有分。這樣的話,你偷金子也有過失,偷針也有過失,所有問題都一概而論的話,這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