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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達吉堪布:殺生報應,十種不善業中,殺生和邪見的罪過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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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種不善業中,殺生和邪見的罪過最大,如雲:“殺生之上無余罪,十不善中邪見重。”《戒殺放生文》雲:“世間至重者生命,天下最慘者殺傷。”華智仁波切根據佛經而雲:“若殺一有情,需償五百生。”故無論殺龐大眾生或是渺小眾生,自己必須償還五百次生命。恭請殺業嚴重的人想想:你在來世需要償還多少次自己的寶貴生命,如是還願意殺生嗎?在《正法念處經》中說:“設使殺害一有情,一中劫住於地獄。”如是則當思維,一中劫有多少萬年,此人何時方能解脫?!蓮池大師雲:“造此彌天惡業,結成萬世深雠。一日無常,即墮地獄。镬湯爐炭,劍樹刀山,受罪畢時,仍作畜類。冤冤對報,命命填還,還畢為人,多病壽夭,或死蛇虎,或死刀兵,或死官刑,或死毒藥,皆殺生所感也。”

  我們殺任何一個眾生,自己死後即會變成這樣的眾生,遭受到同樣的厄難。《楞嚴經》雲:“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在《雜寶藏經》中有一公案:從前有一個富翁,他想吃羊肉,但又怕兒子反對,就打妄語說他家的風水好,是由於田邊大樹上的樹神保佑,因此,必須殺羊供神。其兒子信以為真,在樹旁建一座小廟,並殺羊供養樹神。不久那富翁死了,因說妄語和殺生報應,墮入惡趣成羊。第二年兒子又要殺羊祭神時,恰好選中了其父托生的那只羊。此羊咩咩叫著,死也不肯被牽出去,正伏在地上時,門外來一羅漢,說明前世因緣,並加持主人也能看見其父轉生為羊的經過。此時兒子十分懊悔,就摧毀神廟,從此斷惡行善,永不殺生,恆作放生,並禮敬三寶,深信因果。

  又佛經中有一故事:曾經目犍連和德生比丘至海邊時,見一人全身熾燃火焰,口出大哭聲,周圍有無數餓鬼執持燃火之弓箭,向它射刺。目犍連以神通觀察因緣,此人從前為一獵人,殺生極多,故其生時多年受苦,死後即墮地獄,難以解脫。

  其余經中另有一故事:昔日捨衛國毗盧釋迦王率領軍隊,至釋迦族聚落,殺害八萬釋迦族人。彼時佛觀其因緣,乃為往昔釋迦族人當漁夫殺害眾魚類的果報,毗盧釋迦王和其大臣為當時二大魚的轉世投生。

  所以,雖然我們的肉眼看不見前世和後世,但自己殺生的惡業恆時跟隨著,一旦因緣成熟時則會現前其果報,若得天眼神通,則定會注意取捨因果。《百業經》雲:“縱經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諸契經和毗奈耶皆雲:“諸業縱百劫不亡。”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雲:“高空飛翔金翅鳥,雖暫不見身影現,然與其身無離合,因緣聚合定現前。”如是所說的意義是:譬如金翅鳥飛翔高空時,我們雖不能現見其身影,但此時並非無身影,只要我們一直跟隨,一旦鳥身下落時就能明見其黑影。同樣,我們殺生的惡業或放生的善業,現在雖然不能現見,但始終不會失壞,何時因緣成熟時便會現前其果報。

  世界上的一切動物,實際上都好生怕死,與人一樣。如《功德藏釋》雲:“往昔釋尊當國王時,其眷屬因田旱祈雨,而殺生供神。此時,國王生悲愍,設法遮止,而雲:贍洲天旱地干,余供無力,當從吾眷屬之中,宰殺千人,供神求雨。爾時,諸所有臣民,恐懼祈禱,免殺供神。時王曰:汝與余眾,本皆相同,悉愛自命。”有些愚笨的人,見到正待遭殺的牛等牲畜恐怖抵拒而怕死的情狀,不但不加以同情憐憫,反而大發憤怒,非去宰殺不可,此人死後定即墮地獄。

  一切小動物同樣具生命,都具苦樂的感受,貪生怕死與人無有差別,不能輕易傷害,否則,必定遭受果報。譬如,從前在江蘇揚州外城有位農民叫四六,他喜好整理園圃種植花木,有一天挖土時發現一個蟻穴,內有無數螞蟻,因他凶殘好殺,從家裡拿一盆沸水,直接灌入蟻穴,無數的螞蟻全被燙死了。那年8月的一天,他夢中忽然看見無數的螞蟻爬遍他的全身,醒來時,發現全身肌肉有無數紅色斑點,次日後,小點都化為紅泡,每一紅泡裡長出一只螞蟻,狠咬其肉,痛苦難忍,他恐懼哀叫,數日之後便趨死亡。這僅是人世的一種果報,而人趣之外,尚有三惡趣的無量難忍之苦。故敬請諸君,當思維殺生的不可思議業感!

  本來世上的一切眾生,都愛執自己的生命,除地獄眾生外,都不願死亡。比如某人將遭槍殺,若有一人以錢帛贖出或其他善巧方法救出,此人於彼無疑是一個真正的救命恩人,被贖之人此時定會思潮如湧,熱淚盈眶,刻骨銘心,萬分感激。同樣之理,若見遭殺有情而行放生時,也有如此之德,哪怕僅僅是買一條小魚。

  根據《俱捨論》所述,若有人委托或者隨喜他人殺生,則此業被稱為積而未作之業,此人與親自宰殺者有同等罪過。如果在夢中殺生或平時誤踩足下蟲蟻而致死等,因無有殺害之心故,被稱為作而無積之業,無有大罪。喇拉曲智仁波切著的《極樂願文大疏》雲:“若為三寶殺生,其罪超過余罪十萬倍。”以殺生所得之資財供僧或修建寺廟、佛像等,非但無有功德,且有極大過失。又據佛經及《俱捨論》中說,凡買賣刀、槍、漁網等用作殺生的工具,買賣雙方皆當墮於地獄,並且在工具未毀滅之前,日日增上無量的罪業。

  另據教證,一家人中,如果有一人操持屠夫、獵人等殺生行業,則此家中人人均當墮地獄一次。若山谷中有一人殺生,則整個山谷不得吉祥。並且一剎那也不能與此類人接近和交談:他們到別人家裡,也會帶去諸多不吉祥事;他們的物品若帶在身上,則會消減自己身上三寶加持品的力量;即使僅接觸他的影子,也會帶來許多不安與不吉祥。

  因此,應該守護不殺生戒,縱不能永斷殺生者,也應發願一年或一月,甚至一天斷殺。不殺有很大利益,從前在聖迦多延所居的城市中有一屠夫,他受持夜間不殺的戒,此後,因在世殺業所感而生於孤獨地獄,白天在熾熱鐵室中受苦,但持戒之功德力卻使他在夜裡,住於天宮,四天女圍繞享受安樂。

  明了上述殺生過失後,我們應當在上師三寶前,發堅固誓願:從今之後,縱遇命難亦不殺害任何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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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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