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恻隱之心,人皆有之。孟子雲:“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況學佛之人,豈肯萌其殺念,而招苦果?是故佛制弟子,若欲行仁,首持殺戒,殺戒若持,輪回自息。
殺業之始,無非以強凌弱,或貪圖口腹,或因財害命。故有人殺人,畜殺畜等,都屬於瞋殺、慢殺。若貪口腹而殺者,是屬癡殺。然將他肉以補己身,豈君子之所忍為哉?
豈知殺機若萌,仇怼自起,故《楞嚴經》雲:“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相生,互來相噉,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是等則以盜貪為本。”故有劫數難逃之報。
豈獨殺人當償命,殺畜亦復然。如佛世時之琉璃王誅釋種,釋迦佛種族當為琉璃王所誅時,釋尊尚頭痛難忍者,果從何因耶?以琉璃王昔為大魚,釋迦種族是食魚肉者,釋尊昔為小童,曾以棍子敲魚頭三下,今故感頭痛。釋種是噉魚肉者,故為琉璃王之所誅滅。如是觀之,因果相酬,可驚可怖。
故《楞嚴經》雲:“則諸世間胎卵濕化,隨力強弱,遞相吞食,是等則以殺食為本。”是故佛慈豈但及於人類,而慈及蟻子。佛法平等,無高下故。佛眼觀之,大地眾生皆能成佛。
又《梵網經》雲:“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世間無知,互相吞噉,故如來制不得傷害生命。且蠢動含靈,皆有佛性,昆蟲之屬,尚不得害,況同類相殘?一切眾生既皆有佛性,未來必定成佛,既是過去父母,亦為未來諸佛,豈敢傷之?
凡愚俗子,但求自利,不顧人道之傷殘,如孟子雲:“矢人惟恐不傷人。”但求斗爭之勝利,故有水陸空中之殺具。
人心日形險惡,世道愈入漩渦,相殺相誅,何時得了!若不圖挽救,竟成苦海。凡關世道人心者,莫不疾首痛心,力求和平,挽救人心,使歸正軌。重仁慈不重武力,勿貪口腹,見利忘義,則殺心不起;殺機若息,劫運潛消矣!
奈何人心不古,置因果於罔聞。那知因果理微,如影隨形,如響應聲。若深信之者,人心則不改而善,縱遇順逆之境,必無憂喜。
當知現生所受,或遇刀兵水火劫賊等事,皆由自造。如大戰時,遍世不寧,惟澳地僑居,得免諸難,皆由宿昔無深重殺業。或有遇難者,是其個人別業所感。當知因果理微,不可思議,若信此理,殺心自息。
舉世若能持此殺戒,則一切殺具皆歸無用矣!如來制此殺戒為首,無非欲令人人慈仁愍物,拔自他苦,同證常樂而已矣!殺戒之義略釋已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