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苟富而驕。
【原文】
太上從來稱至尊,敢行無禮肆侵吞。
異時妻女同遭辱,只為驕盈禍滿門。
注:苟富,謂僥幸而富也,或得無主橫財,或占無嗣恆產,或放債取利,刻薄成家,或設局誘賭,陰險創業。諸如此類,雖富尚難保守,況復驕YIN矜誇,佚樂放縱,凌鄉裡,慢親友,以自取禍患乎!
案:胡勝士,出身屠傭,善謀財產,暴得發跡,家赀數十萬,夤緣為郡伯。因狂妄為上台所惡,不安其位,告病家居。恃其豪富,盛氣凌人,交結當道,武斷鄉曲,隨侍眾僕俱各驕侈橫暴、不循理法。胡常乘轎出裡門,見人不起立,即命僕按倒亂打,怒罵而去。一日,往姻家宴飲,內有一書生,衣冠稍敝,胡顧而叱之曰:“汝乃卑田院中人,如何與官長共席?”有數士人不平,群起攻之。主人急用好語調停,士人始散。胡所居近太上廟,其客廳較殿宇稍低,即加高過殿宇三尺,顏其額曰“老讓堂”。雖取尚齒之義,其實暗藏太上亦退讓,莫敢與爭也。便占廟為園囿。一夕,夢太上責之曰:“爾銅臭村牛,驟享頑福,如何連我亦欺?先令爾吃百日苦惱。”命力士掌其頰,大痛而醒。次日,腮間即患瘡疖,壘如貫珠,痛不可忍,晝夜呼號。醫家盡其方術,俱不見效,挨至百日方得稍痊。其佃戶某欠租未清,送官歷受拷比,賣女不足償,復賣其妻,僅得完欠,又被驅逐不與田種。某因失業無家,遂入盜伙,心懷宿怨,聚眾數十人各執器械,乘夜打入胡宅。凡胡氏親丁一人不留,碎割勝士,盡劫赀財。其妻媳與女俱赤身綁縛,擲臥街心,使眾共觀。放火燒其房屋,盡成灰燼。其媳遺腹生子不能成立,昔日侵占田地復為勢家所奪,遂至貧無立錐。
附:明吳良佐,大興縣人,家巨富。日尚奢侈,以雞鴨為不足適口,以绫絹為不堪著體,設酒待客,暴殄非常。娶婦嫁女,奢華無比,而親友探望則先訴苦狀,以免其借貸。元旦日,有鬼寫對聯於門上雲:“天賜汝財天厚汝,汝戕天物汝輕天。”佐令家人刷去,仍不悔改。後遭寇劫二次,家財頓減。尋死。有一子名磬哥,視銀錢如糞土,任意嫖賭。不十年,裸背行乞。(《覺世篇注證》)
順治間徽州一丐,背曲如弓,項下復有一骨,面常仰,目鼻俱向上長,不滿三尺,而飲食饕餮。每日沿門乞食,不足則取道中陰溝水啜之,自言能知前世事。每謂人曰:“我前生一富翁也,初甚貧,以出入貴宦家,賺其資,盤算厚利,漸致富。益自驕肆,享用二十年,後病死。冥司罰為貧兒,以償夙惡。我前世嘗挺身傲客,故今罰我曲背。又嘗頤指氣使,受人谄奉,故今罰我仰面。前世飲酒食肉而性鄙吝,不肯與人一脔一勺,故今罰我饕餮難飽。俟滿二十年惡債,當再托生為犬矣。”(《感應篇集注》)
【譯文】
注:所謂“苟富”,就是指僥幸而致富。或者是得了無主的橫財,或者是占了無後嗣人家的財產,或者以放債取利、毫厘計較而聚成家業,或者通過開賭場誘騙人賭博、陰謀詭計而創立家業。諸如此類,雖然富了,也還很難保守住,況若再加上驕奢YIN欲、矜持誇耀,佚樂放縱,欺凌鄉裡,侮慢親友,自取禍患,豈能久乎?
案:胡勝士,屠夫傭工出身,善於圖謀財產,暴富發跡,家產達數十萬,靠攀附權要做了郡伯,後因狂妄為上司所厭惡,不能安據其位,就告病假回家閒居。常常恃仗其豪富,盛氣凌人。又交結當道權貴,武斷鄉曲。跟隨侍從的眾多奴僕,也都個個驕橫奢侈,橫行霸道,不遵循禮法。胡勝士經常乘轎出入鄉裡,看見有人見了他不起立,就命令僕人按倒亂打一通,怒罵而去。有一天,去姻親家赴宴,內中有一個書生,衣服冠帶稍顯寒酸,胡勝士就指著人家叱責說:“你是個卑田院中人,怎麼能和我這做官的同坐一席!”有好幾個士人氣憤不平,群起攻之,主人急忙用好言調停,眾人方才散罷。
胡勝士的宅院鄰近太上老君廟,他的客廳比太上老君廟殿宇稍低一些,就加高超過廟宇三尺,在扁額上題著“老讓堂”三字。雖明取尊老之義,其實暗谕太上老君在他面前也要退讓,不敢與他爭鋒。於是就占了廟地修築園囿。一天晚上,夢見太上老君遣責他說:“你不過是個銅臭味十足的村野畜生,驟然暴富而享幾天福,怎麼連我也敢欺凌?先讓你吃百日苦頭。”於是命令大力士打他的臉頰,大痛而驚醒。次日,腮幫子上就長出了瘡疥,就像串起來的珠子一樣,痛不可忍,晝夜嚎叫。醫家用盡各種辦法,都不見效,熬到一百天,方漸漸痊愈。
有個佃戶欠他的租子沒有繳清,送到官府受盡拷打,賣了女兒還不足以償還,就又賣了老婆,才勉強還完所欠。卻又被驅逐出去,不租給他田種。那個佃戶因失業無家,就加入到強盜團伙中,心懷宿怨,聚集數十人,都拿著器械,乘天黑打入胡勝士的宅院,凡胡氏親人和家丁一個不留,皆殺之。把胡勝士砍為萬段,將其資產搶劫一空。胡勝士的老婆、媳婦和女兒赤身露體捆綁著,扔到街心,讓眾人觀看。又放火燒了他的房屋,都成了灰燼。他兒媳婦雖遺腹生下一個兒子,然也不成氣。過去侵占的田地,又被那些勢要人家奪去,終至貧無立錐之地。
附:明朝人吳良佐,大興縣人。家巨富,一天比一天尚奢侈。雞鴨魚肉還嫌不可口,绫羅綢緞還說不堪蔽體。擺設酒宴待客,極盡珍稀之物;娶媳婦嫁女兒,奢侈豪華無比。但遇有親友來探望,就先訴一番苦,怕他們開口借錢。大年初一,有鬼在他門上寫對聯:“天賜汝財天厚汝,汝吝天物汝輕天。”良佐命令家丁將對聯刷去,卻仍不思悔改。後被賊寇搶劫了兩次,家財大大減少。不久死去。有一個兒子,名叫磬哥,視銀錢如糞土,任意嫖賭,沒有用了十年,就窮得露著脊背乞討。
順治年間,徽州有一個乞丐,背彎曲得象弓一樣,項下又長出一塊骨頭,撐得臉面常仰著,眼睛、鼻子都朝天,身高不滿三尺,卻食量極大。每天沿街乞討,肚不飽就取道旁陰溝中的水喝。自己說他能知道前世的事,常常對人說:“我的前生是一個富翁。最初很貧困,因為常出入富貴官宦人家,賺了錢,盤算放高利貸,漸漸富起來。就日益驕奢放肆,享用了二十年,後來病死。冥司罰我做個窮小子,以償還夙惡。我前生曾經揚著身子傲視客人,所以現在罰我曲背。又曾經頤指氣使、受人的吹捧迎奉所以現在罰我常仰面。我前世喝酒吃肉卻秉性鄙吝,不肯施捨他人一塊肉,一勺湯,所以現在罰我食量饕餮難飽。等到滿了二十年的惡債,就該再托生變成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