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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仁清法師:殺生小議
大家肯定都知道不能殺生,但是對於“殺生”可分幾類,可能就不甚明了了,下面就簡單 地說說: 殺生大體可分為四類: 一,貪殺:為貪口腹或貪利益而殺。如:打獵吃肉,或賣皮毛,以及以屠宰為業者。 二,嗔殺:嗔恨、打斗,殘害、戰爭等。 三,愚癡殺:外道、邪教以為殺生能長功,或以為殺生可“圓滿功德”者。如:民俗以殺 生祭天、祭神者…… 四,無意殺,殺緣極多,如:腳下踩死小蟲,務農鏟死生靈等。 殺生惡業極重,唯第四無意殺不犯殺戒,但也是性罪不滅,一旦誤殺生靈,必須極力忏 悔,並多多放生,以期罪業清靜,早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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