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如果一個人遇到他人的傷害或不悅意的事,就立即心生不滿與抱怨,甚至以牙還牙,這說明此人對“因果”尚未生起定解。
佛教認為,世人理解的諸如“麥種長成麥芽”那樣的因果律,僅僅是“假相因果”,不是真實的因果;真實的因果是“內心的念頭在未來會變成現實”——也即,自己過去的起心動念才是現前遭遇的真實原因,現在的起心動念是未來遭遇的真實原因。
如果一個人在夢中夢見麥種長成了麥芽,夢者會認為夢中的麥種和麥芽是因果關系;但醒者不會這樣承認,夢中的麥種本來虛幻,怎麼會有長成麥芽的功能呢?夢中的麥芽也是虛假不實的,怎麼會從另外一個虛幻不實的東西變化而來呢?醒者清楚地知道,夢者見到“麥種長成麥芽”這件事真正的因是夢者的夢心,夢心之所以變現這樣的夢境,完全是由於自己過去的思維、造作而在心中播下了變現如是夢境的習氣種子。同樣,我們醒著時眼前所見到的一切實際上都是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意在做夢,都是過去的起心動念所導致的。
如果有人看到電腦屏幕上的一朵花在漸漸綻放,那麼電腦上的這朵花是否真有“綻放”的能力呢?絕對不會有的,因為電腦屏幕上的花是虛幻的,它對自己如何顯現毫無自主權,它每一剎那的顯現以及整個“綻放”的過程完全依賴於硬盤上的播放文件以及電腦這個播放機器,而電腦硬盤上的播放文件則是人心編制的。所以,真正決定電腦屏幕上鮮花綻放過程的是硬盤上的文件,而決定文件的則是人心。同樣道理,我們“眼耳鼻舌身意”這六根門頭所上映的一切都是第八識阿賴耶識中的習氣種子變現的,而阿賴耶識中的習氣種子則是自己過去的起心動念所熏習的。
眼前所見到的一切是由自己過去的念頭變現的——這就是佛陀所宣說的離苦得樂的法寶。當一個人對這個道理生起定解之後就知道,眼前所見到的一切都是自己過去的念頭招來的。所以,當我們遭受他人的傷害以及不悅意之事時,要深知這都是自己過去不好的念頭所招致的,怨不得別人;如果不認賬並且抱怨發火,反而又在心中播下了不好的種子,自己的未來也將被破壞。
有一個公案是這樣說的:梁武帝時代的南京,有一個得道高僧叫志公禅師。有一天,他帶著兩個徒弟行腳,時值炎炎夏日,並到了中午,當時他們正好路過一個瓜農的瓜田,於是志公禅師就讓大徒弟去向瓜農化緣一個西瓜,作為師徒三人的午餐。大徒弟去化緣時,被瓜農痛罵了一頓,他說:“我的西瓜剛剛成熟,還沒有祭神,你就來化緣,簡直是觸我霉頭。”可能按照當地習俗,西瓜成熟後,先要摘取一些祭神,然後才可以給人吃;瓜農認為還沒有祭神,就有人來討西瓜,這是不吉利的事情。就這樣大徒弟空著手回到了師父身邊。於是志公禅師對二徒弟說:“你再過去試試看!”二徒弟心中很納悶,說:“師兄去化緣被罵了一頓,我去不也是一樣嗎?”但志公禅師堅持要他過去試試。於是二徒弟就過去再次向瓜農化緣。不料,瓜農見到二徒弟後非常高興,讓他先坐下來喝茶等一等,自己親自到田裡摘了一個大大的熟透的西瓜,拿回來給他。二徒弟帶著西瓜回到志公禅師身邊後,二位徒弟都非常奇怪,於是請問師父此事因緣。志公禅師對他們說:“過去有一世,你們兩個是兄弟。當你們兩個還是少年時,有一次在街頭玩耍,一個要被處訣的犯人被壓在囚車裡面路過你們面前,當時的哥哥見到這個要被處訣的囚犯時幸災樂禍地說:‘活該!’,而弟弟心生悲憫,說‘多可憐啊!’。那一世的哥哥弟弟就是現在的你們兩個,大師兄就是那個哥哥,二師兄就是那個弟弟,那個囚犯就是現在的瓜農。因為哥哥當時對囚犯幸災樂禍,所以感得了今天化緣一無所獲;因為弟弟當時具有悲憫心,所以感得了今天化緣時瓜農的禮遇。”
所以,每當我們遇到他人的傷害時應該知道:“今天的傷害絕對不是無緣無故的,都是因為過去我曾經傷害過他人的緣故,現在因緣成熟,果報回到了自己身上。我現在應當對自己的過去生起慚愧心與忏悔心,並安心忍受,不再造作新的惡業。”
《入行論·安忍品》中說:“我昔於有情,曾作如是害,既曾傷有情,理應受此損。愚夫不欲苦,偏作諸苦因,既由己過害,豈能嗔於人?”意思是說,過去生中我也曾這樣損害過有情,因此,既然曾傷害過有情,按因果規律理應感受對方的這種傷害。像我這樣的愚人雖然不願受苦,過去卻偏偏造下能生痛苦的惡因。既然是由自己的罪業而令自己感受傷害,又怎麼能憎恨別人呢?又說:“譬如地獄卒,及諸劍葉林,既由己業生,於誰該當嗔?宿業所引發,令他損惱我,因此若墮獄,豈非我害他?”意思是,譬如地獄中的獄卒和劍葉林令地獄的眾生感受大苦,但這並非別人造成的,而唯一是由自己過去所作的惡業引起的,責怪任何人都不合理。同樣,由自己過去所作的罪業導致我今生遭受種種損害,這能怪誰呢?由於我往昔的惡業發動,而導致今生他傷害我,他也因此造下墮入地獄的業因,這豈不是我害了他?因此,這是我害了他,而不是他害我,應當這樣思惟。
達摩祖師也在《入道四行觀》中說:“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念言,我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甘受,都無冤訴。”意思是說,修行人受到怨害、苦惱時,要這樣提醒自己:在過去無量歲月中,我一直捨本逐末而在輪回中流浪,其間我對眾生結過無數怨仇,有過無數違害。雖然這一次我沒有冒犯他,但這是我前世造惡的報應,並沒有任何天和人枉加於我,因此我應當甘心順受,不怨天尤人。
龍樹菩薩也在《大智度論》中教導我們,遭遇怨害時作還債想:“雲何瞋惱人中而得忍辱?當自思惟:一切眾生有罪因緣,更相侵害。我今受惱,亦本行因緣,雖非今世所作,是我先世惡報,我今償之,應當甘受,何可逆也。譬如負債,債主索之,應當歡喜償債,不可瞋也。”意思是說,別人傷害我時,該如何忍辱呢?應當這樣思惟:一切眾生受過去所造惡業因緣的牽引而互相損害,我現在受到傷害,也一定是我過去所造惡業所致。雖然今生不曾傷害過他,但這是我前世害他的惡報,現在應該由我來償還業債,應當歡喜接受,怎麼能抗拒不還呢?就像欠債必須還錢一樣,債主上門來討債,理應歡喜償還,不可對其生起嗔心。
有一天,仲敦巴格西問阿底峽尊者:“如果有人加害我,該怎麼辦?”尊者回答:“要息嗔。”仲敦巴又問:“如果有人來殺害自己,該怎麼辦?”尊者回答說:“應當想,這是我前世殺害他,才有現在遭他殺害的果報。”
霞婆瓦尊者也說:“如果一個人遭遇痛苦與傷害時說:‘這不是我的錯,是別人造成的’,這表明此人還沒有一絲佛法的氣息。”
念頭具有變成現實的力量,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都是自己過去的念頭所招致的。所以,每當我們遭遇他人的傷害或種種不如意之事時,應該這樣對自己說:“這都是我過去的錯誤念頭所導致的結果,是我該受的。”
摘自《永不抱怨》(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