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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敏:信仰佛教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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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佛教的好處
林世敏 宗教對於人生的重要,其中的道理是明顯易見的,它是人類精神生活中極重要的一環,對於人生的鼓舞和振奮具有無比的力量;同時,宗教可以安定社會,淨化人心,使人對未來具有信心和希望,使人可以過著一種較合理、高尚的生活。
一般來說,宗教對於悲觀的人,具有安撫寬慰的作用;對於為非作歹的人,更具有嚇阻警惕的效力;對於純潔善良的人,同樣地亦能有所鼓勵和嘉勉。
本文所要討論的是信仰佛教的好處,首先要聲明的是:這並不意味著信仰其他的宗教就不能得到好處。誠如張澄基博士在《什麼是佛法》一書所說的:“佛法絕不诋毀其他宗教。佛法相信眾生根器不同,教導的方法自不能泥一。”因此,“各種宗教和哲學都有其價值和功能;各種宗教都能在某一時間、空間中,對某一類眾生發生教化和利益的作用。”
但是宗教之間,由於教主的智慧和胸襟的不同,所說教理的深淺不同,教育方式、精神的不同,因此,每一個宗教雖然多少都能帶給信仰者許多好處,但畢竟是不盡相同的,小學和大學雖然都是學校,都能教導學生有關做人做事的道理,以及來日立足社會的技能,但進小學和進大學,所學和所得的又怎會相同呢?
以下所要說明的就是信仰佛教的好處,有些雖然信仰他教亦能獲得,但畢竟佛教要高超、殊勝多了。
第一 、 佛教可以使人獲得正確的人生觀
佛教詳盡地剖析宇宙人生的問題,目的在使人對人生能獲得正確的認識。 一般人對人生的看法,不外乎悲觀和樂觀兩種。
1 悲觀:認為人生短暫,生命空虛,人活著就是在等待死亡。因此,整天愁眉苦臉,萎靡不振。
2 樂觀:這一類人也不是真的“快快樂樂地過日子”,因為他們的生活沒有目的和意義。他們只是抱著“及時行樂”的觀念,用狂歡、縱欲、熱鬧來麻醉自己的感官和心靈。生命的意義和生活的目的是什麼,他們漠不關心,同時也無法知道。 而佛教的人生觀,嚴格地說,是既不屬於悲觀,也不屬於樂觀,我們可以勉強稱它做“中觀”。
什麼叫“中觀”呢?就是既不哭哭啼啼地悲歎人生,也不渾渾噩噩地虛擲生命,它能用智慧的眼光,掃除一切人生的疑懼、苦悶和誤解,而正確地認識人生的真相,把握人生的方向。
有人懷疑佛教是悲觀的,因為它提倡“苦空無我”,認為人生充滿著諸多的苦惱,認為眼前的世界都是因緣暫時聚合而成的,沒有一樣是真實的、永恆的。
其實,佛教只是不“諱疾忌醫”,根據現實直言罷了,並不是真正悲觀的。你看人生不是充滿著許多的苦惱嗎?你瞧這個世界哪一樣是真實的?永恆的?(不是嗎?連孔子都有“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的感歎。)
佛教並不是一種不負責任的宗教。它先要我們認識這個人生是個苦惱的人生,然後進一步地分析這些人生的苦惱都是人們自己的無知貪欲招來的,因此,人人都可以自己克服這些苦惱。最後指出人生的幸福之道,希望人們要節制自己的欲望,多為別人服務。佛教深信:自己要想快樂,一定不能把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只有全體眾生都能幸福快樂,個人才會有真正的幸福、快樂。
佛教認為功名利祿都是過眼雲煙,所謂“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因此,勸人不必太貪戀、太貪求;相反地勸人要布施,修福慧,要能看破,要能掙脫名枷利鎖。“淡泊明志,寧靜致遠”,財富的多少並不能代表一個人的精神充實與否,只有修養道德,淨化心靈,才能歡度心安理得的人生。
第二、 佛教可以使人積極奮發向上
佛教在“否定”人生的一切之後,使人不再盲目地貪戀、追求,這樣才能積極地為群眾服務,高度地肯定人生的價值和生命的意義。
佛教說人的身體是空的、 假的, 目的在勸人不要“處處為我”,而要“我為人人”,因為“我”既然是“空的”、“假的”,那麼功名利祿要來何用?
佛教又認為眾生是一體的,休戚與共的,小我生活於大我之中。因此,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不但不能自私自利,反而要有慈悲助人的精神。
佛教反對命運操縱在他人或神的手中,認為自己做的得由自己承當。因此,人人要刻苦耐勞,努力奮斗,為了明日,必須獻出今天!沒有辛勤的耕耘,哪會有豐碩的收獲呢?
佛教勸人要“少欲知足”,並沒有要人逃避責任。佛教要人“鐵肩擔道義”,不能做獨善其身的“自了漢”,所謂“眾生無邊誓願度”,“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就是最好的說明。
佛教的戒律對人的行為並不是死硬的束縛,而是熱情的鼓舞;在消極方面可以止惡防罪,在積極方面能夠鼓勵救人濟世。舉“不殺生戒”為例,它的真正精神和目的不在自己的不殺,而是要去勸人戒殺。一個立志學菩薩道的人,自己殺生固是破戒,就是見死不救也是犯戒。其他戒律也莫不如此,不但自己不能“偷盜”、“說謊”,更要勸人不要偷盜、說謊。總之,作為一個佛教徒應該苦口婆心地、不厭其煩地勸人改邪歸正。
這樣,“各人自掃門前雪”的自私心理將不復存在。人人急公好義,古道熱腸,“天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這就是一個充滿著愛與同情、公理與正義的人間 了。
第三、 佛教可以淨化社會人心
我們每天打開報紙可以看到一些人犯了“殺、盜、YIN、妄(欺詐)”的新聞。在這些作罪者的行列中,一個真正的佛教徒是不會擠到裡面去排隊的。
因為一個在家佛教徒最少要嚴守下列五種基本戒律:
1 不殺生:不殘害生靈; 2 不偷盜:不偷、不搶別人的財物; 3 不邪YIN:不拈花惹草,不紅杏出牆,只維持正當的男女關系; 4 不妄語:說話句句真實,不虛偽,不說謊; 5 不飲酒:酒能亂性,使人失去理智,導致違犯以上四戒,因此必須戒絕。《論語》中孔子也有“不為酒困”一語。不過酒在當藥用醫病時,暫可通融。
大家想想看,這五戒不是剛好與儒家所提倡的仁(不殺生)、義(不偷盜)、禮(不邪YIN)、智(不飲酒)、信(不妄語)不謀而合嗎?
嚴守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違犯五戒在社會上就不能立足,同時也為國法所不容,最後只有身系囹圄, 飽嘗鐵窗滋味。 而佛教更認為要想做“人”就非守五戒不可,違反五戒,下世就不能再得人身,而將墮入地獄、畜生、餓鬼等三惡道了。(這三類眾生的報應都是痛苦不堪的,因此稱為惡道。)
我們且不管下世如何,只要看看目前就夠了。人能不殺生,社會上就沒有殺人命案;能不偷盜,就沒有小偷、強盜;能不邪YIN,就不會有男偷女娼,破壞家庭倫理的事;能不妄語,就不會有欺、詐、騙等事;能不飲酒,則身心愉快,頭腦清晰,不會因一時糊塗而闖禍。(酒有害身體,早經醫學一再證明。)
這樣,這個社會不就成為寧靜、安樂的社會了嗎?因此我說,佛教有淨化社會人心的功用。
第四、佛教可以使人得到真正的快樂
人要想真正的快樂,大概需要滿足下列幾項要求: (1)心情平靜,不生煩惱; (2)對於眼前的苦難,能隨遇而安,不怨天尤人; (3)對於宇宙、人生的種種問題,能得到合理的解答: (4)對於未來(來世或人死後最後的歸宿)能有滿意的答案; (5)自己的前途、命運、歸宿,以及成敗、苦樂不操縱在別人的手中。
我想世界上任何的宗教,除了佛教之外,沒有一個宗教能夠完全滿足人類這些要求的。(有些宗教只能滿足其中的一、二項。)
1.佛教勸人知足常樂,要學習禅定,樂觀進取。依照這樣去做,心情自然平靜,不生煩惱。(舉例說明:一般人像三歲小孩,丟了一塊糖就焦急、哭泣;而佛教徒像懂事的大人,不會為此而煩惱。這是觀念、智慧、境界的不同。)
2.佛教認為眼前不如意事都是以前自己做的因所結的果,所以要勇於忍受,敢作敢當,不可怨天尤人。
3.佛教所有的經典不是在顯示佛的權威和能力,而是完全而徹底地解釋宇宙、人生的基本問題,能使人得到合理的解答。所以英國哲學家羅素說:“世界上的宗教,我最贊成的是佛教。”孫中山先生說:“佛學是哲學之母,研究佛學可補科學之偏。”康有為說:“佛學之博大精微……雖有聖哲,無所措手。其所包含,尤為深遠。”章太炎說:“佛教的理論,使上智人不能不信。”梁啟超說:“佛教之信仰,乃智信而非迷信。”
4.佛經上說:“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這一大“因緣”(即來世間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為了讓眾生能轉迷成悟,從苦難中解脫,永遠享受自由和快樂。
5.佛教認為人就是頂天立地的人,在人之上沒有一個可操縱我們生死、成敗、福禍的神,人是自己的主人、自己的主宰,只要自我奮發努力,一定有光明燦爛的明天。因此我說信仰佛教,可以得到真正的快樂。
第五、佛是人類最慈祥的導師
釋迦牟尼降生人間,貴為太子,拋棄了功名富貴,難道他是傻瓜嗎?不是的,他實在是一個具有廣大的慈悲心和智慧的人。他“先天下之憂而憂”──為人類的生、老、病、死不能得到解脫,食不甘味,席不暇暖,而出家求道。他更是“後天下之樂而樂”──說法四十九年,淒淒惶惶,夙夜匪懈,留下了多少寶貴的真理和訓誨,是人生黑暗中的一盞不滅的明燈,是洶湧苦海中的一只不沉的慈航。誰像佛有這樣的慈心,立下“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誓願,在眾生度盡以前絕不歇息的?
佛從不生氣,或處罰弟子,在佛教經典中,絕對找不到佛發怒而用洪水、瘟疫來處罰人類的。
佛對弟子一直和顏悅色,諄諄教誨。他真的是“有教無類”──不論老、少、貧、富、貴、賤,同時包括宇宙間每一類眾生在內。
佛最懂得因材施教,能把握不同的時機,對不同資質的眾生說最好的道理。 佛平常教化眾生,在回答弟子疑問時,認為要采取下列四種方法:
⑴某些問題必須直截了當地答復。 ⑵某些問題須以分析的方法解答。 ⑶另有一些問題須以反問為答復。 ⑷最後,有一類問題須予擱置。(亦即暫時不給予解答,因為對方在目前尚不能了解這種道理,說了反而增加他的疑惑和迷惘。如小學生問微積分,他連算術都不會,老師怎能解答呢?)
這種回答問題的方式,就是應機說法,也就是因材施教的意思。 佛永遠以慈心和慈悲來教導弟子,他不認為有愚笨到不可教育的人,有凶惡到不會悔悟的人。
佛一生貢獻出他的智慧和慈愛,詳盡地說了無數偉大的真理,教導了無盡的眾生;但他永遠不以“教主”或“主宰”自居。他認為他來到人間,只是盡到了承先啟後的責任──發揚過去無數佛所發現的真理,啟發後知後覺的人。
他本身是佛,而佛確信宇宙中的所有眾生,將通過他們本身的努力和磨練,而達到和他自己一樣睿智、無上的境界。
佛和眾生是平等的,每一位眾生都是未來的佛,他們之間並不是“主人和僕人”的關系, 也不是“主人和奴隸”的關系, 而只是一種暫時的“師生”關系。因為迷的時候是眾生,一旦開悟的時候就是具有真知灼見的佛了。
所以我們不必洩氣,就如那已經昏暗了十年的漆黑房間,只要點燃起一盞燈,就可以驅逐十年的黑暗,而帶來滿室的光明啊!(佛家叫做:“十年暗室,一燈能照。”)
讀者們,快點燃起你心中那盞不滅的燈,光明就在你的周圍,幸福就在你的身邊。 這些道理就是偉大的佛陀告訴我們的,他不是最慈悲的導師嗎?
第六、佛教可以培養自尊自信和獨立自主的人格
佛稱他自己是“無依道人”,因為從修行到證果,沒有別人能夠替代得了,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
佛教肯定每一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是別人的奴僕,不必仰賴神或佛,只要努力修法,照樣可以成佛。這可以鼓舞我們的自信和自尊心。
佛教認為人人都具有成佛本性,“天上天下,唯我獨尊”,沒有誰可以駕馭人類,可以奴役人類,人的成敗福禍全在於自己。而修行證果,自我完成偉大的人格——成佛,這是人類自己的努力,不是神的恩典,也不是神的救拔。(是眾生自救的。)
佛教確認為,人是為“自己”而活著,為“一切眾生”而活著(為了使宇宙的眾生都能活著、快樂),同時,一切努力的成果是自己奮斗來的,榮耀歸於人類自己;如果失敗了,這是自己努力得不夠,還要更加勤奮不怠,朝著目標邁進。
佛教這種思想,使人從神權的束縛中釋放出來,從而得到自由;提醒了人類對自己的行為要自我負責,不能歸罪於天或埋怨別人。
人有決定自己命運和前途的權利,人有獨立自主的人格(不是隸屬於神的,受神操縱、控制的)。有了獨立自主的人格,才能談到自尊和自信。
這就是佛對人類自由、平等、博愛的偉大宣言,這個宣言比法國大革命所提出的口號早了二千四百多年,比歐洲文藝復興時產生的“人文主義”(HUMANISM)也早了將近二千年。 摘自《佛教的精神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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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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