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YIN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注釋佛經的注意事項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良以佛法乃超凡入聖、了生脫死之法,其中若文若義,若事若理,有與世共者,可以常情測之;有不與世共者,不可以常情測之。印光固愚癡無似,出家三十余年,不敢疏經之一字一句,以己未明心,曷能仰契佛意故也。古人注經,有十年八年注一部者,有畢生只注一部者。若天台、賢首、永明、蕅益等,實系久證法身,乘願弘法,未可以泛常比之也。

  ……

  竊以佛所說法,被九法界,後世注者,各隨一類之機而立言。其欲利初機,非詳釋訓诂字義文義不可。其欲利大機,非诠釋大義仰體佛意不可。二者各有所主,非二者各有是非。故天台釋經,有因緣約教,本跡觀心之不同,以經義淵深,未可以一文一義而盡也。若只許依字義文義釋經,則盡世間識字讀書文人,皆悉道高清涼,心契佛心,而清涼反為破壞《華嚴》第一罪人矣,有是理乎?君子一言以為智,一言以為不智,言不可不慎也。

  如唯依文義,而《華嚴·入法界品》海雲比丘謂:如來為我演說普眼法門,假使以大海量墨,須彌聚筆,書此法門一品中一門,一門中一法,一法中一義,一義中一句,不得少分,何況能盡?便為妄語,便為自破《華嚴》。而天台、賢首諸尊宿皆佛門之罪人也。紀大奎之言,何可引以為證?然推其本心,亦非故作排斥。但以世間文字知見,論出世間不思議大法,其原由未親近明眼知識,遂致弘法而直成謗法也已。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丁福保居士書五”

  凡注佛經,當另具只眼。不可以凡夫境界,測度如來不思議微妙境界。如紀大奎、葉錫鳳等,坐此之故,以弘法而竟成謗法,曷勝惜哉!余以目力不堪,皆未敢閱。又經中名相大小相同者多。(注:參考“復丁福保居士書五”)

  釋大乘經,不得引小乘經中之義為之诠釋。如六念末後念天,小乘即念欲色等天,大乘則念第一義天,大涅槃天。若大乘經引小乘義釋之,則為壞亂經宗,不可不慎。只此一義,余可類推。(民七 十月廿六)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丁福保居士書七”


 

上一篇:印光大師:如來無上妙道,豈靈仙乩壇所能宣揚演說
下一篇:印光大師:令捨彌陀淨土修娑婆淨土,其心宏博其害不淺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