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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印光大師:自殺不能往生
(其三)凡夫佛性,未曾親證,所有自性功德,均不得發現而受用,故一切隨業耳。現世之色身,名為報身,即前生所作善惡之果報也。念佛之人,不復作生死業,然宿業未盡,何能即得往生。若厭世心切,竭誠盡敬,專志念佛,求佛垂慈,早來接引,則亦有之。若自戕其生,以期往生,則便成枉死鬼矣。以彼工夫未到而自戕,當其正戕時,已經心失正念。況其戕之之苦,苦不可喻。心失正念,何能與佛相應,蒙佛接引也。此種邪見,自誤誤人,害豈有極。切勿說此話,免得無知受害。 節選自《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上)》:復吳滄洲居士書(三)(民國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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