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鬼神鑒察人之善惡之事,應當生起定解,這樣就會遠離僥幸和自欺,對自己修心會有極大助益。這裡,再說幾個鬼神鑒察人之善惡的公案。
《缁門崇行錄》中記載了這樣一則公案:宋朝光孝安禅師,住在清泰寺,有一天,他在定中見到兩個僧人靠著欄桿交談,最初有天神擁護,傾聽他們的談論,很久以後,天神就離開了。不久有惡鬼唾罵他們,掃除他們的腳印。安禅師出定之後,就去詢問,發現他們最初是討論佛法,然後講一些家常之事,末後談到財物供養的事。安禅師了解到事實真相之後,終身沒有說世俗的話。
從這個公案可以看出,人之一舉一動皆有鬼神鑒察,行善受到鬼神的擁戴,作惡將受到鬼神的唾棄與懲罰,真是“十目所視,十手所指”,我們內心對自己的身口意一定要小心翼翼,對鬼神鑒察之事要生起敬畏之心。
《感應篇例證》中有個公案是這樣說的:貴溪有位書生叫宋不吝,十五歲時入學,才學出眾,但是屢次考試不中,他想自己一生沒作過大惡事,為什麼這樣潦倒?於是就請張真人代寫一篇表章,看一下天榜。這位張真人能上天,他到天門時,聽神說:“這人本應有功名,因與嬸子私通,所以功名被削去。”真人回來告訴他,他說沒有此事,又寫文自己申辯。神批復說:“雖無其事,實有其心。”宋生知道後,慚愧後悔莫及,因為他年輕時見嬸子貌美,偶爾動過一念邪心。
由這個公案可見,即便自己內心極其細微的起心動念,鬼神也悉知悉見,縱然能瞞過外面的凡夫俗人,甚至自己都不在意的一些念頭,也無法欺瞞鬼神。
《感應篇匯編》中還有一則公案是這樣說的:明朝的呂青平日喜談YIN穢之事,偷看婦女。三十歲時,家境貧窮,兩個兒子相繼死去。有一天,他忽然暴死,見到祖父怒目對他說:“祖上兩代積德行善,到你這裡本來該發巨萬資財,沒想到你貪溺美色,以口眼造業,福德都快折盡了,我怕你真的去犯邪YIN的惡事,那我們呂家的香火就無指望了,所以我懇求閻王提你到陰府來看看,你才會知道其中的利害。”呂青說:“我聽說奸YIN他人妻女會得絕後的報應,我正是害怕遭此報應,所以才一直未犯啊。”旁邊一位冥官說:“何止是絕後?如果有女子來勾引你,你順從而不拒絕,這只會有絕後的報應。如果是引誘逼迫女子者,屢屢再犯者,破壞他人妻女者,墮胎者,殺死丈夫者,那是何等罪惡?果報又何止是絕後?對邪YIN這條罪,陽間法律處分太寬,陰間法律卻極其嚴厲!人一動YIN念,三屍神就會自首,灶君和城隍就會向上如實奏明,如果他們隱匿或是漏掉不報,就是犯大過。你看看今天的發落,就會知道的。”過了一會兒,鬼卒們帶著許多犯邪YIN的人來到殿前,他們都披枷帶鎖跪在地上,閻王厲聲吩咐:“某人變為乞丐瘋顛作啞巴,某人變為娼妓、瞎眼,某人兩世作牛,某人十世作豬。”閻王這樣吩咐完畢之後,鬼卒就把他們押出去投胎。呂青親眼目睹,嚇得毛骨悚然。冥官又對他說:“還有比這更嚴重的,你萬不可貪著片刻歡娛,喪失人身,應當避色如避箭一樣,刻文勸化世人啊。”不久,閻王就把呂青放回。呂青刻印《游冥錄》一萬張,用以警醒世人,以後他盡力行善。到了四十歲時,連生二子,而且家財萬貫,非常富有,他後來也遠離塵囂往南海修道去了。
由這個公案可見,只要惡念在心中一起,就必然已經減損了自己的福報,而且必定會被三屍神、灶神、城隍等神明上報,等待自己的就是折福之後的痛苦。
《感應篇匯編》中還有一個公案是這樣說的:四明有位秀才叫葛鼎鼐,每次他去學堂的時候,必定要經過一座土地廟。廟中的廟祝,一天夢見神對他說:“葛狀元經過時,我必定要起立,請你為我修一道屏障來遮擋一下。”廟祝按照神的吩咐,正准備動工,這一天又夢見神告訴他:“不需要建了,葛生代人寫離婚書,功名已被削盡。”原來,同鄉人想休棄妻子,自己不能寫,就叫葛生代筆,沒想到這事損壞福德這樣嚴重。葛生明白了事理之後,心裡生起大忏悔心,盡力使這對夫妻重歸於好。後來他中榜,做官只做到副使。
從這個公案可以看出,自己每作的一件虧心事都會被鬼神察知。
《了凡四訓》中有一則公案是這樣說的:過去有個衛仲達,做了官職,有一天被攝引到陰府,閻王叫官吏呈上他的善惡本子。等到拿來衛仲達的檔案,記錄惡的本子堆滿了一屋子,記錄善的本子只有一根筷子那麼大。再用秤來稱量,結果滿庭的本子很輕,筷子那麼大的本子卻很沉重。仲達不理解地說:“我還不到四十歲,怎麼會有這麼多的過失?”陰府的法官說:“一念不正就是過,比如,一念害人之心,輕人之心,慢人之心,嫉人之心,起一念,就是一過,不需要身口做出來。”衛仲達問:“軸中寫的是什麼?”陰府告訴他:有一年朝廷興建大工程,要修一座三山地方的石橋,工程浩大,當時你上書建議不要修,免得勞民傷財,軸中就是你的文稿。”衛仲達懷疑:“我是建議了,朝廷並沒有聽從,我的建議於事無補,怎麼會有這樣大的功德力?竟然能勝過滿屋子的惡業。”陰官給他解釋:“朝廷雖沒有聽從,但當時你一念心,確實想的是萬民,假如朝廷聽從,善業力會更加巨大。”
從這個公案可以看出,人一生所犯的大大小小的善惡實際上都被記錄得歷歷分明,半點都不會被遺漏,所以應當時刻牢記這個事實:鬼神正在自己身邊嚴厲地鑒察著自己,所以應當勵力斷惡行善。
《德育古鑒》中有一則公案是這樣說的:從前有個人叫元自實,他對缪材有恩,可缪材卻忘恩負義,做出很對不起他的事情。元自實感到憤恨不平,天未亮就帶著刀,准備要去殺死缪材。路上經過一座庵堂,庵主軒轅翁是位有道之士,很早就起來誦經。他見幾百個奇形怪狀的鬼跟著元自實,每個鬼的手中都持有刀斧,殺氣騰騰,樣子非常凶惡。沒過多久,元自實又回來了,軒轅翁看到這次跟隨他的,都是頭上戴著金冠、身上佩有玉佩的神人,手持香花幡幢,露出祥和愉快的表情。軒轅翁深感訝異,就上前詢問元自實原因。元自實說:“姓缪的忘恩負義,我正要前去殺他,但到了他家門口,我突然心想:他雖對不起我,但他妻子兒女卻是無辜的,況且他還有老母在堂,我若殺了他,豈不是等於殺了他一家嗎?因而於心不忍,念頭一轉,就回來了。”軒轅翁將剛才所見告訴了他,並恭喜道:“你的所作所為,神明都已知道了,你將來必定會有厚福!”元自實聽了這番話,更加精進認真地行善,後來考取了功名,官做到宰相。而缪材卻頹廢身亡。
從這個公案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心若是邪惡,就會吸引許多惡魔非人來到自己身邊推波助瀾;若是產生特別善良的念頭,比如利益他人,乃至生起發願普利一切眾生的大悲心,對上師三寶生起恭敬心、清淨心、歡喜心等,就會有很多善神護佑,這樣不但自己過得快樂,周圍氣氛也會變成和諧。對這個道理,我們應當生起定解。
看了這些公案之後,就知道《感應篇》中所說:“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惡星災之;算盡則死。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頭上,錄人罪惡,奪其紀算。又有三屍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詣天曹,言人罪過。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這些都是真實不虛的語言。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