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民族的道德本來是自然而形成的。如父子有親、兄友弟恭、朋友有信等等,都是建立在倫常之上的。應該說,世界自有人類以來,這些不成文的條款,不必有人去規定,就已體現在日常生活中。不必有人去規定,去推行,自然情形就是如此。
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際關系復雜了。量子生產力的提高,物質財富逐漸豐裕了,人的欲望私心也便膨脹了,人際關系緊張了,社會也不安定了。出現了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妻不妻的混亂狀況。至於兄弟阋牆、朋友反目更是屢見不鮮了。其根本原因是私心作怪,欲壑難填。但這還是表面現象,實際是沒有正確的生活目的,丟掉了信仰所致。
作為萬物之靈的人,如果只將自己看作是兩條腿直身走路的“高級動物”,只將自己看作是會享受生活,而敢於為非作歹,挺身走險的好漢,未免太可冷了!
在動物眼裡,人何嘗不是魔鬼哩。人,不但對比自己弱小的生靈進行殘酷地屠殺,而飲其血食其肉,更甚者人與人之間的斗爭、壓迫、掠奪,不也是理直氣壯麼! 人沒有道德不行。有了道德的條文,不能在心中扎根,若沒有對宗教絕對信仰的真心,口中的仁義道德很可能是欺騙和麻醉劑。哪一個貪官污吏,沒唱過清廉反腐敗的高調哩!
二、道德建立的基礎是信仰,是宗教。宗教不是被一些人所認識的“精神鴉片”。佛教所講到的因果法則、神識不滅、善惡報應、六道輪回即有事又有理,即是世間的學問,也是出世間(佛法)的法則。古人雖沒有聞到佛法,但早已知畏天敬神了,這是比較層次的信仰。
其實,宗教自有人類以來,就伴隨著人類的倫常道德產生了。早在一萬八千多年前山頂洞人時,就有了靈魂不滅的觀念。西安半坡遺址墓葬中,裝屍體的陶罐或甕,其蓋鑿孔,據說是供靈魂出入的。在遼西牛河梁挖掘了紅山文化時期的女神廟及女神頭像,很多文物古跡都說明了宗教信仰。有所信仰,則有所畏懼,對於應當遵守的道德,也便自然去遵守了。道德與信仰應該看作是一體的。信仰在內心,道德在行為。是內與外的關系。隨著社會發展,人們的智力開發,信仰與道德,也愈來愈具體、復雜了。在奴隸制時代,據史書記載:商朝貴族崇尚鬼神,事事要占卜詢問頭號鬼神;到了周朝,宣揚天命思想,將“天”說成是有意志的人格化了的至上神,人對天的意志只有順從,不能違反。《左傳》在《季梁論祀神》中有這樣的話:“所謂首,忠於民而信於神也。”“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親其九族,以致其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有成。” 出現在春秋後期的孔夫子,是道德倫理的集大成者,他訂禮樂刪詩書,提出了“仁”和“禮”的學說。所謂“仁”是把“愛人”作為最高的道德;所謂“禮”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他的信仰是尊天敬神,並以自己的德行去感應。他是將信仰落實在對道德的實踐上,也就是“誠意正心”的心法。至於後來道教的興起,其內容正是傳統信仰中的天地神鬼。通過道德的施行,善心發揮,而得道德修成神仙。這與佛教並不矛盾,佛陀亦指出修十善就可以人天界。土生土長的儒道二教與後來佛教的傳人,都對人心的教化、道德的延續、社會的安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至於朝代的變更,那是另有原因的。主要是統治階層荒YIN無恥,橫征暴斂,老百姓.實在活不下去了,不得不挺而走險險,對此,此文不細論。總之,決不是道德和宗教的過錯。至於邪教,則是別有用心人搞的,有正當信仰的人,對其是堅決排斥
三、政治、法律,只能治表,不能治裡;只能治身,不能治心。很難想象,一個國家和民族,如果沒有道德和宗教,會混亂到什麼程度。
佛教自兩千多年前傳入中國來,即受到上層人物及知識份子的歡迎。因為佛所說的是宇宙人生實相,是脫離六道輪回、離若得樂、證人涅槃寂淨的出世妙法,是可修證的,有經典為依據的。
盡管佛法的重心是出世法,但“佛法不離世間法”,有相當部分屬於道德倫理的范疇,如五戒十善,四攝六度八正道,以及發菩提心、普度眾生等等,同儒家的主張,有異曲同工之妙。所以佛儒之間最易融通。儒教如花,佛教是果。氣通脈正,盡善盡美。
佛陀所證的宇宙和人生實相,主要是“萬法皆空,因果不空,神識不滅,善惡報應,六道輪回,易體改形”。這種理論已被世界尖端科學家們證實,理論與事實俱在,容不得半點懷疑。但世人的私心物欲,如水流就下,若往回返,談何容易!如今,世界上最大的患難就是人的私心泛濫,物欲橫流,其危機不待言說。
在上個世紀的七十年代,有一位影響世界的英國哲學家、歷史學家湯恩比教授提到:要解決二十一世紀的社會問題,只有兩種思想,即“孔孟學說”與“大乘佛法”。在1988年,75位諾貝爾得獎主在巴黎召開聯合會議,最後發表了一個聯合宣言,其中提到,二十一世紀的人類要生存的話,必須重新回到兩千多年前,汲取孔老夫子的智慧。
孔孟學說與大乘佛法是我中華民族的精神文化瑰寶,已經作為蔽履被遺棄半個多世紀了,豈知卻受到外國人的珍惜。外國的一切,被我們盲目的崇拜了近百年。時至今日,卻來撿我們扔掉的“破爛”,在“不可思議”的同時卻要重新審視了。近代思想家梁啟超說:“佛教是造成民族和維持民族一種最雄大的自然力。佛學之理,使上智精研而無窮;佛之戒律,使下愚警覺而易人。世間出世,徹上徹下,義極圓滿。佛學廣矣、大矣、深矣、微矣,切於人事,證於實用,實天地間最高尚圓滿、深切著名之學說也。佛教之信仰,乃智信而非迷信,乃兼善而非獨善;乃入世而非厭世;有放萬丈光焰於歷史上者焉,則佛教是也。六朝至唐數日年中,志行高潔、學識淵博之士悉相率入於佛教之范圍,佛教為最崇貴圓滿之宗教,其大乘教理尤為人類最高文化之產物,而現代闡明傳播之責任,全在我中國人。”英國博士鮑羅登說:“佛教為今日人類之救星!現今研究佛教學者漸多,因佛教高出一切宗教,雖科學、哲學有長足進步,然其發明最如理處和佛法相通,況佛法有其最深奧廣大處、最真實適用處,決非現世一切學術宗教所可企及。”
筆者重申:在社會上,一切黨紀國法、規章制度,都可以看成是廣義的道德條文,對於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自然順理成章,絕不會觸犯;若是沒有信仰的人,就要大打折扣了。這種人即便對這些條文也能背、也能講,可是在私心利欲面前,就要鑽法律的空子了。
道德必須建立在宗教信仰之上,才有真實可言。
南無阿彌陀佛!
——摘自《法喜》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