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如果不肯布施,錢留給誰?在清朝有這麼一個真人真事,清朝末年上海有位鹽商叫周翁,這個鹽商就跟我們現在講的大陸的房地產商一樣,都是最有錢的,富甲一方,因為鹽商過去是官府有特權才能經營。這個周翁是鹽商領袖,真是很有錢的,但是他不肯布施,很吝啬。有一次湖南發生了災荒,清朝政府要求所有的這些富商們都要捐助,因為清朝政府那時候已經是窮得差不多是空了,只好叫民間力量來布施。結果周翁在湘潭分號的經理,湖南分公司有個經理就代周翁,代他的老板認捐了五百兩銀子,結果周翁非常不高興,很憤怒,認為捐得太多。有人曾經問過他,你怎麼能發到這樣的大富?他就回答說,只是積而不用。等他過世之後,他的遺產三千萬銀元,很可觀的一個數字,當然這是積而不用,一直積累積累,到現在有相當程度了。子孫有十房,分了家,每一家大概平均也是三百萬元,可是不到十幾年的光景,每一家都敗空了。我們要知道,上海當時清末民初時代,你想揮霍那是多少都能揮霍掉,所以你看看,只是積而不用而留給子孫,子孫未必能守得住。所以我們有錢想到留給後世子孫,那你得有點智慧,想到如果子孫沒有福報,你留給他也沒用,可能他是個敗家子把你的錢都敗光;或者是他沒有福,你這個錢一給他,福就把他壓死了,短命夭折。假如子孫有福,有福,你留給他這麼多錢財也沒用,他不需要你留給他,該有福的還是有福。所以為什麼不給兒孫修點福?
節錄自 用智慧來經營人生 鐘茂森博士主講 (共一集) 2010/9/5 澳洲昆士蘭大學 檔名:57-04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