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①亦無非法相②。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③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④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譯文]
“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這些眾生,再也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和壽者相,沒有法相,也沒有非法相。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這些眾生如果心取任何相,即是執著我、人、眾生、壽者;如果心取法相,也是執著我、人、眾生、壽者;如果心取非法之相,仍然是執著我、人、眾生、壽者。所以不應該取法相,也不應該取非法相。正因為如此,所以如來才常說:‘你們這些比丘們,應該知道我所說的法,就像用來渡河的船筏一樣,渡過河後就應該棄筏登岸。連我所講的法最終都應捨棄,更何況是非法呢?’
[注釋]
①法相:法為軌持義,某法區別於其他法的特征,即為該法的法相。
②非法相:“非法”之相,可以理解為對“一切法均非實有”的執著。執著一切法實有固然錯誤,但執著一切法都非常實有,仍是執著,也應該捨棄。
③是:古漢語中的代詞,相當於“此、這”,此處指前面所說“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④ 筏喻:將佛所說的法比作渡河用的船筏的比喻。眾生在輪回中,喻為在河的此岸;獲得解脫,喻為到河的彼岸。能夠令眾生從此岸到彼岸,從而獲得解脫的法,喻為 “筏”。“筏”是用來渡河的,渡過河後,便不應再貪戀“筏”,而應該棄筏上岸。佛說的一切法,都是為了對治眾生的煩惱習氣,從究竟意義上說,都是方便教化與引導,所以都是“筏”,如果不懂得這個道理,死死抓住法不放,便不能從法中解脫,不能獲得真正的自在。
[解說]
既然一念淨信就有這麼大的功德,那什麼是淨信呢?淨信就是不含一點懷疑的相信,沒有絲毫雜念的相信。六祖慧能曾說:“信心者,信般若波羅蜜,能除一切煩惱。信般若波羅蜜,能成就一切出世功德。信般若波羅蜜,能出生一切諸佛。信自身中佛性,本來清淨,無有染污,與諸佛佛性,平等無二。信六道眾生,本來無相。信一切眾生盡能成佛,是名淨信心也。”(《金剛經口訣》)
僅僅是一念之間的這種淨信,也是成佛之因,與智慧相應,功德不可測量。為什麼呢?因為在這種淨信的當下,就會如此中所說“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這時就會遠離一切法、非法之相,其心清淨,此清淨之因當來定獲解脫之果。
傅大士(即傅翕,梁朝人,曾為梁武帝講《金剛經》,相傳為彌勒菩薩化身)對此有頌道:“信根生一念,諸佛盡能知。修因於此日,證果未來時。”
《法華經》中也曾說道:“若有眾生類,值諸過去佛,若聞法布施,或持戒忍辱,精進禅智等,種種修福慧,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諸佛滅度已,若人善軟心,如是諸眾生,皆已成佛道。……汝等既已知,諸佛世之師,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當作佛。”所以應知佛法的種種方便,均是成佛之因。有因必有果,今有此淨信般若之因,於未來定當成熟為佛的智慧之果。
如果心中尚有任何執著,如取著色聲香味觸法,即不離妄念。有妄念即有我、人、眾生、壽者。無論心取何種法相,即便是佛所講的四谛、十二因緣,認為這些法實有自性,也會被這些法相所縛,仍然不離我、人、眾生、壽者。如果心取非法相,認取一切法都不存在,空是實有的,這仍然未離我、人、眾生。壽者。取“有”取 “空”,都是法執。有執即有我,有我便不能解脫。
佛在這裡說法是遞進關系:“若心取相”,不對;“若取法相”,不對;“若取非法相”,也不對。那應該如何做呢?佛接著說道:“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法和非法都不能取,也就是要離一切相,斷一切執。
在《勝天王般若波羅蜜經》中佛也曾說道:“大王,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如實力空,無畏空,不共法空,戒聚空,定聚、慧聚、解脫聚、解脫知見聚空,空空,第一義空,而空相不可得。不取空相,不起空見,不執空相,不依止空,如是不取著故於空不墮。”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中也說道:“若有修空者,順空而取空,觀空與色殊,不名真觀者。觀色即是空,色空不可得,此即勝義空,是真解脫者,”佛說空見,是為了對治眾生執著一切都是實有的習氣,如果再執著空,空也就變成了有,則為諸佛所不能化。
在《大寶積經》中佛曾對迦葉說:“寧起我見積若須彌,非以空見其增上慢。所以者何?一切諸見,以空得脫,若起空見,則不可除。”此處所說增上慢,是指對於教理或修行境地尚未有所得、有所證,卻起高傲自大之心,認為自己已得已證,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眾生一切執著,以空見即能對治,但是如果以增上慢心而起空見,認為空是實有,並且自以為已經大徹大悟,那就再也沒有對治的辦法了。所以佛對迦葉說寧有我見比須彌山還要大,也不能在空見上起增上慢。
佛說的一切法,都是為了對治眾生的各種執著,這就好比船,過河時當然需要船,沒有船就無法過河。可是過了河後,便不能再抱著船不放,否則永遠也不會上到對岸。在心中有執著妄想時,就應以佛說的各種法來對治,心中的執著清淨了,也就不需要再執著所使用的法,這時要明白一切法都是空的。法是空的,非法當然也是空的,因為有法才有非法,如果連法也沒有,又哪裡來的非法呢?所以法與非法,此時都應捨棄,住於空性,正如佛在經中所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