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
《佛遺教經》:“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崖畔不可制也,亦如惡馬不以辔制,將當牽人墜於坑陷;如被劫害,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為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隨,持之如賊,不令縱逸;假令縱之,皆亦不久,見其磨滅。”
注:“各位比丘!如果你們已能持守戒律,還應當管好眼、耳、鼻、舌、身五根,千萬不要放縱他們,導致自己陷入色、聲、香、味、觸這五種欲望之中。就像放牛的人,手中拿著鞭子緊盯著牛,不能讓牛自由放縱,去侵犯踐踏他人的莊稼;倘若放縱五根,不僅導致五欲泛濫成災、無邊無際,毫無辦法遏制,也像惡性烈馬缺少缰繩制約一樣,會直接馱著人掉入大坑陷阱之中;又像是被強盜搶劫,所遭遇損失和苦難最多只限於這一生,而五根之賊帶來的災禍,將會使人生生世世遭殃——五欲危害如此嚴重,不可以不格外謹慎。因此有大智慧的人,常常制約五根五欲而不會隨著它們轉,防備五欲就像防賊,絕不讓它自由放縱;假使讓它放縱,都在不久見到那種覆滅性的危害。”《佛遺教經》,又名《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姚秦龜茲國三藏鸠摩羅什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