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分大小貴賤
一味追求數量,而對某些眾生遠離慈悲心。如見兩盆魚,一盆甲魚,一盆泥鳅,心想同樣的錢,若放泥鳅則救得數量更大。或者思維買一大堆田螺的錢,還不夠買一只甲魚,因而棄大捨貴,擇小選賤。這樣一來,勢必造成未被解救眾生的怨恨與嗔怒。生命不能用價格來衡量!軀體越大,價格越貴的眾生,靈性也越大,被殺時的痛苦也越大,你放了它,功德也越大!所以放生時盡量不要帶著選擇和分別心去買物命,應當遇見什麼,就買什麼,隨緣買命!
(二)萬勿因噎廢食
有佛子見自己或他人辛苦放生的物命,部分被他人隨後捕抓,便以為這種放生毫無意義,並且會造就捕抓者的惡因。其實即便僅僅只能延長眾生一秒鐘的生命,此眾生也是寧肯一秒後死,不求一秒前亡!所以就放生者功德而言,布施物命一瞬間無畏與布施其數年無畏,功德正等無異!於被救者而言,即便只獲得短暫重生,生時同樣盡享自由,心甘若饴!而且由於被放者成就了放生者的菩提心,所以放生人的功德利益,二者共同擁有,以此終獲善樂!
從大悲心的角度講,即便知道物命被放後有再次被捕的危險,或不論其是否傷病,心懷哪怕使其一瞬間安樂也要解救之心,此種人的慈悲心則更為強烈,極為諸佛贊歎!有此發心者,無論所救眾生是否有福報活下來,因其悲心之故,放與被放者均得到極大功德利益!故千萬別抱有買時選擇強健、有活力者放的錯誤思想,更不必有前放後抓,不算放生的顧慮!
(三)不善回向
很多人自以為行善不應執著功德利益,所以放生時不好好回向。孰知因果成熟,是必然之勢,不重視回向,將會導致大量功德轉化為人天福報,為將來往生乃至成佛,造成阻礙。所以真正修行人,一定要將善行功德轉向出世間的種種成佛利益!而放生行為,因其是有為法中最為殊勝的善行,所以果報成熟非常迅猛,若勤懇放生又持戒精嚴,原本命中沒有的福德利益今生就會現報!所以放生者切要善於回向,以免大量功德流於意義不大的人天福報!
(四)倘使工作失誤,不要輕易自責
解救生命,永遠沒有過失!許多放生者因為工具、因緣及種種不利因素,導致所購眾生不能全數盡活,便生出愧疚和罪惡感。其實眾生從生到死,皆受制於因果,如果你已經盡力,它們還是不幸死去,則實屬因緣所致。即便如此,也要比被人刀砍烹煮幸福萬倍!畜生之苦,不但苦於死時之劇痛,更苦於死後被剖解、烹食,直至被消化後,其痛苦的知覺才完全消失。故此種情況對於被放者而言,因使其少苦而終,且免受死後漫長痛苦,仍具備同樣功德。況且你把放生的功德回向給它們,對其今後仍具備積極深遠的意義。所以應知放生因慈悲心之故,永遠無任何過失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