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思想家孟子很早就承認,人有兩種天性:食與色。但是,孟子又主張,人必須遵守道德規范,否則和禽獸就沒有差別。清朝的道學家唐鑒曾經提出:“不為聖賢,則為禽獸。”從蔣介石的日記裡可以看出,他好色,但是,同時又努力戒色,力圖做“聖賢”,不做“禽獸”。為此,他和自己的欲念進行過長達數年的斗爭。
當年雄姿英發:
1919年2月,蔣介石在福建曾勉勵自己:“好色為自污自賤之端,戒之慎之!”次月,他從前線請假回滬,途經香港,曾因“見色起意”,在日記中為自己“記過一次”。不料第二天,他就在旅館中“見色心YIN,狂態復萌,不能壓制矣”。不過,他當晚又檢討:“介石以日看曾文正書,不能窒欲,是誠一生無上進之日矣”!他勉勵自己,在花花世界努力“砥砺德行”。
到上海後,蔣介石與戀人介眉相會。4月23日,蔣介石返閩,介眉於清晨3時送蔣介石上船,蔣因“船位太污,不願其送至廈門”,二人難捨難分,介眉留蔣在滬再住幾天,蔣同意,在滬住了一周。事後深自忏悔。日記雲:“母病兒啼,私住海上而不一省視,可乎哉?良心昧矣!”
此後的幾天內,蔣介石一面沉湎欲海,一面又力圖自拔。日記雲:“情思纏綿,苦難解脫,乃以觀書自遣。嗟乎!情之累人,古今一轍耳,豈獨余一人哉!”在反復思想斗爭後,蔣介石終於決定與介眉斷絕關系。5月2日,介眉用“吳侬軟語”致函蔣介石,以終身相許,函雲:
介石親阿哥呀:照倷說起來,我是只想銅钿,弗講情義,當我禽獸一樣。倷個閒話說得脫過分哉!為仔正約弗寄撥倷,倷就要搭我斷絕往來。
我個終身早已告代撥倷哉。不過少一張正約。倘然我死,亦是蔣家門裡個鬼,我活是蔣家個人。
從信中所述分析,介眉的身份屬於青樓女子。蔣有過和介眉辦理正式婚娶手續的打算,但介眉不肯訂立“正約”(婚約)。蔣批評介眉“只想銅钿,弗講情義”,而介眉則自誓,不論死活,都是蔣家人。
蔣介石收到此信後,不為所動,決心以個人志業為重,斬斷情絲。1919年5月25日日記雲:“蝮蛇蟄手,則壯士斷其手,所以全生也;不忘介眉,何以立業!”同年9月27日,蔣介石自福建回滬。舊地重游,免不了勾起往事。日記中有幾條記載:
10月1日:“妓女嫟客,熱情冷態,隨金錢為轉移,明昭人觑破此點,則戀愛嚼蠟矣!”
10月2日:“以後禁入花街為狎邪之行。其能乎,請試之!”
10月5日:“自有智覺以至於今,十七八年之罪惡,吾以為已無能屈指,誠所謂決東海之水無以滌吾過矣。吾能自醒自新而不自蹈覆轍乎?噫!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世人可以醒悟矣!”
10月7日:“無窮孽障,皆由一愛字演成。”
上述各條,可能都是蔣介石為割斷與介眉的關系而留下的思想斗爭記錄。從中可見,蔣介石為了擺脫情網,連佛家的“色空觀念”都動用了。值得注意的是10月2日的日記:“潛寓季陶處,半避豺狼政府之毒焰,半避賣笑妓女之圈術。”當時,北京政府在抓捕作為革命者的蔣介石,而青樓女子介眉則在尋找“負心漢”蔣介石,迫使蔣不得不躲進戴季陶的寓所。
蔣介石謀求與介眉斷絕關系是真誠的,但是,卻並不能戒除惡習。
10月15日日記雲:“下午,出外冶游數次,甚矣,惡習之難改也。”
同月30日,蔣介石赴日游歷,這次,他曾決心管住自己。關於這方面,有下列日記可證:
10月30日:“自游日本後,言動不苟,色欲能制,頗堪自喜。”
11月2日:“今日能窒欲,是一美德。”
11月7日:“欲立品,先戒色;欲立德,先戒侈;欲救民,先戒私。”
可見,蔣介石的自制最初是有成績的,因此頗為自喜,然而,蔣介石終究難以羁勒心猿意馬。
11月4日日記雲:“色念屢起,幾不能制也。”同月8日,蔣介石到“森福家待花”,結果是“討一場沒趣”,自責道:“介石!介石!汝何不知遷改,而又自取辱耶!”
12日,又在日記中寫道:“一見之下,又發癡情。何癡人做不怕耶!”“海外逆旅,豈有妙妓真心眷客者,先生休矣!”
同年11月19日,蔣介石回到上海,過了一段安靜日子,心猿意馬有所收斂。
12月13日日記雲:“今日冬至節,且住海上繁華之地,而能不稍應酬,閒居適志,我固為難事矣,近日固不知如何為樂事也。”
12月31日歲尾,蔣介石制訂次年計劃,認為“所當致力者,一體育,二自立,三齊家;所當力戒者,一求人,二妄言,三色欲。”他將這一計劃寫在日記中:“書此以驗實踐。”看來,這次蔣是決心管住自己了,但是,他的自制力實在太差,於是,1920年第一個月的日記中就留下了大量自制與放縱的記載:
1月6日:“今日色念突發,如不強制切戒,乃與禽獸奚擇!”
1月14日:“晚,外出游蕩,身分不知墮落於何地!”
1月15日:“晚歸,又起邪念,何窒欲之難也!”
1月18日:“上午,外出冶游,又為不規則之行。回寓次,大發脾氣,無中生有,自討煩惱也。”
1月25日:“途行頓起邪念。”
可見,這一個月內,蔣介石時而自制,時而放縱,處於“天理”與“人欲”的不斷交戰中。
第一個月如此,第二、第三個月,也仍然如此。
2月29日:“戒絕色欲,則《中庸》‘尚不愧於屋漏’一語,亦能實行。污我、迷我、醉夢我者惟此而已,安可不自拔哉!”
3月25日:“迩日好游蕩,何法以制之?”
3月27日:“晚,又作冶游,以後夜間無正事,不許出門。”
3月28日:“色欲不惟铄精,而且傷腦,客氣亦由此而起。”
3月30日:“邪念時起,狂態如故,客氣亦盛,奈何奈何!”
4月17日:“晚,游思又起,幸未若何!”
6月 27日:“色念未絕,被累尚不足乎?”
7月2日:“抵沈家門,積善堂招待者引余等入私娼之家,其污穢不可耐,即回慈北船中棲宿。”
當年7月3日,蔣介石遇見舊友陳峻民,暢談往事,蔣自覺“舊行為人所鄙”,因而談話中常現慚愧之色。這以後,蔣又下了決心,日記中多有自我批判、自我警戒的記錄。8月7日日記雲:“世間最下流而恥垢者,惟好色一事。如何能打破此關,則茫茫塵海中,無若我之高尚人格者,尚何為眾所鄙之虞!”
可見,蔣有保持“高尚人格”的念頭,因此“為眾所鄙”始終是蔣介石心頭的夢魇,迫使他不得不有所檢點。
8月9日日記雲:“吾人為狎邪行,是自入火坑也,焉得不燔死!”
23日日記雲:“午後,神倦假眠,又動邪念。身子虛弱如此,尚不自愛自重乎!”
當時,“吃花酒”是官場、社交場普遍存在的一種惡習,其性質類似於今人所謂“三陪”中的“陪酒”。9月6日,蔣介石“隨友涉足花叢”,遇見舊時相識,遭到冷眼,自感無趣,在日記中提醒自己交朋友要謹慎,否則就會被引入歧途,重蹈覆轍。11月6日蔣介石寄住香港大東旅社,晚,再次參加“花酌”,感到非常“無謂”。這些地方,反映出蔣介石思想性格中的上進一面。
1921年全年,蔣介石繼續處於“天理”與“人欲”的交戰中,其日記有如下記載:
1月18日:“我之好名貪色,以一澹字藥之。”
5月12日:“余之性情,迩來又漸趨輕薄矣。奈何弗戒!”
9月10日:“見姝心動,又怕自餒,這種心理可憐可笑。此時若不立志樹業,放棄一切私欲,將何以為人哉!”
9月24日:“欲立品,先戒色;欲除病,先戒欲。色欲不戒,未有能立德、立智、立體者也。避之猶恐不及,奈何有意尋訪也!”
9月25日:“日日言遠色,不特心中有妓,且使目中有妓,是果何為耶?”
9月26 日:“晚,心思不定,極想出去游玩,以現在非行樂之時,即游亦無興趣。何不專心用功,潛研需要之科學,而乃有獲也。”
12月1日: “陪王海觀醫生診冶誠病。往游武嶺,頗動邪思。”
12月8日:“邪心不絕,何以養身?何以報國?”
道學家主張,一念之萌,必須考察其是“天理”,還是“人欲”。倘是“天理”,則“敬以存之”;倘是“人欲”,則“敬以克之”。上述日記,大都屬於“敬以克之”一類。
1922年,蔣介石繼續“狠斗色欲一閃念”。日記有關記述僅兩見。9月27日雲:“見色,心邪不正,記過一次。”10月14日,重到上海,日記雲:“默誓非除惡人,不近女色,非達目的,不復回滬。今又入此試驗場矣,試一觀其成績!”次年,也只有兩次相關記載,3月1日雲:“近日心放,色利之欲又起,戒懼乎!”6日雲:“出外閒游,心蕩不可遏。”兩年中,蔣介石僅在思想中偶有“邪念”閃現,並無越軌行為,說明他的修身確有“成績”。
1925年,蔣介石在戒色方面繼續保持良好勢態。
4月6日日記嚴厲自責雲:“蕩念殊甚,要此日記何用。如再不戒,尚何以為人乎!”
11日日記雲:“下午,泛艇海邊浪游,自覺失體,死生富貴之念自以為能斷絕,獨於此關不能打破,吾以為人生最難克制者,即此一事。”這段日記寫得很含蓄,看來,蔣介石打熬不住,又有某種過失。
同年11月16日晚,蔣介石參加蘇聯顧問舉行的宴會,在一批外國人面前“講述生平經過、惡劣歷史”,對自己的“好色”作了坦率的解剖和批判。
1926年全年安靜無事,僅11月21日日記雲:“見可欲則心邪,軍中哀戚不遑,尚何樂趣之有!”
蔣介石的忏悔不僅見於日記,也見於他的《自述事略》中。例如,他自述辛亥前後的狀況時就自我批判說:
當時涉世不深,驕矜自肆,且狎邪自誤,沉迷久之。膺白冷眼相待,而其所部則對余力加排斥,余乃憤而辭職東游。至今思之,當時實不知自愛,亦不懂人情與世態之炎涼,只與二三宵小,如包、王之流作伴遨游,故難怪知交者作冷眼觀,亦難怪他人之排余,以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也。且當時驕奢YIN逸,亦於此為盡。民國元年,同季回滬,以環境未改,仍不改狎邪游。一年奮發,毀之一旦,仍未自拔也。
在此忏悔我所犯的一切惡念惡口惡行;願分享此文的一切功德,皆悉回向給文章原作者及各位讀者;此文若有錯謬,我皆忏悔,若有功德,普皆回向,願共戒邪YIN,得大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