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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必須常垂訓誨,令諸子女知世間道理,知佛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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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接手書,知又得麟兒。喜甚。書中所說皆有道理。張奂伯教子女之事,乃知體而不知用,不可全取為法。至於幼時,又須以因果報應之事與淨土法門之利益,於學堂回時諄諄訓誨。則子女現時蒙念佛之益,必能免意外之虞。將來以為立家立業,及滅罪得福之本。若全不與學堂交涉,則不谙時務,縱有作為,亦難進步,況庸常者乎?在家人必須先要得一謀生之法。奂伯之舉,可用於三十年前,不可用於今日。今之時,是何時也?乃偽妄排擠,互相競爭之時。倘與伊等全無交涉,必受其欺侮,而難以安身矣。

  至於法名,大兒已經皈依,即不須另取。余者仍以福字為首,慧、融、淵、和、明。其母宜名師越。以宋荊王夫人王氏,自行化他,專修淨業,為女中之冠。若名師王,似不合宜。以夫人亦稱越國夫人,故以名越為妥。又離五濁,生淨土,乃超越凡俗濁惡,至往生以後之漸漸上升,亦超越事也。名者,實之賓。必須常垂訓誨,令諸子女知世間道理,知佛法道理。將來為人父母時,自能為子女立規立法。不至雖有上等天姿,如俗某某、僧某某者,皆以堪作佛祖之姿,為自他塞人天之正路,掘地獄之深坑。其源皆由於乃父乃母初未嘗以因果報應之若事若理,以啟迪之故也。因果不講,則名、實絕不相應矣,而況欲得為聖為賢、成佛作祖之實效乎哉?因果二字,為今日救國救民之正本清源,決定要義。捨此則無術矣。況教子女乎哉。

  印光法師:“復永嘉某居士書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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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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