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喜法師:學佛不是茶余飯後的事,也不是紅花配個綠葉,佛教不是來做綠葉的,佛教有現實的社會意義。
當一個人他只活在物的層面,他沒有精神層面的時候,他為物欲所轉,心為物所迷失的時候,這個時候人,他自己很痛苦,他甚至他的行為不受控制,甚至會走極端,會傷害到社會,傷害到他人。首先傷害父母,天天跟他一起過日子,然後他也會傷害到親戚朋友,甚至社會無辜的人。
也就是說,一個人陰陽如果失衡了,他就是病體,生病,社會物質和精神如果失衡了。社會也會生病,所以我們講到的那些現象其實這種社會的現象,就是一個人精神上沒有得到滋養。這個生命它沒有智慧,沒有道德標准去約束自我,這個佛教就是可以正好對病下藥的,佛教專門就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滿足人的精神需求,然後這種正確的信仰。為什麼呢?因為佛教是經過數千年檢驗的,是對人類沒有負作用的,所以比我們現在奇形怪狀地找一點精神依靠要有用得多。所以這是經過幾千年的時間檢驗的。
還有現在,你說我們都講物質上的建設,你前面也講到,物質上的滿足並沒有改善我們幸福的指數。所以這個在多少年前,我們寺院,外面有一塊牌子我就寫了,就說:幸福是精神范疇。幸福是精神的范疇,它不是物質范疇,所以你要想找幸福,你在物質裡找幸福本身就找錯方向了。我們有一句話叫“到火裡面找水泡”,你找不到的。所以古代我們佛教有永明延壽大師,他是國師級的,他就講過一句話,他說“心若迷失,物何以救?”一個心如果迷失掉的人,你拿物能救了他嗎?救不了他的。所以我們,如果覺得不幸福,這是精神范疇的事兒。那你這個,你應該在精神裡面找到能量,文化的能量,就是可以填充我們空虛的精神世界的。
我們佛教講佛像要裝藏,我們人的心靈世界也是需要裝藏的。哪些裝藏?總是拿寶來裝藏吧,不可能拿垃圾塞進去吧。我們社會的人心太多的垃圾塞在我們的心裡,我們成為受害者,所以現在我們弘揚佛法就是用這種,這就是對社會的一種回報,對生命的一種愛,一種責任感,把優秀的經過數千年人類檢驗的文化寶再傳播給這個社會,傳播到人心,讓這些充滿他的心裡面,讓他的心裡有陽光、有溫度。這樣子的話,幸福感就,對,這種幸福,而且這種不需要,沒有什麼貧富差距的問題。
也就是說我們佛教裡說,哪怕是一個乞丐,他有了這種精神內涵之後,他也可以活出顏回的那種人格來對不對?別人請他做宰相,他不要做,別人說他太可憐了吧,物質條件這麼貧乏,一瓢飲,有上一頓,有一頓,沒一頓,別人也不堪其憂、別人也不感其樂。他的精神世界是很充足的,他的幸福指數很高的。
也就是說,你哪怕是一個物質很貧窮的人,但當你擁有這種文化,你的心裡面你充了文化的電之後,你就是一個很幸福的人,這也從根本化解了貧富差距所帶來的社會矛盾。所以我們以前常常是從階級斗爭的眼光來看,說佛教是封建社會的那個,它其實不管是任何社會,佛教都是社會的正能量,都能夠化銷戾氣,平衡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矛盾,這是佛教它自身的魅力。所以誰能夠發揮佛教的這種正能量,誰的社會就會獲得這種安寧、祥和,國泰民安。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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