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難得,佛法難聞。
時臨末法,眾生福薄。
明師難遇,正法難求。
我等末世行人,當遵佛遺教,以戒為師,實行實做,自覺覺他,荷佛家業,住持正法。
佛法為慈舟,正見為導航。正知正見,乃修學佛法之前提,藉此因緣我等發心每日匯集大德開示、佛陀經典淺釋,願與見聞者共同學習進步,樹立正知正見,趣入佛法正道,如法修學,早證菩提,同歸淨土。南無阿彌陀佛!
今天我們繼續學習共修經文講義資料: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白話注釋(3)
三 佛教緣起性空的思想
《金剛經》的主旨即是說“一切法空”。
這裡所說的“法”,梵語為達磨(Dharma),有兩種意思:一為能持自性義,即一切法各守其性。如我們所見、所聞一切現象,山為山,水為水,樹為樹,聲為聲等,各有其性相,不相雜亂;二為軌生勝解義,因由所見所聞,在心中生起對這一切的概念描述和推理等。比如由對兩個東西的比較,而生起“大”、“小”的概念;看見物體的形狀,而生起“方”、“圓”等概念;見到人皆有死,而生起“凡人皆死”的推理,等等。這些都是“法”之范疇。
簡單地說,凡是能見所見、能聞所聞、能嘗所嘗、能嗅所嗅、能觸所觸、能思所思之一切,都屬於佛教中所說的“法”。或者說,佛教所說的“法”,包含了“宇宙”中的一切。世親論師曾造《大乘百法名門輪》,對一切法進行了分類,總計有五類,共一百種,也即五位百法,在此不作詳述。
“法”的含義如此,“一切法空”,即是說宇宙中的這一切現象、道理等,皆為“空性”。所謂“空性”,意義很多,可從“原理”和“實踐”兩個方面說明。
從“原理”上而言,即緣起性空。因一切法因緣和合而有,最終莫不散壞,無有恆常不變的本體,所以說一切法都是空性。如果法有恆常不變的本體,那麼這個法就會一直存在,它就不會藉因緣而生,也就是說,如果“谷”有恆常不變的本體,那麼它就不是因為“種子”、“土壤”、“水”、“空氣”等因緣而有的,但事實上,沒有一個法不是因緣而有的,所以說一切法的本質都是空性。
說諸法“空”,並不是說諸法“沒有”。因為一切法是因緣生,所以說諸法空,這是在說各種“現象”背後,沒有一個獨立存在的“本體”,並不是在說“現象”本身不存在。雖然各種“現象”沒有恆常不變的“本體”存在,但各種“現象”仍然會假因緣而有生滅。也即,雖然沒有“有本體”的“谷”生,但因種子、土地、陽光、水分等因緣,仍有“無本體”的“谷”出生的現象,並非全無“谷”生。所以“谷”雖生而性空,雖性空而又有生滅現象。
所以,“緣起”說明萬事萬物的“現象”,而“性空”則說明萬事萬物的本體。緣起和性空是不可分割的一體兩面。
從“實踐”上說,空性是佛親身達到境界。佛如實見到了一切法究竟本來的面目,其中不見有一法實有,故而說一切法空。當然“原理”和“實踐”也不能分離。
《金剛經》即是對於一切法,悉皆破除,顯其空性。需要強調的是,並非一切法本來“實有”,佛強加破除,而是一切法本來“無有”,是人們妄執其為“有”,所以佛才予以破除。故而經說,佛未曾破一法。因為本來就沒有法可破,佛只是在破眾生心中對法的執著。
四 金剛經的翻譯
《金剛經》最早由姚秦鸠摩羅什於弘始四年(402)譯出,一卷,全稱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以後相繼出現五種譯本:①北魏菩提流支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②南朝陳真谛譯《金剛般若般若波羅蜜經》;③隋達摩笈多譯《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④唐玄奘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即《大般若經》的第九會);⑤唐義淨譯《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另外,還有藏文、滿文譯本等。
《金剛經》梵文在中國、日本、巴基斯坦、中亞等地都有發現,中國吐魯番等地並有和阗、粟特等文字的譯本出土。此經傳入西方後曾被譯成多種文字,1837年修彌笃根據藏譯首次譯成德文,1881年馬克斯·缪勒將漢文、日文及藏文譯本加以校訂,譯成英文,收入《東方聖書》第49卷。1957年愛德華·康芝又再次譯成英文,收入《羅馬東方叢書》第8卷。達爾杜根據梵文並對照中國滿文譯本,譯為法文。日本宇井伯壽、中村元等曾多次譯成日文。
除《金剛經》的不同譯本外,歷代大藏經在收錄時也產生了不同的版本。這些版本在個別語句上也有所不同,本文采用的是《乾隆大藏經》中鸠摩羅什法師的版本,羅什法師譯本流通最廣。采用何種版本並不影響對《金剛經》內涵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