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書[1]所說,誠為切要[2],然尚有始終所應注意者,為“因果輪回”及“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者,母教尤[3]重。若於兒女初開知識時,其母即以“因果報應”,及做人之理事為訓[4],則大時便知好歹,不被惡黨[5]邪說所惑,而為賢人善人。若小時任性嬌慣,大則無主宰,便隨邪說而靡[6],欲其反正[7],百難得一矣!當今之時,若不以“因果報應”為“救國救民”之專劑,則縱有作為,無大功效。以彼不以實行為事,但以空談敷衍了事。“因果”,乃“標本同治”[8]之法。凡夫初發心[9],如來成正覺[10],皆不出因果之外。狂人以因果為小乘而輕藐之,乃為自便於肆無忌憚之惡作,與空口快活之大話耳。【續編復江易園書】(《天下太平之根本》,印光大師著,欣猒編)
注:
[1]來書:來信。
[2]誠為切要:“誠”:實在,的確。“切要”:十分必要;非常需要。
[3]尤:更加,格外。
[4]訓:可以作為法則的話:家~。
[5]惡黨:為非做歹的壞蛋。
[6]靡:(mí)腐敗。通“糜”。如:“生活靡爛”。
[7]反正:復歸正道。
[8]標本同治:對問題的根本與表面現象,同時進行處理。
[9]初發心:指初發心求菩提道而未有深行者。(《佛光大辭典》)
[10]如來成正覺:“如來”佛十號之一,因佛乘真如之道,來成正覺,來三界垂化。(《佛學常見詞匯》)“成正覺”:意指真正之覺悟。謂證悟一切諸法之真正覺智,即如來之實智,故成佛又稱“成正覺”。(《佛光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