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感應錄】胡封翁公門好修行,感召子子孫孫任高職
清代太守胡向山的封翁胡老先生,在江蘇省‧金山縣擔任審判官的職務,素行忠厚廉潔,從來不屑做貪污舞弊的事。有一年,金山縣發生一件強盜搶劫的案件,被害人受傷致死,經政府捕獲盜犯首從共三十余人。
當時的法律很嚴厲,凡是強盜傷人,不分首犯或從犯,一律都要處以斬首的死刑。胡封翁承辦這件盜案,看到那盜犯三十余人,都是失業的貧民,不忍看他們都受斬首的極刑,就判決主犯二人斬首,其余一律都判充軍邊地的流刑。可是縣官認為判得太輕,封翁向縣官解釋道:“這件雖是強盜搶劫案,但看他們的供詞,並非累次犯案的盜賊。至於被害人受傷致死,是因為黑夜裡,慌忙推跌致傷而斃命的,不是刀槍殺死的,這樣的犯情,不算很重,似乎可以輕辦。”
然而縣官恐怕會受到上級政府的嚴厲駁斥,不敢批准封翁所作的判決。封翁再向縣官進言說:“如果受到上級的駁斥,請你把我解到省裡去,辦我輕縱盜匪的罪名就是了。”縣官聽了很受感動,和顏悅色的對封翁說:“你既然肯為民請命,我豈獨沒有仁慈的心呢?”就批准封翁所作的判決。
這件盜案報到省方,果然駁回,饬令另行更審。封翁就寫了一篇洋洋千言的呈文,詳細說明原判的理由,向省級頂上去,復經駁斥。經過了三駁三頂,巡撫大為震怒,下令提案親訊,並饬縣官到省,勢將予以撤職查辦。縣官大為恐懼,歸罪於胡封翁,可是封翁問心無愧,卻很鎮靜,願意跟隨縣官一同到省,並且說:“如果省方認為我們輕縱盜犯,要辦我們,我當一人負責。”
縣官就與胡封翁同行,到了省裡,縣官谒見巡撫,巡撫呵斥他不該輕縱盜犯,聲色俱厲,縣官只得頓首認錯,巡撫說:“你到任不久,誰教你這樣做的呢?”縣官答道:“這是胡審判官承辦的盜案。”巡撫問:“胡某有否跟你同來?”縣官答:“他現在候於門外。”巡撫冷笑的說:“我本來懷疑是貪官污吏的納賄枉法,果然如此,我當親予訊究。”立即饬令衛警把胡封翁從門外帶進來,巡撫厲聲的問:“你是擔任審判官的,怎麼不知強盜傷人致死,應該不分首犯或從犯,一律都要判決斬首的死刑呢?”
胡封翁答:“我知道法律本來有如此的規定,但其中也有輕重之分,應當權衡,不可一概而論。”巡撫更怒形於色的說:“同一強盜傷人,怎麼還有輕重之分呢?”封翁回答道:“法律上對於積年的巨盜,公然用刀槍殺死事主,固然要處以死刑;但是像這件盜案,都是失業的貧民,為饑寒所迫,以致誤觸法網,至於被害人的死,是由於黑夜中的慌亂推跌而起,並非有意用刀槍殺害,這樣的情形,似乎可以稍從寬辦。”
巡撫聽了封翁的辯解,更拍桌大罵的問:“你得了強盜多少的賄賂,竟敢替他們巧言開脫呢?如果不說老實話,要用棍子打你了。”胡封翁叩首回答:“若說下吏有意替強盜開脫,下吏不敢辭其罪,至於受賄枉法,下吏是素來不屑做的,不要說像這樣的巨案,就是斗毆的小案,下吏也不敢昧著良心作事。”
巡撫聽了,忽又強作笑顏的問:“你既然沒有受強盜的賄賂,為什麼要辦得這樣輕呢?”封翁對此不願回答,經過巡撫的一再訊問,才回答說:“沒有其它原因,只是公門裡面好修行。諒巡撫大人一定讀過歐陽修的《泷岡阡表》,歐陽文忠說:求其生而不得,那麼死者與我都無遺憾了。”
巡撫覺得封翁所言很有道理,就令其走近桌前,仔細一看,發現這位胡老先生一副慈祥面貌,善氣迎人,一望而知確是公門修行的好人,並非貪官污吏的敗類,頓覺怒氣全消,就和顏悅色的問:“你有幾個兒子,現在作何行業?”
封翁回答道:“我有四個兒子,大兒子僥幸考中了上科的舉人,其余三個兒子都是縣學生。”巡撫聽了,肅然起敬的說:“這是你公門裡面好修行的報應,現在這件盜案,我決定核准你的原判,從你保全了很多的性命這件事來看,這又是你兒子明年考中進士的預兆了。”這件盜案就此確定,僅判盜首二人死刑,其余統統全活。
來年胡封翁的長兒胡向山太守,果然考中了進士,次兒三兒都從太學出身而出任官職,四兒也當了廪生,至今子子孫孫,書香不絕。(取材自《坐花志果》譯語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