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修行人,你信什麼就和什麼相應;拜什麼,什麼就來接引你,以後你就成為誰的子民。你拜佛、信佛就和佛相應,成為佛的子民、佛的眷屬;你拜精靈鬼怪,信它們,就成為它們的眷屬和子民,臨命終時精靈鬼怪就來接引你。為什麼我們在皈依的時候都要發願:皈依佛競,寧拾身命,終不皈依自在天魔等……
有些修行人在身體上用功,也就是在修“氣”,認為修氣就是修行的根本。實際上修行,自古以來都是分四個階段。不管你是否按這四個階段去修,你的身心反應都一定要出現這四種現象。也就是說分四個階段出現。
最初,身體上有一種“氣機”的感受,就像是有一股氣流在體內有規律地轉動。這是最初的反應;當“氣”的階段過了以後,就是“光”的階段。打坐看到光,或者是睡覺看到光。
第三個階段,神識可以脫離軀體,人在打坐、睡覺、或者是入定的時候,神識跑掉了;第四個階段,也就是最後一個階段,就是修心態。心態的解脫才是佛門裡面講的真正的解脫,並不是你的神識能夠出去,就是最高的解脫。
我在香港講了五堂課,最後實在不願意講了。香港那麼多大和尚去講法,而且世界各地的大師都到香港去講法。因為香港是非常自由的地方,各個教派在那裡都設有聯絡點。既然那麼多靈性的大師在香港講課、傳法,帶領這些信眾修行,為什麼有些人在修煉上一直停留在修身體這個階段呢?
有時候根本不願意講,知道講了也沒有用!可是有時候看到他們迷得那麼深,不講好像又過意不去,但是講了以後他們也不改,誰也扭轉不了這種局面!這可能就是不同的時代流行不同的方式、方法吧。
現在許多佛門弟子,甚至包括我們出家人,還在身體上面修“氣”,在這個方面轉來轉去。“氣”的反應,它只是最初的一個階段,在初禅就已經結束了,就超越了這些“氣”的反應了,怎麼能夠把它當作一個根本的修行方法呢?
我以前講過很多次,一個修行人你不把自己的身體忘掉,你就不能夠“入道”;不把世俗上的功名利祿放棄就無法修道,你也入不了道。何為“境界”?說得通俗一點,就是修行途中出現的種種現象,或者叫“沿途風光”。在修行途中出現的反應,不外乎身心兩方面的反應,如果一個人把身心都空掉了,哪裡還會有這些現象出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