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下面,我在二00六年跟一個香港人登記假結婚,跟對方約定,跟他幾年就離婚。我現只求一心念佛,如果辦離婚,有罪嗎?
定弘法師答:這個問題,確實是有罪過的。罪過不是在你現在,是在你過去。你過去辦假結婚這個事,這是屬於打妄語。現在已經釀成事實了,你就好好懺悔改過。一心念佛,求生淨土,固然是好事,更重要的要真正斷惡修善,後不再造。尤其是不要再用虛偽的心,用真誠的心,相信一切「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你求得來的,還是你命裡該有的,不用去用那個不法手段去求也能求到,這心多自在、多坦然。有錢難買心安,心安就是福報。
你真正懺悔了之後,後不再造,也就不要再去想那個事了,也不要去內疚。內疚本身又是在造業,重復的造過去的業,意念裡面造,也不好。一心念佛,就不去想那些過去的事,現在只要保持後不再造,我一心的念佛,那些罪業自然就消掉。因為罪業本空,都是你的妄念產生的。把妄念制止了、控制住了,罪業它自然就沒有了。它過去產生的業,留在阿賴耶識的種子,你要能夠後不再造,它就不起現行,它不會障礙你往生。最怕你老想著它,甚至還造,那就會障礙。所以,業可以帶業往生,它不會成為障。你要老想著,那就是業障,真是障著你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