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修淨業者,第一必須嚴持淨戒,第二必須發菩提心,第三必須具真信願。戒為諸法之基址,菩提心為修道之主帥,信願為往生之前導。 (續編·卷下·淨土指要·P592)
2、凡夫修行,當發利人利物之大菩提心。其利人利物之事,則力能為者,勉而為之。不能為者,必令此心常存。則固與大乘之願心,不相背也。 (三編·卷四·復卓智立居士書七 ·P1151)
3、念佛法門,以信願行三法為宗。以菩提心為根本。以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為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之實義。以都攝六根,淨念相繼,為下手最切要之工夫。由是而行,再能以四弘誓願,常不離心。則心與佛合,心與道合。現生即入聖流,臨終直登上品,庶可不負此生矣。 (三編·卷三·復康寄遙居士書一·P726)
4、然須發菩提心,誓願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回向。則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與一切眾生深結法緣,速能成就自己大乘勝行。若不知此義,則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見,雖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增廣·卷一·與徐福賢女士書·P148)
5、 念佛時不能懇切者,不知娑婆苦,極樂樂耳。若念人身難得,中國難生,佛法難遇,淨土法門更為難遇。若不一心念佛,一氣不來,定隨宿生今世之最重惡業,墮三途惡道,長劫受苦,了無出期。如是則思地獄苦,發菩提心。菩提心者,自利利他之心也。此心一發,如器受電,如藥加硫。其力甚大,而且迅速。其消業障,增福慧,非平常福德善根之所能比喻也。 (增廣·卷一·復陳慧超居士書·P198)
6、凡發菩提心,誓願度生之人,所有修持功德,均以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回向西方,則其利大矣。世間無知之人,事事為己,雖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7、昔有一沙彌隨一尊者行路,沙彌忽發自利利他上求菩提,下化眾生之願,尊者即令其前行。沙彌後忽轉念眾生若是之多,如何度脫得盡,不如自利為得,時尊者即令其隨後。沙彌忽又轉念,仍當度脫眾生,尊者復令其前行。沙彌異而問之,尊者曰,爾初發大菩提心,即是菩薩,我雖羅漢,乃系小乘,故請爾前行。繼爾退菩提心,則我乃聖人,爾乃凡夫,理應在後。後爾又發菩提心,故仍請爾前行。由此觀之,發菩提心,功德無量無邊。我等欲增長善根,非發菩提心不可。 《三編:南京素食同緣社開示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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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觀來書,可謂發大菩提心,以期自他俱利者。然曰自利心淡,利他心切,亦有語病。不能自利,斷不能大利於他,二者當以不分親疏為是。然利他正一願而已,自利則必須竭盡心力。則自利一邊,何可以淡,而妄學大菩薩身分也。《三編:復胡宅梵居士書一》
9、某居士去年去世,彼先妄發大心,要在此世間度人。九年至山被光呵斥,似乎轉念。故後,其子訃來,言睡三日,不食不語遂逝。看此光景,殆非往生之相。是以欲求往生,當放下此世間。並放下過分之狂妄心。(如同菩薩在生死中度脫眾生,此須自己是菩薩始得。若自己尚是凡夫,便欲擔任此事,不但不能度人,且不能自度。世間多少善知識,皆受此病,尚謂之為有大菩提心。須知此心先求往生則有益,以此不求往生,須是菩薩則可,否則為害不淺。)過分之狂妄心,為真修行者之一大障礙,不可不知。
《三編:復潘對凫居士書二》
10、如歌利王之割截身體,後為最初得度之憍陳如。此種如太虛量之大菩提心,何可以凡夫小知小見測量。須知未得法忍之凡夫,心中當慕菩薩之道,其行事當依凡夫常理。否則便於住持法道,或有妨礙。若未證無生法忍,即不住持法道,亦不宜學菩薩之捨頭目髓腦等。以自力不足,不堪忍受,若自若他,俱無所益。凡夫須按凡夫能行者行之,則可矣。
《增廣:復黃智海居士書》
菩提心的現實利益
《佛說無量壽經》說十方眾生願生極樂世界的凡有三輩,每一輩都發菩提心,並念佛修善。淨宗十二祖徹悟祖師開示“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號,此十六字為念佛法門一大綱宗。”從佛言祖語來看,發菩提心對於修淨土十分重要。下面撷錄概述淨宗十三祖印光大師關於菩提心的主要開示,與蓮友共同學習。
一、以菩提心修持了生死成佛道
印光大師:“⑴如來聖教,法門無量,隨依一法,以菩提心修持,皆可以了生死,成佛道。 ”在評價《太上感應篇》時說:“⑵此書究極而論,止乎成仙。若以大菩提心行之,則可以超凡入聖,了生脫死,斷三惑以證法身,圓福慧以成佛道,況區區成仙之人天小果而已乎。”從這些開示可以知道,有了菩提心,就有了成佛的種子,各種善法以菩提心來修,就變成了成佛之法。
二、真修淨土者須發菩提心
印光大師在解釋永明大師四料簡“有淨土”的涵義時開示:“⑶有淨土者,即真實發菩提心,生信發願,持佛名號,求生西方也。”
三、發菩提心的殊勝功德利益
“⑷其發大菩提心念者,其功德則非世間凡夫知見所能測度。故省庵雲,暫持聖號,勝於布施百年,一發大心,超過修行歷劫,二語皆依經論所說而明,並非杜撰。”
念佛人發菩提心的功德利益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面。
1、發菩提心是上品往生的資糧
“⑸菩提心,是自利利他之心。願生西方,須以菩提心為本,則可冀高登上品。若只有願生心,無菩提心,則功德微劣,難登上品。”為什麼呢?按善導大師的解釋,上品往生者為遇大凡夫。而發菩提心可以成就大乘勝行,使念佛人感得上品果位。印光大師開示:“⑹須發菩提心,誓願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回向。則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與一切眾生深結法緣,速能成就自己大乘勝行。若不知此義,則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見,雖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對於“大念見大佛,小念見小佛”除引用古德的解釋即“大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大,小聲念,則所見之佛身小”之外,印光大師還提出自己的一種解釋:“大心念,則所見之佛身大,以大菩提心念佛,則便可見佛勝妙應身,或報身耳。(此光所說。)”(續編卷上復念西大師書)這可以看成是對發菩提心念佛可作上品往生資糧的另一種诠釋。
2、發菩提心是念佛的強大動力
印光大師對治弟子不能懇切念佛時,常教以“思地獄苦,發菩提心”,如果說思地獄苦是一種壓力的話,那麼發菩提心就是動力。“⑺念佛時不能懇切者,不知娑婆苦,極樂樂耳。若念人身難得,中國難生,佛法難遇,淨土法門更為難遇。若不一心念佛,一氣不來,定隨宿生今世之最重惡業,墮三途惡道,長劫受苦,了無出期。如是則思地獄苦,發菩提心。菩提心者,自利利他之心也。此心一發,如器受電,如藥加硫。其力甚大,而且迅速。其消業障,增福慧,非平常福德善根之所能比喻也。”
又開示:“⑻念佛心不歸一,由於生死心不切。若作將被水沖火燒,無所救援之想。及將死,將墮地獄之想。則心自歸一,無須另求妙法。故經中屢雲,思地獄苦,發菩提心。此大覺世尊最切要之開示,惜人不肯真實思想耳。“
3、發菩提心念佛回向可以消除宿業,解怨釋結,治療宿業病。
我們從無量劫來,由貪瞋癡,造殺盜YIN,所結怨業,無量無邊。只有發自利利人之大菩提心,志誠念佛誦經,才可能消滅。並以此功德,超度自己現生父母,歷代宗親。使他們同皆消除惡業,增長善根,出此五濁之惡世,生彼七寶之淨邦。這樣才不愧為人子孫,不愧為佛弟子。
關於發菩提心消業,印光大師開示:“⑼今之世道,乃患難世道。雖曰念佛能滅宿業,然須生大慚愧,生大怖畏。轉眾生之損人利己心,行菩薩之普利眾生行。則若宿業若現業,皆被此大菩提心中之佛號光明,為之消滅淨盡也。若前生及昔日曾作大業。今雖止惡,未能力修眾善。及但泛泛然念佛。則功過不相敵,固難免或罹惡報耳。非念佛之功虛棄也。以未發菩提心,特以惡業廣大,不能相掩耳。倘能發大菩提心,則如杲日當空,霜露立消。世人多有作惡半生,後乃改悔。因未能全無惡報,遂謂佛法不靈,修持無益。”
心能造業,心能轉業。印光大師這段開示正是以大菩提心念佛轉前生惡業的開示。觀經說至心念佛一聲可以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若長期念佛而不見效果,我們當反省自己是不是菩提心有缺,是不是只是泛泛然的念佛。
關於發菩提心治宿業病,“⑽佛為大醫王,普治眾生身心生死等病。然生死大病,由心而起,故先以治心病為前導。果能依法修持,則身病即可隨之而愈。身病有三,一宿業,二內傷,三外感。此三種病,唯宿業難治。倘能竭誠盡敬,發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念南無阿彌陀佛,及念南無觀世音菩薩聖號,超度宿世所害之怨家對頭,彼若離苦得樂,病者即可業消病愈。不但不復為祟,反感超度之恩,而陰為護佑。凡嬰此病,及醫此病者,均不可不知此義。”又舉一例:徐蔚如居士,以博學內虧,得一脫肛病,持續二年多。每大便後,須睡一刻,候自升入,方敢動。民國八年正月,大便後,有要事,刻不容緩,即坐車出門,因受磨,遂永不升入。七晝夜,痛如針砭,無一刻稍息。七晝夜未能合眼。先雖念佛,亦不減輕。徐居士遂發大菩提心,謂此病苦極,願我多受點,總願世間人勿得此病。遂至誠念佛,未久睡著,醒而病愈,從此斷根。徐居士來信談到這件事,印光大師開示說:“⑾此病乃屬宿業,由閣下以此大菩提心,消此宿業,故病即斷根。”又開示:“⑿人之宿生,何業不造。幸得聞佛法,當認真修持,庶可以消除宿業,超度怨家。所有怨家,若難解結者,倘肯發菩提心,並誠心超度,則無不即解結矣。”
四、發菩提心與信願行的關系
第一、從整個大乘佛法來看,菩提心為根本,淨土法門作為大乘法門之一,同樣以菩提心為根本。菩提心即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心是目標,淨土法門的宗旨信願行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具體途徑,而且是最契理契機的途徑。故印光大師開示:“⒀念佛法門,以信願行三法為宗。以菩提心為根本。”又說:“⒁凡修淨業者,第一必須嚴持淨戒,第二必須發菩提心,第三必須具真信願。戒為諸法之基址,菩提心為修道之主帥,信願為往生之前導。”
第二、就往生行來看,信願行為念佛正行,菩提心為殊勝助行。印光大師在復高邵麟居士書三中開示:“佛愍眾生無力斷惑,難了生死,故特開一仗佛慈力,帶業往生之橫超法門。無論斷惑與否,若具真信切願,持佛名號,(此是正行)及修行眾善,回向往生,(此是助行)無一不得生者。”
闡述觀經淨業三福時,印光大師開示:“⒂淨業正因有三:一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此四種屬世善。二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此三種屬戒善。三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此四種屬慧善。前二大小隨人,此則唯屬大乘。此十一事,若全若半,乃至一事,以深信願,回向淨土,皆得往生。”發菩提心屬為慧善之一,屬於大乘,如上文所述,可作上品往生資糧。
第三、真正至誠懇切、真信切願地念佛,則本身具足菩提心。這一點可以從印光大師對下品生的闡述中看出:“⒃九品之下三品,臨終苦極,一聞佛名,其歸命投誠,冀佛垂慈救援之心,其勇奮感激,比臨刑望赦之心,深千萬倍。雖未言及發菩提心,而其心念之切與誠,實具足菩提心矣。”
五、發菩提心要腳踏實地敦倫念佛
根據印光大師的開示,念佛人發菩提心要注重以下幾點:
1、凡夫發心當學菩薩,行事則依本分。
印光大師:“凡夫修行,當發利人利物之大菩提心。其利人利物之事,則力能為者,勉而為之。不能為者,必令此心常存。則固與大乘之願心,不相背也。”(三編卷四復卓智立居士書七)。
“如歌利王之割截身體,後為最初得度之憍陳如。此種如太虛量之大菩提心,何可以凡夫小知小見測量。須知未得法忍之凡夫,心中當慕菩薩之道,其行事當依凡夫常理。否則便於住持法道,或有妨礙。
若未證無生法忍,即不住持法道,亦不宜學菩薩之捨頭目髓腦等。以自力不足,不堪忍受,若自若他,俱無所益。凡夫須按凡夫能行者行之,則可矣。” (增廣卷一復黃智海居士書)
當時方子藩居士的母親方聖照居士,因靜霭法師捨身興感,也有一些捨身的念頭和言語,引起兒女的擔憂,印光大師回信加以開導:“⒄居士因靜霭法師捨身興感,一心念佛則可。若稍有欲效靜霭之跡,則不可。以此種大士,固屬法身大士,了無身見及諸煩惑。不過示生世間,為化眾生,現此父母所生之身,以行教化。非吾等業力凡夫所可效法也。我輩所宜致力者,乃生真信,發切願,以志誠懇切持佛名號,求生西方。其往生之期,任緣遲早。不可預作一即得往生之心。恐此心固結,而心實未與佛相應,則必起魔事。”
2、自行化他,普遍勸化。
印光大師:“⒅凡念佛之人,務必敦倫盡分,閒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真為生死,發菩提心,信願堅決,求生西方。以此自行,復以化他。俾內而家庭眷屬,外而鄉黨親友,同修此法,同求往生。”若能做到這樣,就是凡夫菩薩。
“修淨土者,必須敦笃倫常,恪盡己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婦順。加以四弘誓願,廣大其心,自行化他。普令內而父母妻子,外而鄰裡鄉黨,皆修五戒十善,並修淨土法門。以深信願,念佛求生西方。是人雖系凡夫,實即菩薩。何以故,以心廣大故。”(南京素食同緣社開示法語)
3、如法助念,念佛薦亡。
念佛人要積極主動地為臨終的親屬和其他蓮友作好助念。成就一個人往生,就是成就一個人作佛,功德不可思議。勸親念佛,助親往生就是最大的孝心,孝心就是菩提心。印光大師:“⒆無論已生未生,為人子者,固當常為禮拜持誦。以期未往生,則即得往生,已往生,則高增品位。又此之禮誦,非特有益於亡人,實有大益於存者。以孝親之心而禮誦,較彼專為自己禮誦者,功德更大,以孝心即是菩提心故也。”
反之,如果在親人臨終時,哭泣,換衣等擾亂正念,耽誤親人往生,罪同殺親。印光大師:“⒇又切不可未死以前,及才斷氣,就揩身換衣哭泣。此等行為,皆是拉他下海。世間人以此為孝,其破壞正念,不能往生,反令墮落,罪同殺親,要緊之極。”
4、回向法界眾生,同生淨土。
印光大師開示:“回向之法雖不一,然必以回向淨土,為唯一不二之最妙法。以其余大願,不生淨土,每難成就。若生淨土,無願不成。以此之故,凡一切所作功德,即別有所期,亦必須又復回向淨土也。”(三編卷二復愚僧居士書)
又開示:“念佛當發志誠心,深信心,回向發願心。(謂以己念佛功德,回向法界一切眾生,悉皆往生西方。)若有此心,功德無量。若只為己一人念,則心量狹小,功德亦狹小矣。譬如一燈,只一燈之明。若肯轉燃,則百千萬億無量無數燈,其明蓋不可喻矣。而本燈固無所損也。”(三編卷三復章道生居士書一)
因此,普為眾生回向同生淨土是菩提心的體現,也是自己往生的增上勝緣。“以能為一切眾生回向,即與佛菩提誓願相合,如一滴水,投於大海,即與大海同其深廣。如未到海,則勿道一滴,即長江大河,固與大海天地懸殊也。是知凡施於親,及一切人者,皆屬自培自福耳。知此義,有孝心者,孝心更加增長,無孝心者,亦當發起孝心。”(增廣文鈔卷二復周孟由昆弟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