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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法師:調和法門,以至公至正之心、語言勸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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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夜間接手書,以目力不給,不能看。此二日,又以他事無暇理料,遂忘之。午後,偶檢出,知為請書,並送光用費。即令弘化社為盡數寄書,外加四包為光所送。光老矣,目力不給,一向不理外事,亦無有門庭法派,任人說長說短,光亦不願理會。汝以光為師,不妨為汝說一調和法門之法。須用至公至正之心,以至公至正之語言勸谕之,則為法門之福。若以己之所愛敬者,為完全無少可議;以他所不滿者,為完全毀善知識,造地獄業。本為和合法門,反成黨同伐異,則護法反成壞法,好心不得好報矣。如是,則汝以人為可憐者,人亦以汝為可憐,並所尊重之絕無可議至高無上之高僧亦為可憐也。故孔子令人正心誠意者,必致其知,致知必須格物。物不格,如戴綠、紅等色眼鏡,凡所見之色皆非其本色。以心有私欲為主,便溺於一邊,不見事之真理與人之真是非也。此語凡治世修道者皆當以為圭臬,且勿以為迂腐而忽之。 印光法師:“復淨之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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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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