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慈誠羅珠堪布《修心七要》略釋
不能思維其他人的過失。
前面要求,不要說其他人的過失;這裡更進一步要求,不要去思維、觀察他人的過失。如果對方是你的學生、部下,你有教育他的責任,為了讓對方改正,而去觀察他人的不足,並予以批評,肯定是可以的;倘若沒有這樣的前提,在一般情況下,就不要去思維他人的過失。
當然,依止上師以前需要觀察,特別是密宗上師更是一定要觀察,不能因為對方說“我是某某活佛”、“某某成就者”、“某某瑜珈士”、“在某某山上閉關二十多年,剛剛出關”等等,就肯定對方很了不起,盲目地去崇拜。先不說對方是不是真的在某個山上閉關了二十多年,就算真的閉關了二十多年,也不能代表一定會有什麼成就。如果沒有成就,那即使在山上呆二十多年,也沒有什麼了不起,所以,我們要以自己的智慧去觀察,對方說的准不准確?有沒有其他目的?有沒有欺騙的成分?任何事情都不能迷信,這都是佛陀要求觀察的。
其實,現在很多欺騙性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居士們自己搞起來的。譬如說,一個人雖然有欺騙人的意識,但如果沒有居士的幫助、鼓吹、宣傳,他也沒有辦法。正是因為居士們的宣傳與包裝:“他是多麼了不起啊!”“他是誰誰誰啊!”大家就信以為真,然後一個人欺騙十個人,十個人欺騙一百個人,最後被吹捧的人就變成“大成就者”了。
所以,首先內心要保持清淨的觀點,第二,行為上要保守一些、嚴格一些。樹立起正知正見,在依止上師的問題上,一定要慎之又慎,這樣才能找到一個准確、安全的解脫之路。
但除了上師以外,一般的金剛道友,我們就沒有義務和責任去觀察了,別人的好壞跟我們沒有關系,如果心裡冒出一個別人有過失的念頭,就要提醒自己:“他一定不會有這樣的過失,這都是我自己的心不清淨。如果我自己的心很純潔,就不可能看到這個人的罪過,這肯定是我自己的錯誤,我自己的幻想、幻覺。在釋迦牟尼佛、蓮花生大士、宗喀巴大師等成就者的境界中,一切都是佛的壇城,都是清淨的啊!”總之,就是要把所有的過失視為自己的不對。
因為我們的內心不清淨,如果帶著吹毛求疵的態度去觀察,會發現對方很多很多的毛病,遠遠超出了對方的功德,最後我們會因此而對別人生邪見。雖然對方不一定是什麼了不起的大成就者,但至少他們是信仰佛教者,說不定還是發了菩提心的人,如果對這些道友產生了不好的映象,其後果是很嚴重的。
你們看看以前印度最偉大的八十位密宗大成就者的行為,其表面很難讓普通凡夫產生正信,但毀謗他們的後果是什麼,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吧!
我們的責任,就是發菩提心,盡心盡力地利益眾生,至於別人的做法,我們都既不理睬,也不評價;既不批判、反對,也不贊同、接受,因為我們不知道對方真正的內心境界,了解對方的事情不在我們的能力范圍之內。佛的要求,就是內心保持清淨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