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菩提心論》雲:樂施之人,獲五種名利。
一、常得親近一切賢聖;二、一切眾生之所樂見;
三、入大眾時人所宗敬;四、好名善譽流聞十方;
五、能為菩提作上妙因。
29.《增壹阿含經》雲: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應時之施有五事。雲何為五?
一、施遠來人。二、施遠去人。
三、施病人。 四、儉時施。
五、若初得新果蓏,若穀食等,先與持戒精進人,然後自食。是故欲行此五施,當念隨時施。
30.若應時淨施者,還得應時果報。
31.若為自身造作衣服、莊嚴之具、種種器物,作已歡喜,自未服用,持以施人,是人未來得如意樹。
32.所謂隨時所宜,淨心而施:若寒時施溫室、氈被、薪火、暖食等,若熱時施涼室、輕衣、水扇、冷物等。渴時與漿,飢時給食,風雨送供,天和請僧。如是隨時應情令悅,未來獲福,還受順報。
33.《優婆塞戒經》雲:若以衣施,得上妙色。若以食施,得無上力。若以燈施,得淨妙眼。若以(車)乘施,身受安樂。
34.若以(房)捨施,所須無乏。若以淨妙物施,後得好色,人所樂見,善名流布,所求如意,生上種姓,是不名為惡。
35.若有人能日日立要,先施他食,然後自食,若違此要誓輸佛物,犯則生愧。如其不違,即是微妙智慧因緣。如是施者,諸施中最上。是人亦得名上施主。
36.若給妻子、奴婢衣食,常以憐愍、歡喜心與,未來則得無量福德。
37.若復觀田倉中多有鼠、雀,犯暴穀米,常生憐愍,復作是念:如是鼠、雀因我得活。念已歡喜,無觸惱想。當知是人得福無量。
38.《增壹阿含經》雲:「若檀越主惠施之日,得五事功德。雲何為五?
一者,施命;二者,施色;三者,施安;
四者,施力;五者,施辯。
39.施命之時,欲得長壽。施色之時,欲得端正。施安之時,欲得無病。施力之時,欲得無能勝。施辯之時,欲得無上正真之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