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以為守不殺生戒,是我們人類對動物或植物界的一種慈善舉動,也有人因羨慕持戒的功德而持戒,這雖然是好事,但不是守此戒之本義。
佛陀制此戒的根本精神是“慈悲護生”,救濟將被殘殺或痛苦的眾生,使之得到解脫。正如印順導師說:從佛說《阿含經》、《法句經》,到大乘經都說明,這是“以己度他情”,因而自願克制自己情欲的德行。以自己的心情推度一切眾生的心情,經中稱為“自通之法”,也是儒家的恕道。如經上說:“我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生命(此據殺生而說),此為我之所欣愛耶?若為我所不喜愛?則去破與我同欲生、欲不死、欲幸福、欲避苦之他命,他亦不欣愛此。不獨如此,凡為自己不愛不快之法,在彼亦為不愛不快之法,然則我如何以所不愛不快之法而害他。”這就是孔子所說:“己所不欲,勿施與人”。耶稣也說過:“要別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人與人間的正常道德,不難從這以己度他的意識獲得。
生命對任何眾生來說都是寶貴的,既然我本人貪生怕死,其他眾生也和我一樣,所以不忍殺害其寶貴的生命,以滿足我一己之私欲!不僅如此,當我們見到因殺生所帶來的痛苦時,悲心自然而生起。有了這種悲拔眾生苦之心,愛惜生命、保護生命之心就會產生,這才是徹底的守不殺生戒。
生於五濁惡世的眾生,本來就很不幸,然而由於人類的自私與無知,為了私利或享受,殘殺生命的現象到處存在,更增加了眾生的痛苦。如果我們以憎恨心對待不公正,我們就有可能做出有害而無利的事來,也許我們會後悔一輩子。如果我們看到因殺生而產生的種種痛苦,以般若智慧觀照這些苦難,悲心由此而生。悲心是唯一有用而安全的力量,它將成為我們護生、救苦拔苦之動力。所以第一戒又名慈悲戒,它是我們產生拔苦與樂的動力。對眾生有大悲之心是第一戒真正之核心。
以悲拔眾生苦的原則來看,斷了眾生命固然給眾生帶來最大的痛苦,所得罪業自然是最重的。平時若有人用刀杖瓦石等傷害眾生,或以惡言傷害他人,或故意設圈套,使別人陷入絕境等等,雖還沒有構成殺罪,但是殺的流類,不過罪輕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