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接下來例舉了種種口惡,原文如下:“怨天尤人,呵風罵雨;斗合爭訟,妄逐朋黨;用妻妾語,違父母訓;得新忘故,口是心非;貪冒於財,欺罔其上;造作惡語,讒毀平人;毀人稱直,罵神稱正;棄順效逆,背親向疏;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鑒猥事。”口惡從語言本身的性質來分,可以分為“妄語、粗惡語、離間語、绮語”這四種;而從事情來分類,則有無量無邊,這段文字就是從事情的角度,例舉了一些比較嚴重的口惡。我們應該對這些口惡細細觀察,認識到危害,並認真反省自心,努力使自己遠離這些口惡。
一、怨天尤人,呵風罵雨。
怨天尤人的意思是抱怨天、抱怨人,呵風罵雨的意思是呵斥風、辱罵雨。“怨天尤人,呵風罵雨”之人內心的基本特點就是喜歡挑毛病,找缺陷,看什麼都不順眼,並且內心的承受力極其低下,無論什麼事情,即便他人看來非常善妙的好事,在這類人眼中也是百孔千瘡,一無是處,總覺得不好。內心覺得不好之後,就開始喋喋不休地抱怨,在內心積聚怨恨——怨恨天、怨恨地,怨恨風、怨恨雨,怨恨人、怨恨事,反正就是沒有他看得順眼的事情,沒有他不怨恨的事情。
怨恨在內心積聚到一定時候,不僅身體會出問題,而且內心也會感到處處都是絕路,什麼東西都在和自己作對。其實,天地廣闊,為人離苦得樂的門路始終敞開著,並非沒有出路了,而是自己處處挑毛病的心關閉了自己的離苦得樂之路——在一個人身上挑毛病,這個人的“路”就斷了;在一件物品上找缺陷,這件物品的“路”就斷了;在一件事情上找問題,這件事情的“路”就斷了。由此可見,人之所以感到走投無路,孤獨無助,那是自己的心將本來敞開的門路給堵上了;之所以感到所有的人甚至無情的石塊都在與自己作對,那是自己在所有的人和事物上找毛病,然後內心排斥怨恨所致。
所以,遇到不如意之事,切不可怨天尤人,甚至呵風罵雨,而是要閉門思過,多多反省自己,正如《大學》中所說“行有不得,反求諸己。”因為從因果律的角度來看,“禍福無門,惟人自召”,自己所面對的一切境遇,都是自己以前的善惡業所招感來的,怨不得別人,一方面要甘心忍受,一方面要忏悔業障。此外,不可觀察他人的過失,要多多觀察他人的功德與恩德,王鳳儀善人說:“找人好處是聚靈,看人毛病是收髒。聚靈是收陽光,心裡溫暖能夠養心;收髒是存陰氣,心裡陰沉就會傷身。人人都有好處,就是惡人也有好處,正面找不著,從反面上找。土匪還有個義字,若是出賣朋友,義字一倒,一定落網。所以我說,找好處是暖心丸,到處有緣,永無苦惱。”
焦俊明,很年輕時就登第了,但很長時間過去了,都沒有得到升遷。經常因為自己所遭遇的坎坷而抱怨天帝不公,一天他寫了禱告上天的文章在香爐裡焚燒,當晚有張紙飄在香爐前,仔細一看,上面有十六個字的篆書,但他看不懂篆書的意思。他聽說何仙姑有道行,就專門去拜訪她,請她辨認天書的內容。起先,何仙姑不肯說,焦俊明就苦苦哀求,何仙姑告訴他:“天書上說:收受賄賂五兩黃金,被折掉十年俸祿;又錯殺一人,知道後還掩蓋錯誤。你有這樣的事情嗎?”焦俊明聽了之後一時語塞,無言以對。由這個公案可以看出,天道永遠是公平的,因果律永遠不會失靈,當遭遇不如意時,一定要坐下來反省自己的過失,不能怨天尤人。
宋朝章惇做宰相時,派遣元佑做嶺南的宰執,讓范純仁跟隨一起去。那時范純仁已經七十歲了,聽到任命之後,很高興地就上路赴命去了。兒子們卻因此經常抱怨章惇的任命不近人情,范純仁則教誡兒子們,內心不可以有任何不平,只要聽到兒子們有抱怨章惇的話語,必定嚴肅制止。路上所乘的船在江裡翻了,范純仁的衣服全部都濕透了,為了讓兒子們不抱怨章惇,他回顧兒子們說:“難道這也是章惇干的嗎?”在這個公案中,范純仁可謂是樂天知命的典范。人如果能通達因果之理,而甘心承受自己所遭遇的一切境況,自然就不會怨天尤人了。
宋朝鄂州有一婦人,拿著瓦盆在河邊洗衣服,忽然下起雨來,路也被雨淋濕了,婦人於是口出髒話罵天。正在她怒罵的時候,一陣怪風刮來,將婦人卷入河中。她的丈夫聽到呼救聲趕忙來救,將瓦盆扔給她,不料瓦盆中間破了,正好戴在了婦人頭上,像犯人戴的枷一樣,想拿掉瓦盆則痛入骨髓。鄰村的人聽了之後都來圍觀,這樣被折磨了幾天之後,婦人不堪其苦而死。這就是呵風罵雨立即得惡報的例子。
二、斗合爭訟,妄逐朋黨。
“斗合”的意思是,使本來和睦相處的人相互爭斗,也即用語言挑撥離間;斗合爭訟的意思是,在產生爭訟的雙方之間進一步挑撥離間,火上澆油。妄逐朋黨意思是,不講原則、違背道德地拉幫結派、趨炎附勢。
自私陰險的小人就是這樣的,一方面他希望他人之間不和睦、相互爭斗,然後他就可以坐收漁利了,所以他對外則斗合爭訟——一旦發現他人之間稍微有什麼矛盾,就會利用這個矛盾進一步挑撥他們之間的關系,使之不和;另外一方面,他知道相互幫助的好處,為了自己得到利益,就妄逐朋黨——一旦發現什麼人有點權勢、有點利用的價值,就將良心與道義拋在一邊,不講原則地拉幫結派、阿谀奉承。
浏願質,背上忽然生了疽瘡,用盡各種醫術都無法治好,醫生說:“人的力量都用盡了,你的這個病恐怕是上天降災。”浏願質於是就請道士祈禱神靈,夜裡夢到神對他說:“你犯了天律,祈禱恐怕也沒有用。”浏願質回答說,自己並沒有犯什麼天律。神說:“你在某某人家教書的時候,為這家兄弟寫了訟書,使得兄弟兩家都破敗了。”浏願質說:“是這家人的弟弟要我寫訟書的,不是我主動要寫的。”天神命令管理此事的人復核,果然是弟弟要立訟的,於是就免了浏願質的死,他的病也立即就好了。但是,第二年浏願質還是死掉了。由此可見,唆使他人訴訟的惡業是很沉重的,只要參與,就難逃其咎。
休寧有一個私塾先生,家裡貧窮,於是就發奮讀書。他喜歡讀法律方面的書,對訴訟之事很精通。當時村中有一個富人去世了,兩個兒子為了家產而爭吵,兄長想訴訟弟弟,拿著厚禮求他寫訟詞,這位私塾先生說:“我讀法律知道,如果兄長這樣起訴弟弟,弟弟會被判刑入獄的,我怎能為你寫訟詞呢?”於是不厭其煩地向兄長舉了很多手足之間相互爭吵導致兩敗俱傷的例子,來告誡這個兄長。兄長被感動,醒悟過來,不再起訴。這家人的弟弟也來請這位先生寫訟詞,他用同樣的道理勸弟弟不要起訴,弟弟也被感化了。兄弟二人於是相好如初,同心致富。一天,他們販賣沙板(一種長期深埋在地下的木材,也叫“烏木”)時,見到板上刻有這位先生的姓名,弟兄二人突然醒悟說:“多虧這位先生當時勸我們不要爭訟,我們才有今天的幸福與和睦。這個大恩還沒有報答,所以上天在沙板上寫下了他的名字,提醒我們兩個要報答他的恩德。”於是他們商量好,賣這塊沙板的所有收入,全部贈送這位教書先生。最後,這塊沙板賣了三百兩銀子。當時,這位教書先生正年邁,沒人請他教書,家裡很貧窮,父子以吃麥粥為生。兄弟二人帶了賣沙板所得的三百兩銀子來到他家,詳細述說了饋贈銀兩的原因。先生開始不想收,但二人誠懇地說:“這是天意,望先生一定收下!”最終這位先生感動於他們的真誠,收下了這三百兩銀子。
摘自《太上感應篇淺釋》(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