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余罪中,殺業最重,
諸功德中,放生第一。
————龍樹菩薩
●殺生報應
在十種不善業中,殺生和邪見的罪過最大。華智仁波切根據佛經而雲:“若殺一有情,需償五百生。”恭請殺業嚴重的人,想想你在來世需要償還多少個自己的寶貴生命,如是你還願意殺生嗎?在《正法念處經》中說:“設使殺害一有情,一中劫住於地獄。”如是則當思維,一中劫有多少萬年,此人何時方能解脫?!
●聖者亦受殺生之報
以前印度的樂行王作太子時,為早日繼承王位,而求龍猛菩薩布施其頭,太子先用寶劍斫砍菩薩,但是如砍虛空,絲毫不能損傷。龍猛菩薩告以自己的兵器業障已消除,只有往昔割草時殺過一蟲,此果未報,因此只有以吉祥草才能割斷頭頸,後來果然如是。
雖然諸聖者已內證了相應的空性,外境對他們已經無利無害,但在顯現上,仍須感受如幻的殺生業報,這也是因果真實不虛的又一旁證。
●殺生毀戒不得成就
皈依三寶的眾信徒,守菩薩戒和密乘戒者,千萬不能殺生,否則失壞一切戒律。《大圓滿前行引導文》雲:“皈依戒三所斷者:皈依佛,不得皈依外道諸天;皈依法,斷除損害眾生,甚至夢中亦不得害眾生;皈依僧,不依外道伴友。”是故若殺生,則失壞皈依戒,若無皈依戒,則豈有居士沙彌、比丘、比丘尼等戒?《七十皈依頌》雲:“一切功德依律儀,若無皈依則無戒。”若殺害眾生,也定失壞菩薩戒,因根據經論,一切菩薩戒的根本為願菩提心,若故意損害宰殺眾生,難道還有此心嗎?設使無有菩提心的種子,其余善法從何增長?《華嚴經》雲:“善男子,菩提心者,猶如一切佛法種子。”若殺害眾生,則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中的第三條嗔恨總道友和第四條對眾生捨慈心之戒。
●忏悔殺業
咱們應當從現在起盡量不害任何眾生,對前世或今生所造的殺業,應精勤忏悔。
若想:前經說殺生住一中劫地獄,此說今生解脫,此二不相違嗎?答:此二不違。前者是指未忏悔者而言,此說以忏悔力除殺罪之障,便能今生成就。例如,本來犯死刑罪的人,後來依人力或財力等,此人不但不受死刑,且有改過悔新,東山再起之機會。同樣,依金剛薩垛的誓願力和自已的悔心力,能除惡業,也有依靠菩提心進行忏悔的方法。所以殺生深重的人,一心忏悔是最最重要的呀!
●大悲為要
對於放生,不能僅僅當作一件表面上的好事,而應以大悲心為本而放生,否則實不應理。
我們所有皈依佛門者,應千方百計使自己發起悲心,盡力放生,饒益受苦的眾生。我們哪怕在一個月當中能救一個有情的性命,也有重大的意義和功德。往昔的諸佛菩薩和高僧祖師們,為了拔濟眾生的痛苦不惜犧牲自己的身體乃至生命,與這些大菩薩們相比,若我們連放生的這一點錢也捨不得,難道還算是發大乘菩提心的人嗎?
●吉慶佳日宜戒殺放生
放生有許多的功德,能使諸事呈吉祥,蓮池大師雲:“戒殺之家,善神守護,災橫消除,壽算綿長,子孫賢孝,吉祥種種,難可俱陳。”殺生則廣積怨業,並使宿世所累積的福壽逐漸消減毀滅,故每當逢年過節、慶賀生日、或喜慶婚禮、生意開業、宴請賓客等吉慶佳日,皆應廣行放生,而不應於此時宰殺生靈、暴殄天物,廣行殺業。
●放生增福延壽命
若想長壽,則應放生。彌勒菩薩偈雲:“勸君勤放生,終久得長壽,若發菩提心,大難天須救。”
相反,殺生則是短命多病的唯一直接之因,本來能活久時的人,若喜歡殺生,則成短命,藏地阿阇梨阿旺扎巴雲:“若行救命放生者,短命亦成延壽命,若殺魚蛇等含生,長壽者亦成短命。”自古以來,放生轉短命為長壽者,不勝枚舉。
我們若能時時以慈心推及物類,自己做到戒殺放生,又廣勸他人戒殺放生,則一切事必能吉祥如意。
●放生得利無邊
一切有漏善法中,無有能比放生之功德大。
印光大師總結了放生的十功德:無刀兵劫、集諸吉祥、長壽健康、多子宜男、諸佛歡喜、物類感恩、無諸災難、得生天上、消滅惡業及四季安寧、生生不息善心相感。
●放生能得解脫往生
若能放生,從金剛地獄中也能得解脫。
放生是無畏布施,如雲:“無畏布施即放生。”《放生功德論》雲:“若欲善趣之樂,放生能得人天福報;若欲自得寂滅,放生即得聲聞羅漢果;若以菩提心所攝,放生則成佛果之因;若願上師住世,放生即能感得上師長久住世;若欲自己長壽,放生成為殊勝長壽法;此有無等之功德。”
放生也是往生淨土的主因。據《中陰教言論》雲:今生放生,到中陰時,其所放之眾生會來到面前為你引接指路,而往生自己所欲的淨土;若殺生,則其所殺之眾生,彼時會顯現為極憤恨,而致使自己被強力引入地獄中。
經常放生的人,能立即往生極樂世界,如藏地恰美仁波切終生勸請他人放生,圓寂時直生西方極樂剎土。漢地宋朝永明大師,平常買魚蝦等精進放生,後來以此功德力往生極樂世界,證得上品上生,此類故事為許多史料所記載。
——恭錄自上師著作《放生功德甘露妙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