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014大經科注》第332集
2016年5月13日 講於 香港
“慈悲”表現在不殺,不害眾生,愛護眾生。佛弟子這個很普遍——不殺生。不但不殺生,而且還常常放生。
放生是救護眾生的生命,好事!好事裡頭第一樁好事。
放生也要有智慧,沒有智慧就被人騙了。不要在什麼佛菩薩聖誕節日舉行盛大放生。這香港有,我還參加過幾次,佛誕日到了、觀音菩薩聖誕,大家放生,那些捕獵動物的人,那些人一大早他就到外面捕捉,為什麼?今天有生意。這些人放生這就變成害生了。你要不放,人家不到山上去捕;你要放生,想盡方法他去捕捉,這反而害了眾生,這不是放生,害生。
放生應該怎麼放?
那放生應該怎麼放?不是節日,隨緣隨分。今天上街去買菜,看到的魚,看到的動物,還有被賣的一些雞鴨,魚多,還有小鳥,他不是為我們放生去捕捉的,這就對了。
現在我們看到很多寺廟不如法,要放生了,一個星期之前就通知那些捕捉的人,我們要多少,你趕快去捕,錯了!那些被捕被放的生命被你害,不感謝你,怨恨你。
不要在佛菩薩節日放生,否則是表演、作秀,造罪,沒功德
所以,理,要懂得;事,要方便。每天上街去買菜就常常放生。不要在佛菩薩節日,那是表演的,那是作秀的,那是造罪業的,那個放生沒有功德。不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