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品 如理實見分
須菩提!於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譯文:
“須菩提!你怎麼看?可以循著身體相貌見到如來嗎?”“不可以,世尊!不,可以循身體相貌見到如來。為什麼呢?如來所說身體相貌,就是指佛的清淨自性。”佛告訴須菩提:“凡是有形象的事物,都是虛而不實的。若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便是見到如來了。”
提示:
古德說:“「菩薩但應如所教住」止,一部金剛經,大義已盡,以下是一重一重斷疑。”斷疑固是,然意義猶未完足。因為,所以然不明,還有疑惑。若知其所以然,則疑惑自然斷除。
此處「身相」與「如來」,即指事物的形象與本性。“本句是向眾生發問:可以就汝之身相而得見汝之本性嗎?”可用“圓周”代表“身相”,用“圓心”代表“本性”。圓雖有,但心是空的;相雖有,但性是空的;見相即為見性;若要見性,唯有見相。
物質雖然有外表,有形相,但其內無實,心是空的。所以,原子向內無論怎麼分,到最後最微小的粒子後,再往裡看,就什麼也沒有了,空空的,沒有實體。這個相,是由心中的妄念所現的。要見到佛講的「如來」或「本性」,我們必須去除心中的障礙,這樣才能找回「本性」。這個障礙是什麼呢?就是「妄想」、「執著」。佛說“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
這個障礙是怎麼來的呢?從「無名」來的,佛說“一念不覺而有無名。”「無名」,即是無明。心中有了無明,就會打「妄想」,妄想一生就現出了色相;見到了色相,心中就開始對其「分別」,分別出這個相好,那個相不好後,這就是「執著」這、「執著」那。妄想、執著又反過來增長了無明,使本來明了的本性越來越不明了。破除妄想,破除分別,破除執著都有助於我們去除心中的障礙。凡是有利於破除妄想,破除分別,破除執著的都是菩薩行。
佛在本經中多次講到「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說明眾生對於四相的分別、執著根深蒂固,以為真有其事。這是當下眾生的病根,不容易破除呀。
身相:此處並非單指佛的身相,而是一切事物的身體形象。
如來:指真如本性。是相之本體,本體為空。空不是沒有,有,但沒有形相。不但找不到、拿不出來,就是想也想象不到。若要知本性如何,只能通過講說其外在形象如何來使人自行體會,卻無法直接說出來。
本性:是外部現象的內在決定力量,是事物的根本屬性,這個根本屬性決定了事物的一切外部現象,沒有其它。本性如何,身相就會如何。身相就是本性的體現,所以身相如何,必有何樣之本性,性相一如。見相即見性,若要見性需見相。簡單來說,要完全了解一個人如何,只須察看一下他的形貌就可以知道了。只是一般人都沒有這個能力,所以才說“人不可貌相”。並非真得不可以貌取人,是你的能力不行罷了。其實人的一切都寫在臉上,別人看不出來,我們就虛偽地活著了。
不也,不,可以:這一句的「不也」,不作完全否定講,是唯唯否否,“但看執著與不執著。著相者,相即為障礙,而不得見性,故答言不可。苟不執著,即相可以見性,相如物之表面,性如物之裡面,倘物之表面如玻璃明徹,即能見其裡面,故答雲「可以身相見如來」。”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譯文:
須菩提向佛請教道:“世尊!將來會有許多眾生,有緣聽聞到這樣的言論,能真相信嗎?”佛告訴須菩提:“不要這樣說。如來去世後,後五百年當中,仍然有持戒、修福的人,對於這些道理,能夠相信,認為這是真實的。應當知道,這種人不是在一尊佛、兩尊佛、三四五尊佛那裡培植的善根,已經在無數尊佛那裡培植了諸多善根。聽到這些道理,甚至僅在一念之中完全相信的人,須菩提!如來都能知道和看到,這些眾生,都能得到像他們那樣無量無邊的福德。”
“為什麼呢?這些眾生,不再執著哪些是我的、哪些是他的、哪些是眾生的、這些又能存在多久呢。即揭開了事物的表面現象,也捨棄了事物的本質屬性。為什麼呢?這些眾生,倘若心中認定某些事物是真實存在的話,即是對我、他、眾生、存在著的分別心。若被事物的表面現象所迷惑,就是對我、他、眾生、存在著的分別心。為什麼呢?如果抓住事物的本質不放的話,則同樣是對我、人、眾生、存在著的分別心。因此不應該執著事物的表面現象,也不應該執著事物的內在規律。因為這個原因,如來常說:你們這些比丘,應當知道我所說的佛法,就如同渡河用的木筏(過河之後,便應將筏子捨棄,而不應再負筏前行)。修行方法尚且應該捨棄,更何況是所證得的種種福報、果位呢!”
提示:
供養阿羅漢一缽飯,可得九十億劫不受貧窮的果報。何況是能「生實信」者,過去生中供養過「無量千萬佛」呢?這種人,供養諸佛所得福德無量無邊。但是,佛則在此地講:聞此章句,「一念生淨信者」,就能得到像供養諸佛所得一樣多的福德。
下段中,說明了著相就是有分別。在「法相」和「非法相」兩句之間用了一句「何以故」,下句如何成為上句的原因呢?上句說「取法相」是用分別心,為什麼呢?因為,下句指出了「法相」有一個對立面「非法相」,對立本身就是分別。同時,佛用上下並列的兩句話指出:如果兩邊都執著,還是分別心。所以,有後一句「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意思是要空、有兩邊都不取,才叫做「無所住」。這與“中庸”的意思不同,因為“中庸”是兩邊各取一部分,即是佛在此所最為擔心的兩邊都取,那就根本無法離開分別心了。
言說章句:言說,世尊所講的話。章句,古著述文體結構。這裡代指佛在本經中所講的道理。
實信:真相信,是指能了解如是之真實義。
後五百歲:自來有三種解釋。一是對如來圓寂之後講,即指如來滅後之五百年。二是以如來滅後第一個五百年為前,第二個五百年為中,第三個五百年為後。三是說如來滅後第五個五百年,即世尊正法住世一千年的第三個五百年,即如來滅後第五個五百年。
持戒、修福:這是佛所講的能「生實信」者的條件。只要是真正喜歡持戒、修福的人,他就會真相信佛的話。「持戒」,指堅定地遵守佛所制定的相應戒律。「修福」,指佛所講的「行於布施」,可以得福。
種善根:培植修行善業之心。善根,即善心之根。
淨信:心地很清淨,且完全相信。
非法:法之本性,就是空,沒有形象。空,不能執著。但凡夫之人,卻要強立空相,以為真有。
法相:一切能執著的事物的表面現象。執著,就是以為真有、真能得到,即是取,亦是有。
非法相:為不能執著的法之本性所立的形象,即空相。非法相,本來沒有形象,不能執著的,
但是凡夫之人,卻要強立空相,加以執著。
取相:就是著相,著相就是執著;只要你有分別、執著,必定四相都起來了。四相是虛妄的,換句話說,你的生活都在虛妄之中。在虛妄境界裡面生活,苦惱無盡,禍害無邊,這就是六道輪回。
法:「說法」之法,指佛法,是佛所說一切法。此地所指是佛所說的修行方法。
筏喻:用木筏、竹筏作比喻。籍筏渡河,乘坐而已,不能抓住筏子不放。並不是像通常所講的過河後再將筏捨棄,而是渡河時心就應該在彼岸,而不能和筏子綁在一起。
非法:本人是這樣理解的,即此地指在佛法修行途中所證得的種種福報、果位。
第七品 無得無說分
須菩提!於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譯文:
“須菩提!你怎麼看?如來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境界了嗎?如來又有哪些佛法可以宣說呢?”須菩提回答說:“按我對佛所說道理的領會,沒有一定的說法,叫做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也沒有具體的佛法可以宣說。為什麼呢?如來所說的這些法門,都不能奉為死的教條,其中的道理不可言傳,是依據現前聽眾的因緣而說的,應當依理而行。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一切賢者、聖人之所以等級位次不同,都是因其心地清淨程度的不同而產生的差別。”
提示:
“佛法不是定法,卻涵蓋了一切法。”佛法,非有、非空,即不能執、也無可執,這是只可意會,不可言說之事,所以「說法者無法可說」;但是,如果佛什麼也不說,我們又怎麼明了呢?所以,“佛常以一定法為例將道理說明白,讓我們依一法而悟一切法,自悟、自修、自證。”
須菩提尊者依據賢者、聖人存在等級、次第的差別這一事實來對「如來所說法」進行了上述的評說,其中的因果關系是怎麼回事呢?
因為,佛法講述的是不生不滅的事實真相,說的就是證「涅槃」之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即空、有兩邊絲毫不取;在「一切賢聖」當中,有的為了布施而布施,這是取法;有的唯言說是從,這是謂法可以言說;有的人唯佛所教的定法是從,這是謂有法;有的則無所作為,這是取非法;唯佛與大菩薩方能「無所住,行於布施」。對應著上述「一切賢聖」對佛所說的證「涅槃」之法的執著程度的差別,產生了不同等級、次第的賢者、聖人。
非法:緣生之法,不是真地有這個法。是教人不執著某個方法。
非非法:也不是沒有這個法,只是因人而異罷了。是教人不執著空,不能什麼事情都不做,心態消極就錯了。
賢聖:菩薩有五十一個位次: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其中,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為「賢」;初地至等覺為「聖」;如來為極聖,故雲「一切賢聖」。
無為法:末句中的「無為」是羅什法師隨順當時中國人的觀念而這樣講的,是道家的說法,原意是清淨無為,本意是無所為而無所不為,一無所為而為一切事。用白話說,就是無心作事,做事不能有心,不能有目的去做,無論出於公心還是私心,都不能有。那無心怎麼做事?沒目的干什麼呢?這就是凡夫俗子的境界,不能超凡脫俗,更何談超凡入聖呢?為什麼呢?因為,只有無心才是真心,有心就是妄心,就是凡夫心。只有無心,心才在正道上,有心就是邪行。常言道“有心栽花花不活,無插柳柳成蔭”。怎樣才能無心而為呢?“一個天真無邪的小朋友,看到路邊的小乞丐就起憐憫心,給他幾個硬幣。這就是無心而為,無公無私、不為什麼而為之。”無心,就是無差別心,就是大慈悲心,即是良知、良心的本來面目,這個心才是真的,是唯一靠的住的那個心。為什麼是無為而為一切呢?用真心布施哪怕一分錢,全部的美德都在這一行為中體現。一件善行具足一切善,一切善行皆歸一心。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多不二。
第八品 依法出生分
須菩提!於意雲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譯文:
“須菩提!你怎麼看?倘若有人將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寶物拿來布施,這種人所得的福德多不多呢?”須菩提回答說:“甚多,世尊!為什麼呢?這些可以受用的福,並非福德本身,所以如來按照受用的程度而言福德多。”
“倘若再有人,從這部經中,接受並依教奉行全部、部分乃至於僅四句偈等等,為他人演說,這樣得到的福德勝過七寶布施的人。為什麼呢?須菩提!所有佛陀,以及眾位佛陀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方法,全都出自這部經。須菩提!此處所說的佛陀與佛法,是指眾生的本來面目與修行的道理。”
提示:
三千大千世界:可以認為太陽系為一天下,四個一天下稱為一個單位世界;一千個單位世界稱為一個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稱為一個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稱為一個大千世界;即是說一個大千世界是10003個單位世界,稱這為三千大千世界,並不是三千個大千世界,而是一個大千世界。
七寶:七種寶物。「七」在經中表圓滿之意。《彌陀經》中,七寶為金、銀、琉璃、玻璃、砗磲、赤珠、碼瑙,而極樂世界有無數種寶物,每種寶物的量也無量無邊。所以,七寶泛指一切寶物。
受持:無任何條件地完全接受,並依教奉行。
四句偈:古印度以四句為一偈,不論句子之長短。和唐詩中絕句相似,不像絕句工整、對仗。
福德性:福德的本性。福德,是指我們可以享受的福,也只能通過受用的程度和時間長短來從側面描述福德有多少。就福德本身而言,是沒有形相的,沒有大小、多少之分,不能說多與少。
佛、法:指上句中所說的「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這是就相起曰。
非佛、法:這是從本性上來說,本性空寂,哪有什麼佛與法;只有從事相上來看,才有佛與法,所以說佛、法都是從事相這邊講的;佛與法本身沒有形象,是眾生的心識自行變現出來的形象。
本人這樣理解:非佛,即如來,指眾生的本來面目;非法,即法理,指修行方法的道理。佛說八萬四千法門,其實都只為一個共通的路“念佛成佛”。念佛成佛,是諸法門的根本旨趣,是最直接、最殊勝、最簡單,也是唯一成佛法門,無論法門怎麼復雜、怎麼變化、如何如之何,其最終都是為了教人“憶佛、念佛”,現前當來必定見佛。道理是什麼呢?道理就是“念佛是因,成佛是果,因果定律”。為什麼會有念佛因,成佛果這一因果呢?因為有“一切法由心想生”這一事實,佛也不例外,“念即是想,想什麼就變出什麼來,想佛想多了就變成佛了嘛!”
第九品 一相無相分
須菩提!於意雲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須菩提!於意雲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須菩提!於意雲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來,是故名阿那含。
須菩提!於意雲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世尊!佛說我得無诤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譯文:
“須菩提!你怎麼看?須陀洹能否這樣想:我證得須陀洹果了?”須菩提回答說:“不會的,世尊!為什麼呢?須陀洹名為‘入流’,卻無流可入,完全脫離了物質、音聲、氣味、味道、感覺、想法的束縛,只是稱之為須陀洹而已。”
“須菩提!你怎麼看?斯陀含能否這樣想:我證得斯陀含果了?”須菩提回答說:“不會的,世尊!為什麼呢?斯陀含名為‘一往來’,其實並沒有往來的差別感受,只是稱為斯陀含罷了。”
“須菩提!你怎麼看?阿那含能否這樣想:我證得阿那含果了?”須菩提回答說:“不會的,世尊!為什麼呢?阿那含名為‘不來’,也確實不會再來,因此稱之為阿那含。”
“須菩提!你怎麼看?阿羅漢能否這樣想:我得阿羅漢道了?”須菩提回答說:“不會的,世尊!為什麼呢?實際上並沒有可得之道,稱做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這樣想:我得阿羅漢道了,他還有對我、他、眾生、存在著的分別心。
“世尊!佛常說我已經完全沒有了爭斗的念頭,一切人中當屬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並不這樣想: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這樣認為:我得阿羅漢道了,世尊便不會說須菩提是得意於清靜修行的人。因為須菩提實際上並沒有具體的修行方法,所以才說須菩提得意於清靜修行。”
提示:
所謂,即非,是名:名者,假名也,名相也。佛法,本來是不能夠用言語來講說的法門。然而,如若世尊不講,我們怎麼能明了,所以還得要講。講法的時候,世尊采用的方便說,以定法而道萬法。佛所講的法,都是定法,都有相,都是法相。因此,所謂“名相”是世尊籍相起曰,就相上來為我們講法;“即非”是告訴我們法相的本體空寂,這是就性體上講“名相”的真相是當體即空;“是名”即假名,世尊為說法便不得以而立的名相。
何以是假名呢?又何以要稱假名呢?雖然我們認為相是真的,“那個東西就是那個東西,為什麼要稱假名呢?”其實,以如來果地境界來看,即使是以須菩提的阿羅漢境界來看,世尊所說的那些名相及其所指的事物都不是真實存在的。在一切賢聖的眼裡,沒有任何事物是真實存在的,所以說法時要稱“假名”,只是為了說法而已。雖為說法,但世尊還是要隨時說清楚「即非,是名」,是為了時時提醒我們「凡所有相,皆是虛忘。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因此,我們應該時時憶起世事無常,常常以《金剛經》為觀照,及時修正自己的觀念與行持。
須陀洹:梵語,意思是“入流”,小乘初果,還經過天上、人間七次往來才能證阿羅漢果出三界。入流,是入聖人一流,就是前面所講的一切賢聖之流,不再是凡夫了。
斯陀含:梵語,意思是“一往來”,小乘二果。還要天上、人間一次往來才證阿羅漢果出三界。
阿那含:梵語,意思是“不來”,小乘三果。不用再來人間,就可證阿羅漢果出三界。
阿羅漢:梵語,意思有“殺賊、應供、不生”,小乘四果。詳細說就是殺煩惱賊;他是福田,應當接受眾生供養,種福,所以供養他,讓一切眾生得福;得無生法忍,真的不生了,不會再到六道裡面來輪回。
得道:即道家所說的“得道成仙”之得道。這裡是證得阿羅漢果,這是順應中國人的說法。
無诤三昧:就是不爭,一切平等,無不自在,故能無诤。無诤,則不惱他,意在守護他心,令不生煩惱。三昧,是梵語,意思是正受,受是享受,正受是正常的享受。這句的意思是,須菩提尊者真正嘗到了到與人無爭、無不自在的享受,並且樂在其中。
離欲:阿羅漢本意就是離欲,離開財、色、名、食、睡五欲,見思煩惱完全斷除了。
阿蘭那:是梵語,意思是寂靜,也叫「無事」,「心無事相」、一念不生。行而無道,修而無法,心才清淨,所以須菩提並沒有修行阿羅漢道,佛才說他「是樂阿蘭那行者」。如果心中有一個要得之道,心便不寂靜了。所以,應該唯修、唯行,而心中無所求。「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第十品 莊嚴淨土分
佛告須菩提:於意雲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須菩提!於意雲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則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雲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譯文:
佛問須菩提:“你怎麼看?如來過去在然燈佛那裡,得到什麼佛法沒有?”“世尊!如來在然燈佛那裡,實質上沒有得到任何修行法門。”
“須菩提!你怎麼看?菩薩是否會去美化佛國呢?”“不需要的,世尊!為什麼呢?所謂美化佛國,根本不用去美化而自然美化,只是假名為美化。”“因此須菩提!諸位菩薩與大菩薩,應該像這樣修清淨心。要擺脫物質的羁絆而修清靜心,要脫離音聲、氣味、味道、感覺、觀念的左右而修清靜心,應該放下任何執著而修清淨心。”
“須菩提!比如有人,身體像須彌山那樣高大。你怎麼看?這身體大不大呢?”須菩提回答說:“甚大,世尊!為什麼呢?佛說的是報身而非法身,所以稱為大身。”
提示:
在菩薩位上有三個階段:七地、八地、九地,這三個位次菩薩所證的叫無生法忍。七地是下品,八地是中品,九地是上品;取其中,八地菩薩證無生法忍。
世尊在行菩薩道的時候,遇到然燈佛,因聽聞說法而證八地菩薩位,得無生法忍。八地菩薩地位很高,但是跟佛一比,佛是果位,他還是因位,還沒有到究竟圓滿的佛果。
若「有」就是有障礙,沒「有」就是沒障礙。所謂「得」,只是放下了一些執著,原本具有的德能透露出來了而已,並不是真的得到了什麼東西。什麼也沒有得到,也沒有什麼可得之事,“本來無一物”嘛,只有放下而已,所以是“得無所得”。如果你說“我得到了”,那麼你只不過是“放下了一些,又拿起了一些”而已,還是沒有放下。“放下是真的,得是假的。”因為,“放下”就可以名“得”,這個名就是個假名。“放下”顯然沒有“得”,然卻是無得而得,是以假名為“得”,謂之得無所得,這樣說或許更容易使人理解“假名”的所以然。
無生法忍:法既然不生,當然就不滅,一切法都是不生不滅,你把它證明、證實,就得無生法忍。「忍」,有同意的意思。佛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你見到了,確實是不生不滅,佛沒講假話,所以它有認可、有同意的意思。
莊嚴:字面意思是使莊重、嚴整,就是搞國家建設。《彌陀經》回向偈中有“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一個世界,眾生所得功德越大、越殊勝,這個世界就會變的越美好。所以,菩薩皆以自己的功德回向淨土,其實並不是為了莊嚴淨土,是為了捨福德而不自受用,以免因享福而墮落。單就事相上說,菩薩確實在莊嚴佛國土,故稱之為莊嚴。然而,佛國淨土並不是真地需要莊嚴。
須彌山王:即指須彌山,代指身相之大,大到了極處。須彌山,一個單位世界,山下是四天下,太陽系或視為一天下,山腰有四大天王天,山頂是三十三天,玉皇大帝所在中央天即在此山頂。
報身:是多劫勤修六度萬行,福慧雙嚴,功行圓滿,方能證得,所謂無邊相好身也。此身微妙,雖有形相,然而非地上菩薩不能得見。「甚大」,指明此勝妙大身真實不虛。
法身:真如本身。此身遍恆沙世界,其大無外;遍入微塵,其小無內;無形無相,無數無量。
第十一品 無為福勝分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雲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譯文:
“須菩提!就像恆河中所有沙粒,如果有像這些沙粒一樣多的恆河,你怎麼看?這些恆河中的沙粒,多不多呢?”須菩提回答說:“甚多,世尊!單說那些恆河尚且無數,何況是河中的沙粒呢?”“須菩提!我現在實話告訴你:倘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聚集像那些恆河沙粒一樣多個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寶物,用來布施,所得的福德多不多呢?”須菩提回答說:“甚多,世尊!”佛告訴須菩提:“如果善男子、善女人,從這部經中,接受並依教奉行全部、部分乃至於僅四句偈等等,為他人演說,這樣所得的福德,就勝過前面七寶布施的福德。”
提示:
大千世界七寶布施,就算能超生天界,天壽盡了後仍不免於向下墮落。而於此經,僅受持四句偈,其福便勝於充滿無量無邊大千世界之寶布施,何況受持全經者耶!須知金剛般若,直指本性。若能見性,便可成佛。豈只自己了生脫死,令眾生了生死而已,實可度無邊眾生,皆使之成佛。紹隆佛種,莫過此經。其福德之大,不可思議,豈止勝前滿無邊大千世界寶施之福德而已!
第十二品 尊重正教分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譯文:
“其次,須菩提!隨時隨地演說這部經,全部、部分乃至於只講四句偈等情況下,應當知道這個地方,世間一切天人、人、阿修羅,都應當像對待佛塔、寺廟一樣予以供養。更何況有人能夠接受並依教奉行、讀誦全部的經文呢。須菩提!應當知道,這種人成就了無上、第一希有的修行。凡是此經所在的地方,便如同有佛,及尊者弟子在。”
提示:
此品經文,說宏揚佛法的處所都能如此受人尊重,更何況是講經說法的人呢。這個實在不可思議,若不是世尊為我們說明,我們怎麼也想不出其中的所以然,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樣殊勝功德利益,原來就在受持讀誦、為人演說當中成就了。
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也。《彌陀經》雲:釋迦牟尼佛,能為甚難希有之事。能於娑婆國土,五濁惡世,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甚難希有,即第一希有也。
隨說:隨者,隨緣、不限定之意。處所不定,對象不定,時間不定,真的是隨時隨地。
天:指生活在天界的天人。
阿修羅:指生活在阿修羅道的阿修羅。
供養:有事供養,像香、花、璎珞、末香、塗香、燒香、幡蓋、衣服、伎樂、合掌禮拜等;有法供養,像如法修行、利益眾生、攝受眾生,乃至不捨菩薩業、不離菩提心等。
弟子:即佛弟子,上至等覺菩薩,下至一般的善男信女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