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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還是殺生怎樣如法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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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現在各地由寺院或信眾組織的放生活動很普遍,時不時會看到相關報道。但放生究竟有哪些經典依據?若有經典依據,經典是否說明放生有何功德福報?為了最合理地放生動物,應當采取何等方式?眼下玉林的狗肉節即將到來,關於狗肉節是不是該取締的爭議也很火爆。網上也有報道,有人強行闖入狗肉店,放跑店內的狗。這種極端“放生”行為,從法律角度講,是否已經犯法?若以佛法衡量,又當如何看待?此外,在現實生活中,放生往往又與捕殺前後相接,這邊正在組織放生,那邊已經准備捕撈(乃至也有反復捕撈、放生,成為有心人的盈利方式)。那麼,這種放生行為,究竟有無意義?凡此種種,都需要人深入了解,才能找到最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

我們但求盡心而為,盡力去做。(圖片來源:資料圖片)

“放生”典出於大乘佛經,盛行於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於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回生死的因果觀念,所謂“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

《雜寶藏經》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後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哪有池塘缺堤那麼快速?眼看無數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非常恐懼,答說什麼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後來這位沙彌轉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最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一是《梵網菩薩戒經》,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是故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另一部《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道的一段記載:當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旱,而且有人為了捕魚,把上游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長者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游決堤引水,於是為了救活魚群,不得已向當時國王請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並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

《梵網戒經》是放生的理論依據,《金光明經》則是開設放生池的依據,其他大乘經如《六度集經》卷三有贖□的放生記載,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卷九也講到雁塔的故事。如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淨肉(所謂三種淨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不疑為己殺的肉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該知道時間了。”雁群應聲自動墜地而死,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薩,何人敢吃?從今以後,應依大乘,不再食三種淨肉”,並且建塔營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的風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歷代政府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數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雨禳災,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慧集比丘自燃兩臂,游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隋天台智顗大師發起開築放生池,為被放的魚類講《金光明經》和《法華經》,又購買各類糧食飼予魚鱉;陳宣帝時,敕國子祭酒徐孝克撰寫《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師放生碑文》,這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此後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時,刺史顏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銘並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

明末蓮池大師雲棲袾宏,是歷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位。他在《竹窗隨筆》中有《如來不救殺業》《食肉》《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筆》中寫有《衣帛食肉》《戒殺延壽》《放生池》《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三筆》中也有《殺生人世大惡》《殺生非人所為》《人不宜食眾生肉》等文,鼓勵戒殺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放生文》,以備大眾於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准。在現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豐子恺畫的《護生畫集》計六冊;另有一位蔡念生運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殺放生,他編集了歷代有關動物也有靈性和感應的故事成為一書,名為《物猶如是》。

不過,現代社會科技進步,人口密度膨脹,生活空間縮小,要想求得一個絕對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區域是相當困難的。其難處除了漁、獵的網捕射殺與打撈之外,也有自然環境的限制。如今日的台灣與美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區。此外,有人基於愛心或保護自然環境的立場,勸導社會大眾不要亂捕濫殺,以免破壞生物互相生克的自然協調,也是為了挽救稀珍動物瀕於滅種的危機,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雖相應但不相同。如果我們僅把要放生的生物無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觀動物保護區,到了飽和程度,也會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適量的捕殺等方式來調節其生活空間。

因此,我們到哪兒放生?如果是魚,有人用鉤釣、網撈;如果是鳥,有人用槍射、網捕。而且今日的魚市場和鳥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來自人工繁殖的魚池和鳥園。那些動物,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於殺生。放小的被大的吃掉,放大的就進入餐館的廚灶。而且,鳥類尤其是魚類,都有它們生存的習性: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於一定的水質、水深和水流的環境中;買淡水魚放於大海,買海魚放於淡水,都是大問題。如果是鳥園繁殖的鳥類,它們不曾在自然界覓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為食物;如果放之於原野,不是饑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還需要放生?是否還應該放生?

這確實是非常不幸的事實,自然環境的限制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不過,放生的精義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至於能夠延長多久,我們必須盡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任。比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什麼鳥,在哪兒放,什麼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放生魚鱉水族,也當首先研究觀察它們的生態、習性和來源,然後選擇最適當的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錯,即使今天去放生明天它們又被抓,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們的目的是為啟發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至於被放的眾生也有它們自己的禍福因果和因緣。若在放生時,沒有存心讓它們重遭羅網而受刀俎之苦,且開示被放的眾生,為其說三皈、講佛法、發願回向,它們也能從此脫離異類身,轉生為人,上升天界,往生淨土,發菩提心,廣度眾生,早成佛道。我們但求能盡心而為,盡力去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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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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