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門論
一、釋論題、論主
沙門釋成觀撰注
大乘百法明門論天親菩薩造三藏法師玄奘譯
「大乘」—表示非小乘,因為小乘只有七十五法。
「百法」:包含心法八種、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法六種,共有一百種。這一百法為天親菩薩從瑜伽師地論的六百六十法中,撷取出來而成。因為天親菩薩見論中六百六十法,實在不是一般人所能受持的,因此從瑜伽師地論的「本地分」中,撷取足以提綱挈領的一百法,以便一般人受持,令知萬法之大要。
「明」:為菩薩無漏之智慧,以此智能破無明合,故為智明,相對於凡夫的有漏慧,不能破煩惱,故不得心明,或明了一切法。
「門」—出入之方便也—亦開通無滯之義也。意謂這百法乃是凡聖共由之門,也是眾生入大乘、及通達一切法之門。
「論」:梵文阿昆達摩,義為無比法;又抉擇之義,謂抉擇性相,教誡後學,決斷疑惑,稱之為論。以對於論文中所論列之「百法」中,一切法界有情皆執有我,故招分段及變易二種生死。若能分明了悟此百法中,悉皆無「我」可得,則能超越此二種生死,凡聖情盡,即此便是入大乘之門;此則本論之目的。
「天親菩薩造」:佛滅度後,慈氏菩薩愍念眾生邪見增盛,難入正法,於是從兜率天下,現身於中印度阿輸陀國,為無著菩薩說瑜伽師地論,統收萬法,概括成為六百六十法,攝一切名理殆盡。此論文共有五分:一、本地分,二、攝決擇分,三、攝釋分,四、攝異門分,五、攝事分。此為唯識學,除解深密經外,最重要的聖典。後天親菩薩因為見瑜伽論文繁,乃於此論之「本地分」中,略錄百法名數,使萬法宗要歸於指掌之中,方便後學。
天親菩薩,為北天竺、富婁沙富羅國(譯為丈夫國)人。「天親」,梵文婆薮盤豆,意為「天親」,即天之所親;或雲「世親」,世人之所親也。天親之兄無著菩薩(梵雲:阿僧伽),以解大乘空義,廣造諸論,發揮大乘。天親菩薩開始時為學小乘教,後由其兄無著之教,歸於大乘,廣造諸論,贊揚大乘,以補前咎。
「造」,即造論。謂此百法雖是從瑜伽論中錄出,但論文是天親菩薩依本論之義所寫,故為此「百法明門論」造論之論主。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诏譯」:此為譯主之名。三藏法師,凡通達經律論三藏之法師皆得稱為三藏法師。「法師」,以佛法自修教他之比丘僧。「玄奘」,602-664,留學印度十九年,譯出經論七十五部,二三二五卷。為佛教之重要譯經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