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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今人受戒所搭之衣,多不依法
五戒,當按《文鈔》第一冊《與徐福賢女士書》所說之法,佛前禮拜自誓受。所搭之衣,按律是五條直條,名缦衣,無一長一短之橫紋。今人多不依法,或搭一長一短之五衣,或搭二長一短之七衣,皆為違律。 在家人即依法缦衣,亦只禮拜、持誦、敬禮三寶時可搭,不宜常搭。出家人從前五衣,系窄短的,如一條大毛巾,常不離身,故名作務衣。今之五衣,與七衣同長大,做事則不能搭。此古今之殊制也。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熊赫居士書” 受戒事,隨己所願。再受也好,不再受也好。 汝欲搭衣,當依佛制用缦衣,不可用五衣。缦衣乃五長條,五衣乃一長一短。現在多亂用。在家人不必定要搭衣,與其違佛制,何若不搭之為愈乎? 至於燃香於頂於臂,乃系發心供佛,非以燃香為受戒也。 祈務真修,勿只圖虛名與形式也,則幸甚。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宗義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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