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有些人認為,學佛人很消極。在他們看來,因為很多人學佛後便不參加社會活動,把是否參加社會活動作為一種衡量積極與消極的標准,因為很多人參與社會活動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維持生命、延續生命。雖然是為了維持生命要工作,但人生的意義如果僅限於此,那就太可悲了。
對於佛教徒來說,生命的意義是為了追求精神的豐富,維持身體的目的也是如此。由此可見,如果僅是為了活著而活著,是很悲哀的!維持生命應該為了實現一種追求、一種理想。劃分積極與消極的標准應該是:能否為了追求而奮斗,並且始終相信自己,面對逆境時意志不消沉並能堅持不懈地努力。
佛教中無論是小乘還是大乘,首先都是一種信仰的追求,小乘佛法追求的是自我解脫,以“孝敬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作為規范自己身心的標准。
大乘佛法要在小乘佛法自我人格規范的基礎上,進一步積極入世,把一切眾生看做自己的父母,盡一切努力幫助所有的眾生。在實現這一目標過程中,奉獻自己的一切。大乘佛法的精神是,修行不僅是自我解脫而是要讓一切眾生解脫,當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相沖突時,要捨棄自我、成全他人。
因此,學佛人要承擔該承擔的責任,盡該盡的義務,在家居士對家庭、對社會要做貢獻,對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朋好友、同事及身邊的人都要奉獻愛心。
其次,佛法中沒有“命由天定”的說法,佛法中講,一切的結果都是自己造成的,不論是幸運還是不幸,現在的生活是以前行為的結果,將來的生活是現在行為的結果,但一切又是可以改變,不是永恆不變的,靠自我的努力在因緣成熟的情況下是可以改變的。
因為佛法中相信自己的力量可以改變結果,因此在逆境面前,也不會低迷和消沉,遇到困難不會畏懼,哪怕是多次的失敗也不會垂頭喪氣,因緣不成熟時不強求,在追求時運用智慧,保持身心愉悅,這難道不是最大的積極嗎?
另外,學佛人的積極還表現在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每時每刻的生活當中,無常是佛法的一個重要理論,認識了無常的真谛,就不會虛度光陰,不會留戀過去,不會幻想未來,會將全部的精力投入到現在所進行的利眾事業上。
當然,生活中有少數人並沒有完全理解佛法的道理,而表現出逃避、遁世的狀態,這是個人的問題,與佛法無關,這不是佛法所倡導的,是與佛法的要求背道而馳的,就像穿僧衣的不一定都是僧人,帶念珠的也不一定都在念佛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