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摩诃薩:“善男子,若灌頂剎利王有自在力,犯五根本罪,先所修習皆悉燒然,失安隱處遠人天樂墮於惡趣。何等名為五根本罪?善男子,所謂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取兜婆[1]物及四方僧物,或教人取,是則名犯初根本罪。復次,善男子,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毀謗正法,捨聲聞乘、辟支佛乘,捨無上乘[2],又制他人不令修學,是名第二犯根本罪。”】
[1]兜婆:即窣都婆,佛塔。《八十八佛大忏悔文》:“若塔。若僧。若四方僧物。若自取。若教他取。見取隨喜。五無間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見作隨喜。十不善道。若自作。若教他作。見作隨喜。所作罪障。或有覆藏。或不覆藏。應墮地獄。餓鬼畜生。諸余惡趣。邊地下賤。及蔑戾車。如是等處。所作罪障。今皆忏悔。”“取兜婆物及四方僧物,或教人取”,這裡是指灌頂剎利王擅自取塔、僧、四方僧物,或者教人去取。
[2]捨無上乘:無上乘為大乘之別名,謂極之佛法。捨無上乘即捨棄大乘,專修小乘,犯了灌頂剎利王五根本罪之第二根本重罪,又與初發心菩薩六根本重罪之第二根本重罪相合——“復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語余人言:汝今不能樂於大乘,亦不能行六波羅蜜,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如早發聲聞辟支佛心,速盡生死,入般涅盤,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二根本重罪。”
(罪2 專修小乘,不求大乘)
【“復次,善男子,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若復有人以如來故,剃除須發身被法服,持戒毀戒、有戒無戒[3],脫其袈裟逼令還俗,或加杖捶,或復系縛,或截手足乃至斷命,自作使他造如此惡,是名第三犯根本罪。”】
[3]持戒毀戒、有戒無戒:灌頂剎利王統領國家有很大的權利,可以自由地做任何事情,那麼如果還有人因為從佛出家修習解脫道的緣故,剃掉胡須和頭發,身上披上法衣而出家,他持戒的話這個王子讓他們毀犯戒行,本來存有的佛制定的戒律這個王子就把它廢除了,給消除沒有了,乃至於讓國內的這些出家人都脫掉自己的袈裟,逼迫他們還俗,或者是對出家人濫用刑法,自己做了這些事情還命令別人造作像這些個一樣的惡業,這是灌頂剎利王所犯的第三根本重罪。
又“持戒毀戒,有戒無戒”與初發心菩薩所犯第三根本重罪相合——“復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語余人言,汝今何用受學波羅提木叉律儀[4],當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典,先所造作身口意業,諸不善行,當得清淨,不受未來諸惡果報,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三根本重罪。”
(罪3 說“讀誦大乘經典即得解脫”)
[4]波羅提木叉律儀:波羅提木叉即戒律,在釋迦牟尼生前,曾經說過,在他滅度後,應當以波羅提木叉為師,即以戒為師。
《佛遺教經》:“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
律儀為應遵守的戒律和立身的儀則。《大乘義章》卷十:"言律儀者,制惡之法,說名為律。行依律戒,故號律儀。”
律儀也就是重在“行依律戒”,依止戒律,以戒行為依據。所以佛滅度後我們都應該以戒為師,一方面要認真學習戒律的內容,理和事上都要研究明白,另一方面要精勤持戒,以之為衡量自身心念行為的標准。 (《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起心動念無不是業”。)
【“復次,善男子,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作五逆罪。何等為五?一者、殺母,二者、害父,三者、殺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出佛身血。如是五無間罪若犯一者,是則名為犯根本罪,是名第四犯根本罪。
復次,善男子,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謗無因果不畏未來造十惡業道,亦教他人令行十惡,是名第五犯根本罪[5]。善男子,是名灌頂剎利五根本罪。若犯一者,此則名為犯波羅夷[6],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墮於惡趣。善男子,是虛空藏菩薩摩诃薩,為此人故起大慈悲現生邊地,隨所應見現種種形,或沙門像、婆羅門像,剎利、長者、居士等像,而為其說一切種智甚深大乘未曾有法諸陀羅尼及忍辱地,以如是等種種妙法而引導之。灌頂剎利既聞法已,心生慚愧極懷怖懼,向說法者發露忏悔,先所犯罪誓不更作,安住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勤修慈悲,生人天樂、般涅槃樂。”】
[5]謗無因果不畏未來造十惡業道,亦教他人令行十惡,是名第五犯根本罪:教別人殺動物吃身體好,造十惡業道、並且教他人令他們行十惡業,這種是有罪。“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墮於惡趣,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及以大乘境界之樂,壞菩提心。”
[6]波羅夷:戒律中的極重罪,華譯斷頭,喻如斷頭,不能再生。又譯作棄,謂棄之於外。又譯不共住,謂不能入僧數。又譯退沒,謂其退失道果。又譯墮落,謂墮落於阿鼻地獄。犯此罪者,不名比丘,不名沙門,非釋迦子。比丘犯殺、盜、YIN、大妄語四戒,叫做四波羅夷。
【“復次,善男子,大臣亦有五根本罪犯波羅夷,若有犯者,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墮於惡趣離安隱處,永失一切天人之樂。何等為五?謂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取兜婆物及四方僧物,或教人取,是則名犯初根本罪。復次,善男子,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破壞村邑城郭國土,或教人破,是名第二犯根本罪[7]。
復次,善男子,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毀謗正法,捨聲聞乘、辟支佛乘,捨無上乘,亦制他人不令修學,是名第三犯根本罪[8]。”】
[7]謂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破壞村邑城郭國土,或教人破,是名第二犯根本罪:破壞村邑城郭國土,或教人破,是名第二犯根本罪、叫別人破壞別人土地,房子,城郭,都是有罪。總而言之教別人、令行十惡,乃至於凌虐人民,背叛國家,這樣行為的大臣都是有罪。
[8]叫別人不要學習聲聞乘、辟支佛乘。捨無上乘。都是有罪。毀謗正法也是有罪。
【“復次,善男子,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若見有人以如來故,剃除須發身被法服,持戒毀戒、有戒無戒[9],脫其袈裟逼令還俗,或加杖捶,或復系縛,或截手足乃至斷命,自作使他造如此惡,是名第四犯根本罪。”】
[9]持戒毀戒、有戒無戒:自己破戒,還要教別人去破戒。都是有罪、“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墮於惡趣,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及以大乘境界之樂,壞菩提心。”
【“復次善男子。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作五逆罪。何等為五。一者殺母。二者害父。三者殺阿羅漢。四者破和合僧。五者出佛身血。如是五無間罪若犯一者。是則名為犯根本罪。是名第五犯根本罪。善男子。是名大臣五根本罪。若犯一者此則名為犯波羅夷。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墮於惡趣。善男子。是虛空藏菩薩摩诃薩。為此人故起大慈悲現生邊地。隨所應見現種種形。或沙門像婆羅門像。剎利長者居士等像。而為其說一切種智甚深大乘未曾有法諸陀羅尼及忍辱地。以如是等種種妙法。而引導之。彼時大臣既聞法已。心生慚愧極懷怖懼。向說法者發露忏悔。先所犯罪誓不更作。安住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勤修慈悲。生人天樂般涅槃樂。
復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趣向大乘,有八根本罪犯波羅夷,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墮於惡趣離安隱處失人天樂,亦失大乘境界之樂,久在生死離善知識。何等為八?謂彼菩薩宿業因緣生五濁世,有余善根近善知識,歸趣甚深大乘之法,發無上心智慧微淺。是初發心菩薩,又從他聞甚深空法讀誦受持,復於少智愚癡人前讀誦解說,余人聞已驚疑怖畏,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生退沒樂聲聞乘,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一根本重罪,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墮於惡趣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及以大乘境界之樂,壞菩提心。是故菩薩,宜應先知眾生善根及了彼心,隨其所堪次第說法
,如入大海漸漸至深。善男子,是虛空藏菩薩摩诃薩,隨其所應以種種形現生其土,而為說法令生慚愧,於所犯罪發露忏悔,不墮惡趣增進善根,長養阿耨多羅三貌三菩提心。善男子,又有初發心菩薩犯根本罪畏墮惡趣,聞虛空藏菩薩摩诃薩名,至心願見,欲發露忏悔所犯罪故,於初夜[10]後分燒堅黑沉水及多伽羅香,至心合掌,稱虛空藏菩薩摩诃薩名。善男子,時虛空藏菩薩摩诃薩,隨其所應現種種形或現自身,或聲聞身,或剎利身、婆羅門身,乃至童男童女等身,在彼犯罪初發心菩薩前,教令發露忏悔除罪,以善巧方便開示甚深無上正真大乘之行三昧總持忍辱之地,捨諸惡趣,得不退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精勤修行六波羅蜜,得力堅固猶如金剛,乃至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又善男子,虛空藏菩薩摩诃薩,若不現身在其人前教發露者,是初發心菩薩,應於後夜[10]合掌至心而向東方,燒堅黑沉水及多伽羅香,請明星言:‘明星!明星!成大慈悲!汝今初出照閻浮提,大悲護我,可為我白虛空藏菩薩摩诃薩,願於夢中示我方便,發露忏悔犯根本罪,令得大乘方便智眼。’善男子,彼初發心菩薩,即於夢中明相出時,虛空藏菩薩摩诃薩,隨其所應而為現身,以諸方便,令彼初發心菩薩發露忏悔先所犯罪,示方便智令彼菩薩深懷驚怖,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得不忘三昧堅住大乘,疾得滿足六波羅蜜,不久成就一切種智。
復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語余人言:‘汝今不能樂於大乘,亦不能行六波羅蜜,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如早發聲聞、辟支佛心,速盡生死入般涅槃。’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二根本重罪。[11]
復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語余人言:汝今不能樂於大乘,亦不能行六波羅蜜,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如早發聲聞辟支佛心,速盡生死,入般涅盤,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二根本重罪。】
(罪2 專修小乘,不求大乘)
[10]初夜分、中夜分、後夜分:初夜分為晚上6點到10點,中夜分為晚上10點到第二天凌晨2點,後夜分為凌晨2點到早上6點。
[11]教別人不學習大乘有罪,教別人不要學習小乘,也有罪。難怪有人說,不說話,才沒有罪。
【復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語余人言:‘汝今何用受學波羅提木叉律儀,當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典,先所造作身口意業諸不善行,當得清淨,不受未來諸惡果報。’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三根本重罪。】
(罪3 說“讀誦大乘經典即得解脫”)
【“復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語余人言:‘汝今不應聽受讀誦聲聞經典,汝當覆蔽聲聞經典。聲聞法中無大果報,不能斷除結使煩惱。汝當聽受讀誦清淨大乘甚深經典,又能消除諸不善業,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作此說已有信受者,二人俱名犯根本罪。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四根本重罪。
(罪4 覆蔽聲聞經典,只學大乘)
【復次,善男子,初發心菩薩欺妄兩舌,希求名稱利養恭敬,贊大乘經為他解說,而語人言:‘我是善解摩诃衍[12]者。’為貪利故,見他解說大乘經典得供養者,憎毀輕疾而自貢高,虛诳妄語得過人法。作此行者離安隱處犯波羅夷,於大乘中為犯最重根本罪也。善男子,譬如有人欲趣寶洲乘船入海,而於中路自壞其船,沒溺而死不自濟命,豈能得寶?如初發心菩薩亦復如是,乘正信船入於大乘深廣法海,始得入海自壞信船失智慧命。如是愚癡初發心菩薩,以嫉妒故虛诳妄語得過人法,而犯大乘重根本罪。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五根本重罪。
(罪5 虛诳妄語:我得過人之法)
[12]摩诃衍:摩诃衍那的簡稱,梵語摩诃衍,漢語譯為大乘,即菩薩的行門,以世出世間法恆利一切眾生為宗旨,最高的果位是佛果。
【復次,善男子,未來世中,初發心菩薩語在家出家初發心菩薩言:‘修多羅中甚深空義,及以三昧諸陀羅尼忍辱之地種種莊嚴,是大明智諸菩薩等所可觀行,受持讀誦大乘經典,又能為他分別演說。我自解了,以慈悲故為汝等說。汝等亦當隨所說行,於深妙法而得知見。’彼初發心菩薩不作是言‘我讀誦思惟從他聞解’而言自得,皆是貪求利養因緣而自炫賣,違負三世諸佛菩薩及眾賢聖,犯於大乘最深重罪,失人天路,尚不能得聲聞、辟支佛乘,何由漸進到於大乘?善男子,譬如有人將導眾人游行曠野,經過叢林極大饑渴,見彼林中有諸美果而棄捨之,取於毒果食已命終。善男子,彼人猶尚不能自濟,況復兼能度於余人?彼初發心菩薩亦復如是,人身難得今已得之,遇善知識發大乘心,而貪利養輕自炫賣,犯重根本罪,違負三世諸佛菩薩,為諸賢聖之所棄捨,墮於惡趣。是故婆羅門、剎利、毗捨、首陀羅,不應親近此惡菩薩,若親近者亦皆得罪。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六根本重罪。
發大乘心而貪利養,輕自炫賣,犯重根本罪,違負三世諸佛菩薩,為諸賢聖之所棄捨,墮於惡趣,是故婆羅門,剎利,毗捨,首陀羅,不應親近此惡菩薩,若親近者亦皆得罪。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六根本重罪。
(罪6 發大乘心卻貪利養,不為人解而輕自炫賣,親近者亦得罪)
【復次,善男子,未來惡世,初發心菩薩造作諸雜旃陀羅行,謂剎利旃陀羅、婆羅門旃陀羅、大臣旃陀羅、大將軍旃陀羅、毗捨旃陀羅、首陀羅旃陀羅。何等名為旃陀羅義?彼謂造作諸惡心業,此惡比丘自言智慧,自恃財寶行於布施,放逸憍慢,嗔嫌憎嫉余善比丘共相斗诤,恃王臣力,取善比丘物以奉大臣,大臣得已傳以上王,佛法僧物亦復如是。善男子,王與大臣及惡比丘犯根本罪。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七根本重罪。】
(罪7 取善比丘物以奉世俗)
【復次,善男子,未來惡世,初發心菩薩造作諸雜旃陀羅行,謂剎利旃陀羅、婆羅門旃陀羅、大臣旃陀羅、大將軍旃陀羅、毗捨旃陀羅、首陀羅旃陀羅。此惡比丘恃怙國王及大臣力,自言智慧自恃財寶行於布施,輕戲毀辱諸善比丘斗诤惱亂,法說非法,非法說法,捨正經律顛倒義論,斷學般若離慈悲心,不信如來所說經典巧方便戒,違法立制,令諸清淨善行比丘廢於坐禅、讀誦經典[13],無苦惱者生其苦惱,有苦惱者復令增長,恆懷惡心壞善威儀,行住坐臥無復時節毀禁破戒,實非沙門自言沙門,實非梵行自稱梵行,不解經典為他解說,邀致四眾供養恭敬。善男子,王與大臣及惡比丘犯根本罪。余如上說,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八根本重罪。善男子,彼善比丘坐禅誦經,皆是佛法出要正因,是上福田,又是忍辱三昧法器,能說妙法成就眾生,破無明黑暗開世間眼,濟拔眾生煩惱業惡。若彼惱亂故犯重罪,是善男子犯八根本重罪者,未能深入於佛正法,以功德智慧極微少故。善男子。是初發心菩薩犯此八根本重罪已。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犯波羅夷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及以大乘境界之樂。壞菩提心墮於惡趣。輪回生死離善知識。】
(罪8 或法說非法,或非法說法,捨正經律,誹謗經典)
[13]“捨正經律顛倒義論,斷學般若離慈悲心,不信如來所說經典巧方便戒,違法立制,令諸清淨善行比丘廢於坐禅、讀誦經典”——教別人不要念佛經,說什麼念佛咒更好,這樣說有罪。教別人捨正經律,這樣要下地獄。“善男子,是初發心菩薩犯此八根本重罪已,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犯波羅夷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及以大乘境界之樂,壞菩提心墮於惡趣,輪回生死離善知識。”
很多人教別人捨棄釋迦牟尼佛佛經。說不要念佛經,念佛咒更好。這樣教,要下地獄、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犯波羅夷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及以大乘境界之樂,壞菩提心墮於惡趣,輪回生死離善知識
【善男子。是虛空藏菩薩摩诃薩。現種種形示生其土。或現剎利形。或現婆羅門形。或現聲聞形。或現辟支佛形。乃至童男童女等形。在彼犯罪初發心菩薩前。而為說法。令生慚愧極大驚怖又教發露忏悔除罪。以善巧便。開示甚深無上正真大乘之行三昧總持忍辱之地。捨諸惡趣得不退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精進修行六波羅蜜。得力堅固猶如金剛。乃至疾得無上菩提。】
附表:菩薩戒的開遮持犯
本表系依據
《瑜伽師地論》
《虛空藏菩薩經》
一、犯眾多犯、犯染污起、犯非染污起:
1、所謂犯眾多犯,即犯眾多惡作(身業)或惡說(口業),(即又名突吉羅),因有四十多條,故雲眾多。
2、此四十多條中,有的叫犯“染污起”(也叫染違犯,翻重垢,應向人忏。)
3、有的叫“犯非染污起”,(也叫非染違犯,翻輕垢,應自責其心)。
二、戒品數目:
1、18條根本罪
2、46條違犯罪
3、5根本戒
共69條
三、“他勝處法”:
“他”即煩惱,為煩惱所勝,名“他勝處”。
四、羯磨文的解釋:
羯磨,梵語譯為“作業”,即作授戒、受戒之業,通過羯磨文的宣告儀式,成就受戒、忏悔等等事業,也可譯為“辦事”,即由此成就受戒的事業。
授戒的作法,也可稱為白四羯磨:宣讀表白文、告大眾授戒的作法。其次宣讀授戒法給受者的表白文。讀四次的表白文,就叫“白四羯磨”。
五、重復處:(有何區別)
(一)十八根本罪二: “自贊毀他”(念求利養)
十八根本罪 十一: “嫉毀妄慢過人說”(見他說大乘得供養,憎毀輕嫉而自貢高)
障般若 六: “自贊毀他”(愛染心、嗔恚心)
(二)十八根本罪七: “妄說空”(妄說大乘)
十八根本罪 八: “退他菩提”(說人不能行六度)
(三)障般若一: “輕聲聞乘”
十八根本罪(虛空藏十):“毀謗聲聞緣覺乘”。
(四)障般若二: “廢自乘”(於菩薩藏一切離捨
使者(778644776) 20:37:23
十八根本罪(虛空藏八):“退他菩提”(不樂大乘)
十八根本罪 四: “棄捨大乘持偽法”(謗菩薩藏)
(五)十八根本罪三: “勤修異道”(於外道論,精勤修學。)
障般若 四: “樂外論”(於外論,研求善巧,愛樂味著。)
(六)十八根本罪二: “悭法財”。
饒益有情戒 七: “求財食等不施給”。
(七)攝善法戒七: “如理求法不施法”。
十八根本罪二:“悭法財”。
(八)十八根本戒三: “不忍忏謝”,不受他悔。
六、文句不解:
1、十八根本戒 十三: “恃力奪取禅給誦”。(集頌)
2、障礙禅度 三: “貪味禅”,是否“貪味靜慮”,貪味禅境。
3、障戒 二: “護他律儀不共學”。(不與聲聞共學,犯戒)。
4、障戒 三: “應不共學”。
五
五戒、菩薩戒共
十八
六十九戒
一、貪名聞、利養
自贊毀他、貪利養恭敬。貪供事以愛染心攝徒眾。邪命取財,言自得。
二、悭於法財
悭法財,延請不往,懷嗔恨不饒益,不敬耆德,不施法,不作神通,不說正理,念舊惡,不開解,不以財法攝徒眾,他煩惱不制止,退菩提,不好答,不受施。
三、不敬三寶
不敬三寶,謗三乘,捨大乘,謗小乘,修異道,盜三寶物,奪衣返俗,破村邑,恃力奪取。
四、謬誤說法、學法
妄說空,退他菩提,謗別解脫,退菩提心,應共學不學,不應共學而學,捨聲聞乘,毀二乘,謗別戒。
五、嗔、慢、邪見
以嗔報嗔,犯他不謝,不受他悔,邪見,妄語,掉動,不敬三寶,不生信解。
六、放 逸
心不寂靜,不樂涅槃,耽樂睡眠,喜世論,不求教,不捨五蓋,不往聽法,於過不避免不防護,貪靜慮。
七、不作饒益
不助伴,不看病,不濟盲聾等,非理不說,有恩不報,不解愁惱,不隨順有情,不贊揚有德,不教誡、擯責,不制止他惱,不受施,不作神通。
八、五性戒
不殺、不盜、不邪YIN、不妄語、不飲酒
五無間罪。
基本達69條
初步學習,梵網戒有二十四條瑜伽戒無。如飲酒、食肉、畜殺眾生、國使戒、為利倒說、兩舌、不行放救、驕慢懈說、不善知眾、別請僧、不敬好時、不行救贖、不發願、冒難游行、不修福慧、不供養經典、破法(內眾有過,向白衣說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