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追求的目標分三個層次,低級目標是人天快樂,中級目標是脫離輪回之苦,最高目標是達到大徹大悟智慧功德圓滿的佛陀境界(見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
“人天快樂”的“人”指的就是地球人,“天”指的是欲界天人、色界天人、無色界天人。這種“天人”指的是一種高級生命,並不是抽象的“神”。“天人”也屬六道眾生,有生死、有苦樂、有生命,他們的特點就是生存條件好、壽命較長,處於比地球人較高的發展階段(詳見《俱捨論·世界篇》)。這個“天界”和其他宗教的所謂死後進入“天堂”的概念並不相同。
其他宗教的所謂“天堂”,完全要靠上帝的恩賜,一進入天堂大概永享快樂,除了違背上帝、神靈的旨意會遭到懲罰,再不會下墮人間和地獄。但佛教的“天界”是六道中的一個眾生界,上升下降,均靠自己業力因緣,不是靠上帝的意志和神佛的安排。壽盡而亡,業盡下墮,和人沒有什麼區別。
在六道中人和天人(包括阿修羅)與三惡道(動物、餓鬼、地獄)比較處於相對的快樂境界,故轉生人間和天界,享受人天的快樂,就成了普通人的理想追求目標。
佛教的戒律都是為人處世的道德行為標准,嚴守戒律不僅有利於後世,也有利於今世。何況大乘佛教的修心目的,不僅僅是為了自救,也是為了利樂眾生。放棄眼前眾生水深火熱的苦不顧,只求自己來世去“天堂”享福,那不是佛教的思想,至少不是大乘佛教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