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淫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法師開示

 

慧僧法師:若不如法供養經典者,犯輕垢罪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佛說梵網經講錄》

  ◎慧僧法師一九八O年講於

  萬佛聖城法界大學養秋堂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第四十四.不供養經典戒

  “若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經律。剝皮為紙。剌血為墨。以髓為水。析骨為筆。書寫佛戒。木皮谷紙。絹素竹帛。亦悉書持。常以七寶。無價香華。一切雜寶為香囊。盛經律卷。若不如法供養者。犯輕垢罪。”

  凡經典者,是法寶常住於世。故雲:“經之所在,即為有佛。”經典,有用木皮谷紙,絹素竹帛所造。凡有經典所在,應當殷勤供養。用妙花香燈,盡己所能,莊飾嚴好,致誠恭敬,堪稱如法供養。

  又供養有五事:(一)受持,(二)讀,對著本子閱讀。(三)誦,能誦念出來。(四)書寫,抄寫經文。(五)香華雜寶供養。

  戒文雲,菩薩寧以“剝皮為紙,剌血為墨,以髓為水,析骨為筆”等,是舉重況輕之詞。若能犧牲生命,頭目腦髓,供養法寶,尚且在所不惜,何況普通如法供養呢?更應勤謹不誤。

  此是遮業。因為無敬法心,故得罪。

  恭錄自《佛說梵網經》講錄

 

上一篇:戒色一年,保研至浙江大學研究生
下一篇:慧僧法師:受佛戒的人,不可以做這破三寶的罪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