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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洛桑陀美金剛上師:和諧中的快樂之修行(一)
●佛法的宗旨是覺、正、淨,以獲得永恆安樂為最終目的,違背這個的都是邪法。 ●有人認為念經、持咒、打坐、磕頭等是修行!這不叫修行,叫修法。修行是去除心中的貪、嗔、癡,改掉口中的妄言、绮語、兩舌,戒掉身行的偷、YIN、酒,糾正三門惡業的行為!修行不合格的人是不配修法的,即使修了法也不會相應,只是在照葫蘆畫瓢而已。 ●修行要從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做起—付出愛與寬容、對人讓步、給人成就,種植“善因緣”。轉悭貪成布施,轉愚癡成智慧。付出而無所求,沒有貪執、愚癡、虛妄。天下沒有我不愛的人,天下沒有我不信任的人,天下沒有我不原諒的人,清掉心靈的垃圾,心靈才有成長的空間。 ●修行的重點是信心的增長不是次數的增加,非外在的形式而是內涵。 ●修行從哪裡開始?從修正自己的心開始,如何修正?增長善念,斷除惡念,這就叫正修。 ●很多大修行者並不講很多佛法的道理,但他們的心時時與法相應,言行上也處處展現佛法,這才是真正的修行人! ●人喜歡去的地方,魔也喜歡去,特別是迪吧、舞廳,可謂“眾妖怪吼,群魔亂舞”——修行人的禁區。 ●佛法是讓我們在做事的過程中進行內心的體驗和內心的訓練,這是世俗法所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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